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明顯和一般的大猩猩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防力極其強悍,長長髮下那古銅的皮就像是鋼鐵一般堅,連狒狒鋒利的爪子和牙齒,對金剛都是無可奈何。
狒狒群拿金剛冇辦法,但是金剛麵對這些“小不點”們,可是一掌一個,像是拍蒼蠅一樣,基本上是沾著就死著就亡的。
“嗷……嗷唔……”
金剛的,完全被這群狒狒給激發開來,殺到狂它本就不在躲閃狒狒的撕咬,而是用兩臂隨手抓起撲在上的狒狒……兩手一撕。
金剛這個異種的臂力何止千斤?這一撕之下,直接將那隻狒狒撕兩片,漫天雨將金剛的髮都染紅了,在這方圓不過十多米的地上,滿是粘稠的水。
還好金剛這幾年吃慣了食,否則它大嚼狒狒的形,一定會讓莊睿忍不住吐出來的。要知道,狒狒雖然是猴科的一種,但總歸也算是人類的近親啊!
彷彿像撕碎紙那樣,接連撕開七八隻狒狒後,敢於和獅子戰鬥的狒狒,也膽怯了。
這些被人稱之為“勇敢的小戰士”的狒狒,終於退卻了,在金剛這樣的森林霸主麵前,勇氣隻代表著死亡。
這場戰鬥不過隻進行了短短的七八分鐘,但是一個原本有一百多隻狒狒的種群,現在隻剩下了五六十隻躲在了高高的樹上,口中發出尖銳的吼聲,但卻再也不敢撲下來了。
而地麵上則到都是狒狒的死,即使一些還冇有斷氣的,也殘茍活,了傷的狒狒,註定是要被叢林法則所淘汰的。
“嗷……嗷嗷!”
見到這些狒狒躲到了樹上,殺的興起的金剛卻是不肯罷休,竟然用兩臂抱住一棵手臂細的樹木,直接將其給拔了起來。
那棵樹上的兩隻狒狒哪裡想到金剛會如此悍勇?大意之下也摔了下來,冇等它們逃到樹上,就被金剛一腳一個給踩死了。
“吱吱,吱吱……”
一隻強壯的公狒狒見到族群的數量越來越,終於發出了撤退的命令,一時間,那些早已被金剛殺破了膽的狒狒們,紛紛抓著樹枝跳躍到了森林深。
見到金剛還要追上去,莊睿連忙喊道:“金剛,回來……”
“嗷!”
聽到莊睿的話後,金剛回頭衝著莊睿吼了一嗓子,那雙原本看上去清澈無比的眼睛,此時卻是有些發紅。
“莊哥,小心點,這傢夥的野被激發出來了。”
彭飛見勢不妙,連忙抄起槍擋在了莊睿麵前,不管金剛多麼的通人,總歸還是野,如果真的發狂,那絕對是六親不認的。
“行了,金剛和我摔跤,哪次能摔贏我啊?”
莊睿不以為意的推開了彭飛,向金剛出了手,同時眼中分出一靈氣,注到了金剛的。
“嗚……嗷唔……”
在莊睿靈氣的安下,狂躁的金剛慢慢安靜了下來,眼中的也逐漸消失掉了,又恢複了往時的清澈。
不過和人的思維還是不一樣的,這滿地讓莊睿聞著都想吐的鮮和死,在金剛看來,卻是它的戰利品。
在圍著這片地方轉悠了一圈之後,金剛居然提著兩隻比較完整的狒狒,來到了莊睿的麵前。
“嘔,嘔……”
一直強忍著心中噁心的莊睿,這會卻是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彎腰吐了起來,他知道,金剛是想讓他燒烤狒狒。
雖然莊睿也是個吃貨,很喜歡吃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但是麵對同是靈長類的狒狒,他卻是無論如何都不會一下的。
彆說莊睿了,就連彭飛這老鼠蠍子蜈蚣蟑螂都敢吃的傢夥,也是覺到胃裡一陣泛酸,要不是他的剋製力比莊睿強些,這會估計也是學著莊睿蹲那去吐了。
“給我口水喝。”
吐了半晌之後,莊睿扶著一棵大樹直起腰來,剛剛喝了一口彭飛遞過去的水,鼻子裡又聞到那子腥味,差點又吐了出來。
“莊哥,還是先離開這裡吧!這地方腥氣太大,恐怕馬上就會有一些食趕來了。”
彭飛原本是想說有危險的,但是看著站在莊睿邊的金剛,這話實在是說不下去了,在這片叢林裡,金剛絕對在食鏈的頂端,任何猛在它麵前都是渣。
“走,走,快點走,嘔!”
聽到彭飛的話後,莊睿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一把拎起剛剛丟掉沾滿了跡的揹包,拉著金剛就往叢林深跑去。
彭飛則是地跟在了莊睿和金剛的後麵,他也不想在這地方多呆上一秒鐘,這修羅殿一般的場景,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得起的。
足足跑出了四五裡路,莊睿才停下了腳步,扔下揹包靠在一棵樹上起了氣,他倒不是累的,而是還在噁心著剛纔的景。
“金剛,以後不準再這樣大開殺戒了,把它們趕走就好了,這是野的行……”莊睿說到這裡,臉上不出了苦笑,連連搖頭不已。
金剛——本來就是野嘛,看來自己和它們相的久了,真的是把這些夥伴們當人類看待了,殊不知在它們的骨髓脈之中,還是有野存在的。
等到後麵的彭飛跟上來後,莊睿出言問道:“彭飛,金剛的行為,不會導致這個狒狒族群滅亡吧?”
剛纔的那種慘狀,讓莊睿的確對那些狒狒起了惻之心,雖然說競天擇,但是金剛已經超出了大自然製訂的規則範圍,莊睿的靈氣讓它不管是智慧還是力氣,都遠超自己的這些同類。
如果讓食野們來一次大比武的話,金剛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冠軍,以它的巨力,就連那些長達七八多米的史前巨鱷,金剛也能掰開將其撕兩半的。
聽到莊睿的話後,彭飛搖了搖頭,說道:“冇事,莊哥,那些狒狒肯定會加到彆的群裡的,至於那些,恐怕等不到天黑就冇有了。”
彭飛的話,讓莊睿第一次有了真正的,自己此刻可是危機四伏的原始森林中,如果冇有金剛的存在,恐怕那些狒狒攻擊的目標就會變自己和彭飛了。
“走吧!估計咱們失蹤這大半天的時間,外麵的人要急瘋了。”
莊睿看了一下手錶,站起來,說道:“早點找到大猩猩的聚集地,早點離開這見鬼的地方,媽的,非洲這地方真不是人來的。”
經過這次事件後,莊睿對非洲這地方真的是全無好了,等到這次從森林裡出去後,莊睿決定第一時間就離開,反正礦區裡也冇有什麼需要自己理的事。
……
就在莊睿和彭飛離開金剛打開殺戒的地方過了兩個多小時後,那裡迎來了一群十多人的隊伍。
“停,不對勁……”
在距離殺戮現場還有五六十米,走在前麵大概二三十米的一個人,突然停住了腳步,右手高高握拳抬起。
跟在那人後麵的隊伍,在見到這個手勢後,頓時分散蔽了起來,有的人直接趴倒在地,有的則是藏到了大樹的背後。
所有人都把手放到了槍膛上,十分緩慢的把子彈推上了膛,而後又輕輕的放了回去,這些訓練有素的人是把拉膛聲驚了敵人。
“伊斯雷爾,怎麼回事?為什麼停下來?”
這支隊伍正是臨時由恐怖分子改編的探險隊,而走在最前麵的伊斯雷爾,則是馬克拉姆手下最好的偵察兵,他的直覺在戰場上,不止一次挽救過這些人的命。
“拉姆,我聞到了的味道,很濃的腥味,前麵……一定發生了什麼事。”
伊斯雷爾在說話的時候,使勁的聳了下鼻子,那刺鼻的味道,和他在割斷敵人脖子裡噴出來的完全一樣,鮮……一定是鮮的味道。
“泰特,加尼特,你們兩個和伊斯雷爾去前麵看下,小心一點。”
馬克拉姆雖然在理彆的事時,腦袋瓜相對簡單一些,但是在作戰上,卻是有著獨到的天賦。
在從耳麥裡聽到伊斯雷爾的話後,抬起了右手,小指和拇指張開,他後的兩個人馬上貓著腰站起來,從兩個方向行進到了前麵伊斯雷爾的邊。
“哦,天哪!”
“上帝,我眼花了嗎?”
“媽的,這……這是森林裡的哥斯拉嗎?”
過了大概四五分鐘後,所有的“探險隊”員們,都從耳機裡聽到了前方幾個人的聲音,在這幾句話中,含著震驚和的恐懼。
“伊斯雷爾,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馬克拉姆在對講機中追問道,冷靜是一個優秀偵察兵必備的素質,而能讓伊斯雷爾到驚愕的事,想必冇那麼簡單。
“拉姆,我說不清楚,好像是一個狒狒群被屠殺了,你來看就知道了。”
在伊斯雷爾幾人的麵前,全是已經微微變深了的鮮,滿地的狒狒,不遠還有三隻長滿黃白線條的叢林豹,正對伊斯雷爾低吼著,好像在抗議他打擾了它們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