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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蝕骨危情》第三百三十一章 番外完結

沈鹿,聽起來是不是特像“神鹿”?

名字是祖父取的,祖父這個人呢,以我小孩子多年的經驗來看,他就不是什麼好人。

其他且不說,就說我這個名字吧,他自己的名字倒是很好聽,非得把我的名字取得這麼怪異。

可我每一次找祖父強烈抗議,祖父總是說,要怪就怪你爸不是個姑娘,不然這名字落不到你頭上。

明明這麼難聽的名字是他老人家取的,最後卻把責任都推給我爸。

啊,說到現在,我忘記介紹了。

我祖父,沈修瑾。

聽說他年輕的時候特別有魅力。

我祖母,簡

我有時候很納悶,怎麼這兩個八竿子看起來一點都不相配的人,就走到一塊兒了。

我祖父和祖母,在我爸還沒出世前,就離了婚。

離了婚後,我祖父未再娶,我祖母,未再嫁。

看著應該是一別兩寬各自安好纔對,祖父卻極爲不要臉,往祖母那兒蹭。

打我有記憶以來,祖父就上桿子討好祖母。

我煜行爺爺說,你祖父這輩子就沒給誰低過頭,做派特強,別人都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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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怎麼看,都覺得我煜行爺爺說的不靠譜。

我祖父要真這麼牛,怎麼我祖母一個瞪眼,他就乖得和家裡大金一樣?

再說了,你見過哪個特牛叉的男人,有一手堪比五星級大廚的廚藝?

自打小起,祖父的廚藝,絕頂的是家裡最好的,比家裡聘用的酒店大廚還要好。

祖父晨起就去遛狗,回來時候,手裡就多了一堆食材。

等到祖父在廚房裡忙活一早上,祖母起牀的時候,必定家裡的飯桌上,已經擺好熱氣騰騰的飯菜,不一定很盛,但卻很溫馨。

祖母十指不沾春水,便是水最多的時候,也只是在花園裡澆澆花,祖父說,祖母這樣就很好。

問祖父,你每天起早做飯,一日三餐,還要上班,天天如此,就是正經上班的,也還有個法定假日,您老一天不落下,就不累嗎?

祖父看著花園裡,正在吃著他親手做的下午茶的祖母,笑的跟個傻叉一樣,他老人家說:

“你祖母喜歡,我做什麼都開心。我啊,樂意寵著,最好把寵得,其他男人都看不上眼,這樣你祖母這輩子也就沒時間想著離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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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小事。

我只知道,祖父寵祖母,可以用“瘋狂”來形容。

我總覺得,祖母矯,這麼好的祖父,都不和人家復婚,我把這話和祖父說,祖父從來沒對我紅過臉,那一次,狠狠給了我屁掌,祖父說,小兔崽子,以後再這麼想你祖母,我打不死你。

你祖母就是天底下第一好的好祖母。

記住了,以後要孝順祖母。

不孝順我沒事兒,你敢不孝順你祖母,我就下廚給你做栗子燒

我那時候很委屈,明明我是爲祖父鳴不平。

後來,我才知,祖父和祖母之間,竟有著那樣的過往。

有一天深夜,我了,下牀找吃的去,路過祖母房間,門虛掩著,我好奇地往裡頭看,結果看到的那一幕,差點兒沒驚到我。

祖父他捧著祖母的腳,擱在口。

我那時候已經覺得不可思議,跑到了我爸臥室裡,開口就問:“祖父是不是個變態啊?我看著他捧著祖母腳呢,祖父有腳癖啊?”

“你祖父那是在給你祖母捂腳,你祖母不好,常年手腳冰涼,你祖父心疼祖母。看到就當沒看到,千萬不要給你祖父說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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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啊?”

“因爲你祖父會罰你寫大字。”

“爸,你怎麼知道的這麼清楚?”

“這是個很憂傷的故事。乖,小鹿,我和你媽還有正事要辦。”

祖父未再娶,祖母未再嫁。我兒時時候的記憶力,便是這一對不是夫妻的祖父和祖母的日常。

祖母是個言寡語的人,但每每說一句話,家裡的人,都不敢反駁。

不是因爲怕祖母,而是祖父偏心著祖母,這是家裡人共知的事

小孩兒對時間,向來沒有多大,而當我有的時候,是祖母過世的那一天。

我八歲的時候,那一年,祖母過世了。

那是初春的一天,祖母如同往常一樣,坐在花園裡那棵大樹下,吃著祖父親手做的下午茶,祖母常年最喜歡的就是那把搖椅,放在大樹下,累了的時候,就躺下小睡個午覺。

祖父會去給祖母蓋個薄毯,掐算著時間,去醒祖母。

但這一天,祖父再也沒有能夠醒祖母。

祖母便在風吹著搖椅一搖一搖之下,在萬復甦的綠意裡,躺在搖椅上,安詳的離去。

祖母沒有什麼突發的疾病,便在這個春日的午後,安詳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離開了祖父。

我永遠也忘不了,從來剛強的祖父,老眼淚溼,嗚咽的哭了,長久地蹲在祖母的搖椅旁,我永遠忘不了祖父已經不再年輕的手,地握住祖母已經漸漸涼卻僵的手掌,那時候,祖父哭得像個孩子。

爸媽站在不遠,卻沒有進這個小花園,當時我不懂,爸媽難道不難嗎?

後來我才知道,爸媽是給祖父和祖母留下最後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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