夏末的天氣,還有些悶熱。
沈瑜上了一整天的課,走出學校,腦子有點昏沉沉的,搭上公車,搖晃了一路,人差點就瞇過去,到站時還是司機提醒兩次,纔將起來,因為這個站很有人上下車,司機早就把記住了。
沈瑜連忙道謝,小跑著下車,一離開清涼的空調車廂,炎熱的空氣撲麵而來,沈瑜皮上原本已經乾爽的孔,又瞬間潤起來。
幸好這一帶是彆墅區,路旁都有綠蔭,躲在樹下走,纔不至於一秒將曬化了。
路過一排花叢時,沈瑜停住腳步,一簇簇淡紫的小花迎風招展,得讓人心,沈瑜窺視它們已久,這會趁著前後無人,終於決定向它們出魔掌。
一陣風吹來,小花們搖擺得更歡,沈瑜鬼鬼祟祟地左右瞄了瞄,確定冇人,便小心采下一朵……
冇等仔細欣賞,一個洪亮的聲音從遠傳來:“喂!小姑娘,不準摘那花!!”
沈瑜嚇一跳,回頭看一眼,遠遠崗亭裡的保安大叔正衝擺手,尷尬地吐了吐舌頭,著唯一的小花,一溜煙跑了。
跑開一小段路,腳下的速度才漸漸慢下來,將手裡的花送到鼻尖聞了聞,慢悠悠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斜下,的影被拉得很長。
原來也沈瑜,但絕對不是現在這個沈瑜,原來的27歲,是個小有名氣的演員,學古典舞的,後來因為外形出,被選去演某個古裝劇,因為扮相佳,人氣很快就上來,又接二連三參演了幾部大劇,漸漸地小有名氣,前途不可限量。
可還冇等大紅大紫,劇組的車在趕往外景的路上,衝出護欄,掉進懸崖,雖然冇有到最後一刻的疼痛,但想想那懸崖的高度,結局肯定是摔泥冇跑了。
等再醒來,就穿到一個和同樣沈瑜的孩子上,現在隻有20歲,電影學院的大二生。
但這些都不是什麼大問題,最最重要的是,這裡居然是一本小說的世界!!
冇錯,雖然冇死,卻莫名其妙了一本書裡的小配角!
不過值得安是,起碼還活得好好的。
沈瑜之所以會知道這一切,是因為在穿進來之前,剛好有看這本書,還是認認真真看完的那種。
當時接拍了這部由小說改編的都市劇,出演的就是其中的主角,因為是第一次演現代劇,擔心自己對劇人解得不夠徹,就讓助理韓曉冰去將原著買來看。
這本《你什麼時候我》,就是現在所穿進來的世界,所有人和故事設定,都一模一樣!!
沈瑜對這本書的節冇什麼意見,對自己穿一個膽小懦弱到接近抑鬱的配也冇有什麼意見,有意見的是,這個角有個來頭很大的哥哥,這個哥哥就是小說中的蛇病大反派——沈霄!!
就是那個和白蓮花配糾纏不清,又和男主角司徒逸明爭暗鬥,最後註定要為一個悲劇人的大反派!!!
沈瑜很想為自己點蠟。
自卑的沈瑜其實不是沈霄的親妹妹,是沈媽媽當年從垃圾堆裡撿回來的。
沈家人生薄,沈媽媽將撿回來之後,也養得不太上心,主要是管家李叔將帶大的,也很早就知道自己的世,雖然家人對都寬容的,零花錢也給得夠,但一直過得非常自卑,存在極低,明明有錢,卻過得的,連上下學都堅持要自己搭公車。
這麼一個小可憐,卻有個囂張跋扈的哥哥,整天被欺負不說,最後還被牽連,落個淒慘結局,實在太慘。
沈瑜一邊想著事,一邊踢著路邊的小石子,走到自家院子時,發現門口停著輛黑田汽車,是一輛中檔車,一看就不屬於沈家的。
田車邊站著箇中年,禿頭油臉,肚子比人家十月懷胎還大,看起來非常油膩。
沈瑜繞過他,往院子裡走,那油膩大叔連忙將喊住,“小姑娘,這是你家??”
沈瑜戒備地看著他,問:“有事嗎?”
油膩大叔裂開笑,出一口大黃牙,“那請問,沈霄在家嗎?”
沈瑜皺眉,又往裡走了幾步,才說:“那你可以走了,他出差還冇回來!”說完也冇再理他,頭也不回地開門走進院子裡。
大熱天走了一大段路,這會正口,進屋放下書包,就跑到廚房打開冰箱,裡麵冷藏有各種新鮮果,選了橙。
倒了一杯拿在手上喝,邊喝邊過廚房的窗戶看外麵,那油膩大叔還在。
其實剛纔冇跟他說實話,沈霄今天出差回來,今晚會回家吃,這也將是穿進來以後,頭一次與沈霄見麵。
讀過原文,裡麵沈霄在外雖然懟天懟地,但對待家人還是寬容的,經過這麼多天的慎重考慮,覺得自己應該搬出去住,遠離沈霄,纔有可能避開原文中沈家最後的悲劇,所以決定等沈霄回來後,找機會跟他談一談,說一說搬家的事,他平時都冇怎麼在意過這個妹妹,應該不會為難纔對。
沈瑜很快將一杯果喝,李叔不知道從哪走進廚房,見在,就笑嗬嗬地說:“小姐肚子嗎?晚飯已經準備得差不多了,等先生回來就能吃。”
李叔是沈家多年的管家兼保姆,今年60歲,材發福,總是一副笑嗬嗬的模樣,人很能乾,大到修理家用電,小到穿針引線,都無比練,做飯更是一絕,沈瑜自從穿過來後,飯量都變大了。
沈瑜指了下院子外,問李叔:“那個人是誰?”
李叔搖搖頭,“應該是談生意的吧。”
兩人正說著話,院子往又開來一輛車,是一輛奢華囂張的勞斯萊斯。
李叔連忙推了推,說:“先生回來了,我們去門口迎一下吧。”說完就帶頭往外走。
沈瑜撇撇,心想這麼牛嗎?回個家還要人迎接!但還是乖乖跟在李叔後出去了。
勞斯萊斯緩緩開進院子裡,停穩後,後車門被從裡麵推開,一個形修長的男人從裡麵出來,等他完全站直後,沈瑜不有些呆滯。
以前,不管是在舞蹈學院,或是娛樂圈裡,沈瑜見過的帥哥也不,但有的臉帥材卻不好,有材好臉卻不好看,也有兩樣都好的,但極,而眼前這個被作者描寫蛇病反派的沈霄,卻是貨真價實的大帥哥,臉帥,材好,還很耐看!!!
不在心裡慨:長得人模狗樣的,標準的大帥哥,看起來並不像個蛇病啊!
院子裡,沈霄下車站定,目輕飄飄地在上一掠而過,然後單手撐著車頂,吊兒郎當地看向門口的車。
剛纔那個油膩的中年人,在沈霄的車開進來時,就已經站在門口候著,這會見沈霄在看他,連忙點頭哈腰地走過來,討好地笑道:“沈總,終於見到您了。”
沈霄的手指不經意地敲了敲車頂,哼笑道:“林總,找到這裡來,有何貴乾?”
這會斜已經快夕下,橘紅的籠罩整個天空,也給院子裡的人鍍上一層金,看起來很不真切。
林總腰始終不敢站直,彷彿天生的低人一等,隻見他著手說道:“沈總您真是貴人多忘事,我那敗家子昨晚剛輸給你一塊地,你看能不能……”
沈霄皺了眉,隨即又誇張地作出恍然大悟的表,說:“哦,原來是這事。”
看他想起來,林總連忙說:“那塊地對您來說,隻是個小彩頭,但卻是我們家的全部家當,還請沈總能高抬貴手,收回賭約。”說到最後,林總是出幾滴老淚來。
沈霄雙手兜,慢悠悠地走上前,繞著林總走一圈,有些苦惱地說:“收回賭約?那我昨晚一個晚上,不就白忙活了??”
林總連忙表態道:“隻要不是那塊地,沈總有其他要求,我能辦到的,一定全數奉上!”
沈霄聽完,冇再說話,隻是冷冷地打量他,林總在他目的威下,開始不停地冒冷汗,很快,汗水便了整個襯衫。
隨後就見沈霄漫不經心地低下頭,看自己的腳,說:“喲,鞋子臟了。”
冇頭冇尾的一句話,將眾人的視線拉到他的腳上,黑的皮鞋看起來鋥瓦亮的,哪裡臟了??
沈瑜一時搞不清楚他的意思,但林總卻瞬間心領神會,連忙單膝跪下來,奴骨地說道:“沈總,還請高抬貴腳。”
沈霄瞬間被逗樂,低笑出聲,然後無比囂張地抬起一隻腳,踩到對方肩膀上,又從前的兜裡出一條巾,慢條斯理地在鞋麵上了,彷彿那不是一隻鞋,而是一件奢華藝品。
等他仔仔細細將鞋子一遍後,又看了看,才滿意地收回腳,隨手將巾扔到地上,說道:“行了,你回去吧,我今天心好,就饒你一回。”
林總瞬間喜出外,仰起頭道:“謝謝謝謝,非常謝沈總的寬宏大量。”
隨後他又說了一堆謝的話,才哈著腰離開。
沈瑜將這一幕從頭看到尾,早已是目瞪口呆。
隻見沈霄掏出盒煙,出一點上,吸上兩口後,對邊的司機說:“讓杜助理儘快將林家那塊地收過來,免得這老傢夥天天來煩我。”
沈瑜:……
剛剛不是才說要饒他一回嗎?這一轉就翻臉了??
好吧,收回前麵那句話,這人雖然長得人模狗樣的,卻是個不擇不扣的蛇病啊!!!
時隔十年,溫舒唯再見到沈寂,是在印度洋北部的海域。那天,陽光和煦,海鷗飛行的路徑畫成了海岸線。男人軍裝筆挺高大英俊,靠著軍艦護欄沖她輕輕一挑眉,淡淡地說:“挺巧啊,溫同學。”一樣的散漫又冷淡,玩味又無情。和他當年左手拎著校服,右手擰她下巴強吻她的樣子,一模一樣。*婚后某日,溫舒唯從沈母口中得知,沈寂自幼便喜食生牛肉,嘖嘖感嘆:”長得這麼,沒想到這麼重口味。“當晚,兩人玩手游,溫舒唯慘遭自家老公血虐。她氣呼呼的,手機一摔叉腰怒道:”好氣哦,今晚去給我睡廚房!“沈寂聽完沒什麼反應,一把將姑娘抱起來就往廚房走。溫舒唯:”……?“沈寂:”廚房也不錯。“溫舒唯:”……???“沈寂:”畢竟我重口味。“
五年前,林檸這個林氏集團的假千金被他絕情的掃地出門。 面對繼姐的羞辱,家族的厭棄,她被逼無路,只能遠走他鄉。 五年后,她搖身一變,成為了圈內炙手可熱的醫場新秀。 她帶著不小心生出來的三個崽子, 虐女配,黑對手,搞親爹,一雪前恥。 直到,那個叫霍柏楓的男人找上門來。 他說:娃兒們,帶著你們的媽媽,跟爸爸回家了。 娃兒們小臉一賣,諷刺他道:咦,你就是那個我們早已經死到尸骨無存的親爹啊? ...
作為孤女,被霍家領養的南喬隻是粉飾太平的工具。所有人都以為,這是一株柔弱的菟絲花。除了依附霍家,根本不能活。可沒想到,有朝一日菟絲花變了異,成了一株噬人的食人花。霍家一夕驚變,家破人亡。曾經高高在上的霍七爺入了獄,南喬搖身一變,成了江城身份顯赫的商城新貴。鐵血手腕讓人難以靠近,膝下一對可愛的雙胞胎更是羨煞旁人。五年後,觥籌交錯的宴會,無人敢惹的女強人被人壓在無人的柱子後。“玩夠了嗎?玩夠了,是不是可以回家?”南喬笑靨如花,看著眼前的男人。“霍七爺是不是忘了,我的家,早被你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