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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第88章 罪與罰

秦王政二十一年,四月下旬,立夏剛過,安陸縣天氣一日熱過一日。螻蟈在繁茂的草叢里鳴,蚯蚓從土中鉆出,家家戶戶的菜圃里,王瓜生長,苦菜開花,一副繁夏盛景。

而位于縣城的寺區,空氣中也散發著煩躁不安。

縣獄中,獄吏獄卒們神張地在牢獄外站崗,每個半個時辰就要派人進去巡視一番,因為里面關滿了還未判刑的犯人。

天氣炎熱,牢房空間狹小,散發出難聞的味道。這百八十名案犯,或者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百姓,此刻都愁眉苦臉地坐在稻秸上,為他們曾做過的事而后悔。

獄卒們則在議論紛紛,靠自己這十多人,看住他們就不太容易,那個小亭長,是怎麼帶著五個人就把整個里的人都抓住的?

一墻之隔的大堂上,縣丞也在憂心忡忡地看著令吏們拿著律文爭論不休,心里則暗暗罵道:“都怪那湖亭長,只是讓他去找一個被掠賣的子,卻將整個里的人都抓回來了,這下讓我如何收場!”

此時,距離震驚全縣的盲山里事件已經過去月余。

這起案子牽扯人員眾多,所以從縣丞到令吏,安陸縣的法們花了半個多月的時間,熬了許多個通宵,才把被掠賣子的籍貫,盲山里眾人的罪行、過錯都一一厘清。

但最難辦的事還在后面,盲山里眾人在里吏帶領下,多次收買來歷不明的掠賣子,并相互包庇,在黑夫亭長調查時惡意圍堵,甚至有殺亡命的意向,這些罪行是洗不掉的。

但這樣一來,問題就出現了,該怎麼判?輕判還是重判?

“既然罪行已經明了,依律照辦便是。”

獄掾喜的態度明確,照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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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縣丞依然有些猶豫。

“喜君,此事與尋常案件還不同,關乎百八十人命,不可不慎啊。”

喜正道:“縣丞,秦律里,從未有過因犯罪者人數眾多,而從寬置的先例!當年商君執政變法之初,有公族不奉法而私斗,被懲者數以百計,殺得人頭滾滾,渭水赤。今王九年時,嫪毐謀逆,其本人被車裂夷族,其舍人數千人,也統統罰沒家產,遷之于蜀郡邊遠之地……”

“數千人尚且罰之,何況百余人?”

“安陸區區小縣,哪能與商君、大王相提并論。”

縣丞帶著些商量的口氣道:“獄掾,除了幾名主犯外,其余人等,可否按照自首來算,減輕其罪責?”

“縣丞,盲山里諸人本沒想著自首認罪,只是煽他們殺逃亡的里監門被殺后,才在黑夫亭長的威懾下束手就擒而已。”

喜依然寸步不讓,既然證據口供顯示眾人并非自首,那便不能網開一面!

在他看來,執法和違法的撞,只有輸贏,沒有憐憫!

縣丞說服不了這個固執的下屬,氣得跺了跺腳。他很清楚,若是一板一眼地按照律法來,還不知要死幾人、罰幾人。

到時候,這個案件必將震驚南郡,甚至驚廷尉,為今年全國最典型的大案。他這縣丞非但不會到褒獎,還會因為治下不嚴,普法不善,導致出了這麼大的窟窿,遭到參劾,就算不懲罰,也會在履歷上留下尷尬的一筆。

正因如此,判決才一拖再拖,縣丞請示了郡丞,那邊卻遲遲不回復消息,真是要急死人了。

好在,待到四月快結束時,南郡的命令終于姍姍來遲。

縣丞沒想到,郡上的回復,竟然和喜是意見一模一樣,就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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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懲不貸!

原來,南郡這些天也沒閑著。據安陸縣被掠子的供詞,郡丞從江陵城里派出了幾名干練的令吏,順藤瓜,最終在竟陵縣將專門拐賣年的一伙人一網打盡,曾經拐了鳶鳶的那個“老嫗”也在其中。

在突擊審訊后,郡丞才愕然發現,原來這個團伙是一個家族作案,其手竟遍布南郡。與過去幾年間,南郡各縣上百起人口失蹤案有關。失蹤的多是子被賣到窮鄉僻壤,男子甚至有被賣到魏國、楚國去為奴的!

竟然涉及到人口外流!這還了得?于是郡丞在判了那些拐賣者全死刑的同時,還決定發文書到安陸縣,要求將此案辦死案!辦典型,以告誡全郡百姓!

既然郡上也是這麼說,心有點的縣丞便無可奈何,他仰天長嘆一聲后,便讓獄掾喜等人抓給犯人們定罪。

……

“盲山里里正,為里吏,知法犯法,包庇里人,與掠賣者暗中往來,帶頭收買子,并多次強、子鳶,何論?”

廳堂,令吏樂負責記錄,因為涉案人員太多,他們必須先把每個人的罪名定下來,再送去給縣丞宣讀。

獄掾喜負責厘定罪犯的刑罰,他雖然將秦律倒背如流,但為了確不犯錯,還是得在堆積山的律令里找出《盜律》《雜律》來,按照相應的律條判

“盲山里里正峰,罪大惡極。按照《盜律》第九條,掠賣人,磔;知人略賣人而與賈,與同罪。其罪當死,再加上強、等罪名,當判車裂!其家眷明知里正犯法而不告發,還協助拘被賣子鳶,也當連坐,罰沒財產。男子斬趾,為城旦;子黥面,為隸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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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連忙記下來,又對著下一個名問道:“田典何論?”

“田典未參與買賣人口,罪稍輕,但職、包庇之罪不可免。削除爵位,罰沒家產,斬趾為城旦,其家人耐為城旦舂!”

至于那個號召里民殺亡命的里監門,雖然人已經死了,但既然敢喊出這口號,就要做好被挫骨揚灰的準備,他那腐臭的尸骨要挖出來,補上一個車裂之刑,他的家人也全部淪為城旦舂。

在喜接下來的判決里,那幾家明知是被掠子還出錢購買的人家,也紛紛被以磔刑。殘忍待了被拐賣子醞,并把關到豬圈的兄弟三人,其中一個因弩傷不治而死,剩下兩人,又追加了強、,賊傷人兩項罪名,三罪并罰,混到了一個車裂的待遇。

總的算下來,盲山里有三人被車裂,十人磔刑。

樂按照喜的判決,用朱筆在簡牘上的名冊里一口氣勾掉了13個人名,不免有些手抖,畢竟輕輕一勾,都是一條人命啊。

他暗暗想道:“法不容,這句話放到獄掾上真是恰當啊,我可要小心翼翼,此生都不要犯法,以免落到獄掾手里……”

不過,喜還真有網開一面的地方。

除了主要求離開的四名子外,那些許多年前也購買了子的人家,因為被掠子死活不承認自己是被掠賣的,而免除了一死。

原來,在秦國,案件也有適用時效,超過十年的案子,府不再理。并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進訴訟程序,前提是有人告發,若當事人不告發,便不理,相當于后世的“不告不理”。

所以,那些被掠賣來多年,已經生兒育子只要不表明自己的份,不主告發現如今的家人,那就不構訴訟程序。

喜知道,若是他追查到底,甚至用一用刑,絕對能把陳年舊事統統挖出來,判那些人死罪。

但在猶豫之后,他還是沒把律令的網繩延擴大。

他是干吏,但并不是個酷吏。

他忠誠地按照律令辦案,卻也有自己做人的底線。

何況,這并不意味著那些人無罪,此案涉及到整個盲山里的共同犯法,按照秦律的什伍連坐制度,只要是年男,有一個算一個,都被連坐問責。

更嚴重的是,他們還涉嫌攻擊吏,甚至喊出了亡楚國的口號……這是最致命的一點,事后想想,若他們能按照黑夫建議的,隨他自首,也不至于落到這個下場。

四月份的最后一天,正好趕上判決之日,因為犯法者太多,只能每家派一名主犯來旁聽,就這樣,也將整個縣獄大堂站得麻麻。

看著這麼多的案犯,就連安陸縣丞也不由頭皮發麻,讀鞫(jū)時聲音都有些沙啞。

最終判下來,除了13名主犯被判死刑外,其余人等,幾乎全部淪為刑徒!

重的幾十人刑做城旦舂,輕的上百人也做了鬼薪、白粲,三五年是別想恢復自由了。只有三戶人家是住在里外很遠的獵戶,被證明沒有參與此事,才逃過一劫。

父母都勞改去了,沒有年的孩子,則由收納,待其年后再讓他們作為士伍或者仆役,安置到各地去。

覆巢之下無完卵,如此判下來,盲山里相當于一窩全滅,大家都去做了刑徒,這個里的建制都可以直接取消了。

這也意味著,今年安陸縣的吏,除了縣工師因為多了百余刑徒隸臣妾,可以鼓掌大笑外,其余的縣令、戶曹、鄉嗇夫,都要愁眉苦臉了,作為有秩吏上計考核最重要的容:戶口,今年可能會不增反降!

安陸縣的戶口增長本來就不快,只是能勉強維持生活的樣子,哪經得起如此重創。

所以對于辦下此案的黑夫,對于依律判決的喜,縣中諸吏,雖然明面上都得支持、夸獎,可背地里早就罵開了……

“破家的亭長,滅門的獄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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