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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丹心》064蓄謀已久的追求

064蓄謀已久的追求

去大千馬場放馬狂奔毫無疑問是奢侈的,就算在府城,也冇多人消費的起。一個時辰五十元石的資費,足以讓九以上的人而卻步。

以長孫雲裳的個,如果要來放鬆,一定會來放馬。

這是唯一喜歡的運,而獨城剛好就有一家。

將自己好生打扮了一番,已經不再是那副傻帽富公子樣,一襲青衫,看上去有幾分文采風流的方淩,來到馬場門口時,見旁邊有一架小轎,心頭一喜。長孫雲裳果然在裡麵。

他萬萬冇想到,雅風樓的雲裳姑娘,竟是長孫雲裳!

這等天下罕見的,絕對不會有第二個,他絕不會認錯!

和長孫雲裳的集並不算太多,但這卻是方淩前世上的另一個子。

話說回來,但凡是男人,到長孫雲裳後,很難不被的絕世姿容震懾,不生出男

可惜,以長孫雲裳的地位,當時的自己差的實在太遠。有一個馬蘭的前車之鑒,方淩也便冇有展開追求。

但是追求之心,卻是由來已久。

甚至於,他暗中觀察研究過長孫雲裳的各種喜好,也曾想象過,自己如果展開追求,應該去怎樣打這一場仗。

因為想追求當時的長孫雲裳,無異於是參加一場戰鬥。

而這一世,居然在這裡,提前了數年,遇見了

既然如此,前世冇有發出的炮彈,現在就立即開始吧!

何況,長孫雲裳的背後,還有一個大,大寶藏存在。無論如何,都不能放過

牽了一匹汗寶馬,挽起著鞋子,方淩揚起脖子,以四十五度的憂鬱眼神看著天空的白雲,著腳踩在冰涼的草地上,一步一步,角帶著一淡淡的微笑,看起來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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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要吸引人,死纏爛打乃是下下之策。麵對長孫雲裳這樣的姑娘,死纏爛打就更加糟糕愚蠢之極。男人就應該像驕傲的孔雀,將自己上最完的一麵展現出來,不如山,等著人上前搭訕,讓們被全每一個孔都在悄然外泄的王八之氣所吸引。

對長孫雲裳,方淩瞭解的很清楚。看中一個人的心,喜歡心清澈不惹塵埃,喜歡男人的風骨,喜歡與眾不同,是固執的完主義者,見不得半點瑕疵。喜歡自然,喜歡寧靜,甚至孤獨。不在乎一個男人目下有多麼窘迫,卻相信最卑微的男人都可以長為天下最巔峰的強者,隻要男人表現出足夠的努力、自信和睿智。

俠對癥下藥,不敢說手到擒來。不過他相信,漂亮的長孫雲裳一定要被自己斬於馬下。

“姑,我求求你,快點過來看我賣弄風吧!”方淩心裡痛苦的著,他已經在草地上著腳走了半個多時辰,這麼走一點屁用都冇有,隻是在等著讓長孫雲裳過來看看自己有多麼的與眾不同。

可是這妞兒不配合,太不給麵子!

無奈,還得繼續這麼作下去……

終於,一陣狂奔的馬蹄聲從遠響起,方淩心中一喜,做出的恬淡姿態越發安詳和和。哪知這隊人狂奔過去,依稀有個冷冷聲音說了句:“那個人有神經病!”

隨即很快就冇影子了。

方淩轉過臉看了看,卻見奔過去四男一,分明不是長孫雲裳。

俠心裡默默流著眼淚,深深的覺到泡妞真他孃的考驗人的耐心。

“咦……那不是……”方淩覺得過了很久很久後,遠傳來一個子奇怪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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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淩心中一喜,眼睛微瞇,牽著馬,一步一步走在地上,怡然自得的樣子。他聽的分明,說話的是長孫雲裳的蕊初。

馬蹄聲由遠到近,到了方淩前三丈時停下來。蕊初問道:“你怎麼在這裡?”

方淩微微睜開眼睛,點了點頭,淡笑道:“真巧!”

隨即又瞇上眼睛,怡然自得似乎高山崩裂於前也能麵平靜不起波瀾的姿態,眼角的餘瞥著在天空緩緩移的雲彩,像是全然沉浸在這幅麗的畫卷中。

蕊初不滿的努起了見到的男子,哪一個不使勁朝姑娘拍馬屁套近乎?方淩這幅姿態,讓覺得一定是在惺惺作態。

方淩的確在惺惺作態。

不過,兩世為人的方堂主,絕不會讓們看出來。

興許是心已然放鬆,長孫雲裳饒有興致的看著方淩,淡淡笑道:“你這是在做什麼?到了馬場,不騎馬,反而牽著馬在走路?”

“你騎馬是為了什麼?”方淩不答反問。

歪著頭想了想,長孫雲裳道:“那種風馳電掣的速度,聽著耳畔呼呼的風聲,讓我覺得整個世界都在變小!”

“你喜歡無拘無束,你的自由!”

方淩停下腳步,終於捨得睜開瞇著的裝比眼睛,施施然道:“攘臂極力,撼大摧堅,雖能奏一時之效,卻非長久之策,不如滴水穿石,徐徐手,久久建功。所以,我一直喜歡平靜。”

說到這裡,方淩開手臂,指著正上當頭的太,指著遠方連綿不絕的峰巒,指著一無際的草地上那條宛如緞帶的河流,輕聲道:“你看,那天地日月,恒靜無言。河流山川,世代蔓延。沉靜的東西總能存留的久遠。你再看天際的流星,或者地上的火種,足夠猛烈,足夠璀璨,能存留的,卻是短短一個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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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言論,倒是讓長孫雲裳和蕊初齊齊一愣,兩人順著方淩所指的地方,都在思索著什麼。

方淩心底暗喜。果然,這種與天地相關,又彆一格的賣弄風,登時惹得長孫雲裳的注意引起的興趣。他瞭解這個,當下繼續裝道:“練功,苦修,並非生命的全部,反而像錮人的枷鎖。當所有人都在努力提升修為,刻苦修煉時,這種風氣便錮了人打開另一片天地的鑰匙,發現另一種麗的眼睛。我本俗人,旁人修煉,我自然也要修煉,而且要比彆人更加努力,如此纔不會默默無聞。我修煉不是為了變強,更不是為了殺戮,而是為了有足夠的實力,去守護自己的神國度。”

長孫雲裳的興致明顯更濃,立刻追問道:“神國度?如何守護?”

“這就是我來馬場的目的。”

方淩微微一笑,竭儘全力的做出那副與世無爭的淡然,慢慢悠悠的道:“我心的絕對平靜。就像現在,我的意識都散落在天地之間。我似乎能從鳥兒的歌唱中到它們的快樂,從蜂蝶的飛舞中敬重它們的勤勞。雲彩會隨著我的腳步而移,清風會駐足在我的前久久逗留。我每走一步,都能覺到大地在我腳下跳。它如此仁慈,承著世間一切種種。它如此慷慨,隨意丟下去一顆種子,它就會饋贈碩的果實。它如此博,給予天地萬生長的沃土壤。它又如此忠誠和堅貞,哪怕遭遇任何不幸,都不會改變堅持的信仰……每當我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就會非常愉快,我會覺得這個世界如此麗,哪怕我仍在困苦中掙紮,心中總有一盞希的燈。”

長孫雲裳眼裡異彩漣漣,有些難以置信的看著平淡的男子,突然覺得他如此強大,因為他有著彆人冇有的富多彩的神世界。

而且,他的許多想法,居然與自己如此相似。不同的是,他一直在做,而自己隻是想想而已。

方淩心底暗笑。這番說辭,前世心中不知醞釀了多久。

毫無疑問,長孫雲裳已經對自己滋生出好

事實上,他哪裡有自己上說的那麼細膩和偉大?

看著小姐從未向任何一個人出的神采,蕊初心頭一突,馬上道:“你說的這麼好,那你為什麼非要來馬場,卻不去彆的地方?乾嘛不去大街上你的這些鬼東西?如果你真有這麼高的神追求,窮山惡水之間,不也一樣嗎?”

“蕊初……”長孫雲裳蹙了蹙眉,略略有些不滿。

方淩微微一笑,繼續雲淡風輕的道:“你知道為什麼月亮會在晚上升起嗎?”

“為什麼?”蕊初奇道。

“因為白天,有芒萬丈的太,帶給世界明。皓月之輝,怎及得上驕萬丈?在太芒下,月亮必定黯然失。於是它在晚上出現,它在另一個時刻帶給人明,它的皎潔才如此打人心。所以,人要出現在合適的地方。”

方淩欣然道:“現在我不是在趕路,所以也不會窮山惡水之間。冇有為人治病,所以不會在藥堂。我隻是為放鬆心,緩解力,此地綠草如茵,舉目遠,山川草木,白雲天空,最是豁達心的好去,所以,我理所當然的來到這裡。”

“說的真好!”長孫雲裳拍掌喝彩,眼波如水。

方淩笑瞇瞇的道:“罷了,在麵前這麼嚼舌的賣弄和表現,實在太累。一個不好,還要被蕊初姑娘當居心叵測,猾下流輕薄之徒。我繼續我的幻想,兩位姑娘請便!”

這句話也非無的放矢。長孫雲裳喜歡坦誠,偶爾還喜歡一點小幽默。

長孫雲裳莞爾點頭,正要策馬離開,像想到什麼,在蕊初驚詫的目中,突然下馬,了鞋子,牽著韁繩,模仿方淩的姿態,朝天,妙目微闔,蓮步輕移。

然後,轉過頭問道:“公子,你什麼時候離開大千馬場?”

“或許是今晚,或許還要三兩天。”方淩笑道:“等我覺得徹底放鬆了,也便該回去了。對我而言,這裡是逃避的一個好去。”

看著長孫雲裳學著自己的樣子,一步一步的離開,方淩心裡樂開了花。這小妞兒果然對自己有了覺,快上鉤了。

不過,火候還差一些。

接下來的半日裡,方淩仍然裝模作樣的以四十五度角仰視天空。後來實在忍不住這種鬼樣子,連自己都覺得噁心,想了想,乾脆躺在草地上。暗地裡,卻在一直觀察大千馬場的出口。

到天暗下來的時候,仍不見長孫雲裳離開,方淩心裡的冒泡,心知多半是因為自己,人兒才留下了。

“小姐,我們今晚真的不回去了嗎?”大千馬場的閣樓上,蕊初問道。

長孫雲裳趴在視窗,看著數裡外的某人躺在地上一。從這裡看去,隻能看到一個小黑點,看不到他的臉。

“他還冇回去呢!”長孫雲裳隨口道。

“他?誰啊?小姐,你難道看不出來嗎,這個傢夥故意接近你,是不懷好意的!”蕊初痛心疾首的提醒道。

“怎麼會不懷好意呢?”長孫雲裳悠然道:“我雖然常來馬場,但是早做好了安排,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來這裡,本想不到我們會來!”

“那倒也是,這應該是巧遇!”蕊初無奈的點頭,又道:“可是我總覺得他對小姐不懷好意。以小姐的容貌,天下哪個男子見了不得往上粘?他偏偏故作姿態,以為自己的手段高明的很,哼!”

“蕊初,你錯了,你高估了我,也低估了他。他所說的東西,在我看來,都是無比真實的。因為我也有這樣的覺,隻是,我從來冇有嘗試著像他那麼去做。隻有心純淨無比的人,纔能有這樣的悟。他的人格,毋庸置疑!”長孫雲裳淡淡道:“今日我模仿他的做法,牽著馬,不過走了幾裡,心底卻前所未有的平靜。”

“小姐,你不要告訴我,你喜歡上了他……”蕊初難以置信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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