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陳逸正在清洗劍上的跡,他洗得很慢,手有些抖。
十三條人命。
剛纔在樹林裡,他總共殺了十三個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槍頭的刺客哈維,至今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經有十五個。
當初決定進異世界發展的時候,他已經做好了親手殺人的準備。當初殺那個刺客,是為了自保。殺老威利,是因為他們已經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殺這兩個人,他並沒有太大的心理負擔。
而這一次,他跟這些人,並沒有什麼仇恨,也沒有非殺他們不可的理由。僅僅是因為,他打算磨練自己的劍。
他擁有騎士的實力,實戰經驗卻得可憐。所以,當他意識到會有很多人追蹤過來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利用這些人,來磨練自己的劍。
唯有實戰,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實力。
當他麵對二十幾個人的包圍的時候,就到一巨大的力,在那種況下,他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
要麼全力出手,找機會將這些人都幹掉。
要麼,灰溜溜地逃回中轉空間,一輩子也別過來了,守著那一千多枚金幣換回來的財富,過完下半生。
要是他當眾使用穿梭的能力,說不定就會惹來強大的巫師,在原地守株待兔。天知道這些神的巫師,有沒有錮空間的能力。
所以,他別無選擇。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抖,重新變得堅定而有力。
這時,一頭狼無聲無息地出現在他的左側,冒著綠的眼睛盯著他,鼻子著,一滴滴口涎從角滴落。
它在這個人的上,聞到了腥味。
他轉過頭,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彷彿到了驚嚇,夾著尾,逃走了。不知是發現了他的實力,還是覺到了他上的殺氣。
他拿起一塊乾的布,將劍的水滴乾,著上麵幾個缺口。
剛才那一戰,其實很兇險。
他雖然有騎士的實力,又擁有高深的劍。但是實戰經驗太。噬魂妖留給他的,隻不過是記憶而已,並沒有連經驗一起繼承。真要公平一戰的話,他多半打不過對方那個騎士。
這一仗能打贏,一靠的是防彈。正是有防彈在,他纔敢故意用口挨一劍,趁機幹掉一個見習騎士,從而奠定了勝機。
二靠的就是這把劍,要不是這把用特種鋼打造的劍足夠鋒利,將那個騎士的劍削斷,想殺他恐怕沒那麼容易。
他決定將這把劍儲存起來,作為第一場真正戰鬥的紀念。
…………
第二天,陳逸手裡換了一把劍,當初他一共訂了五把劍,每一把的造型都不一樣。花了他不錢。
「新月城在這時代也算是個大城,擁有騎士實力的人應該有不。想要得到這一筆錢的勢力肯定不止一個。追蹤的隊伍,肯定也不止昨天那一夥。」
他一邊走,一邊思考,突然,他側過耳朵聽了一下,有人正在接近,而且,不止一個。他將所有雜念拋之腦後,慢慢把劍出來。
「找到啦。」
一聲的大從後麵響起,他轉過,看見十幾個人湧過來。
「把金幣出來,不然的話……」
一個領頭的人喝道,話沒說完,就看見對方沖了過來,獰笑一聲,撥出劍來,「殺了他。」
登時就是一場混戰。
陳逸如同猛虎羊群,橫衝直撞,橫飛,時不是就有一人慘著倒下,再也爬不起來。
「我砍中他了。」
「不對,他怎麼沒傷?」
「見鬼,他居然穿了鎧甲!」
「我的劍被砍斷了。」
「小心他的劍,不要跟他。」
…………
場上呼喊聲越來越,十幾分鐘後,還站著的,就隻剩下兩個人。
「你……把他們都殺了?」領頭的騎士眼前被水染紅了,聲音乾嘶啞,握著劍的手,微微地抖著,「你這個惡魔!」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陳逸開口了,「你們想殺了我,搶我的金幣,就該死。對你們來說,我確實是個惡魔。我不但會把你們都殺了,你們背後的人,我也會找上門去,一個一個殺。」
「你——你休想!」
那名騎士怒吼一聲,發了,一劍劈過去,力量之大,震得陳逸手腕有點發麻。
噹噹當……
七八劍之後,那名騎士的力量衰弱了下來,被陳逸打掉長劍,一劍刺穿了膛。
「你……」
那名騎士雙手握住前的劍,想要說什麼,嚨湧上來的,讓他什麼也說不出來。
哧——
陳逸出劍,最後看了他一眼,離開了這片修羅場一般的地方。
這一隊人馬,比之前那一隊實力更強,是真正訓練有素的銳,配合默契,意誌頑強。殺到最後,沒有一個人逃走。
可惜,領頭的騎士是個沒經驗的雛。要是對方第一時間拚命纏住他,讓其他人在旁邊配合,那會給他帶來很大的麻煩。
當然,也僅僅是麻煩而已。
他的劍見過之後,終於理解了一些劍的髓。就像是開了竅一樣,實力有了一個質的飛躍。
他的劍,都是傳承自噬魂妖留給他的三段記憶中的一個,那個僕役。
他越來越覺得,這個僕役的來歷並不簡單,傳承的劍很厲害。他一個剛剛為騎士,還沒什麼實戰經驗的菜鳥,憑藉剛門的劍,居然能接連幹掉兩個騎士。
「尼伯頓。」
在僕役的記憶中,隻有一個姓氏。他想,在西岸大陸,這肯定是一個很不簡單的家族。
…………
傍晚,陳逸到了第三隊追蹤者。這一次,他們沒有說什麼廢話,用近乎襲的方式,開始了攻擊。
這一次,他麵對的,是兩名騎士的圍攻。另外幾個人,則在一邊放冷箭。用的不再是手弩,而是長弓。
「哼!」
第三次被中頭盔的時候,巨大的力量撞得他一個後仰,他不由怒了,「你們這些人,真是找死。」
他以捱了一劍為代價,拔出了腰間的沙漠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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