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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全)》十宗罪前傳_第三卷 殭屍娃娃_第十二章 華城...

“踩腳幫”和“丟錢幫”就是那時興起的。

“喂,小子,你踩我腳了。”一個人故意往你的拉桿箱上踢一下,然後對你這麼說。在這一刻,你的機智和應變能力會到考驗。

你有三種選擇:一、若無其事的繼續往前走;二、大吼一聲滾蛋;三、低三下四地道歉。任何一種選擇都有可能導致一大羣子把你包圍,包圍之後就是敲詐和勒索。

“丟錢幫”屬於一種低劣的騙,利用人貪財的心理,很容易被識破。值得一提的是,華城火車站附近的騙子在惱怒之後會實施搶劫,也就是說,這是一羣僞裝騙子的劫匪。

隨著警方的打擊,不犯罪團伙不得不另闢蹊徑,“湖南幫”在逃避警方打擊的過程中改變了作案方式,利用孕婦兒、病人和老人來賣假鈔和假車票。以四川人張凱爲首的犯罪團伙,開始拐賣和強迫婦,他們在華城火車站四尋找那些從外地來打工的年輕子,以介紹工作爲由,騙上車將其拐賣。廣東陸縣一個以手度日的老,花8000元買了一個媳婦,多年後,當地警方將那子從一個封閉的石頭屋子裡解救出來時發現,子已經神失常。

wωω ✿тт kǎn ✿¢ ○ 1991年,地的“髮廊”還被稱爲“理髮店”,而在華城就出現了不洗頭的“洗頭房”,還有很多小旅館。旅館設施非常簡單,多數房間只有一張由

兩條凳子架起的牀板,那牀不是提供睡覺的,而是提供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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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東北人周偉,糾集46名老鄉,也開始介拐賣婦的犯罪中來,不僅如此,他們還聯合華城當地爛仔,結夥在華城車站以冒充旅客親戚、朋友或朋友的司機等接站的方式,對旅客實施詐騙和搶劫。

從此,各種新型犯罪現象不斷滋生。

1993年,王井記專門一些流浪街頭的年,負責他們吃、住,並對這些孩子進行犯罪技巧培訓,一幫職業小出現了。

廣東中山大學的傅未明教授一下火車就被走了包,警察在多方調查未果的況下不得不使用特殊手段才找回來,在一個出租屋裡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我來找你,我現在的份不是警察,就是你的朋友。”

“直說吧,你丟了什麼?”

“一個包。”

“包裡有多錢?”

“一分錢也沒有。”

“那……”

“就有幾張破紙,是一份學論文。”

“好,你等我二十分鐘。”

“嗯,請你喝酒。”

1995年,有一夥喜歡穿黑服的人長期在火車站搶奪旅客財,被稱爲“黑黨”。他們大多在晚上活,如果是在白天,他們就蒙面搶劫。

1997年,以三文錢爲首的“丐幫”悄然興起。

1998年,迷藥搶劫頻發,幫派稱這種手段爲“殺豬”,以“河南幫”居多。而後演化飛車搶劫,又以“砍手幫”臭名昭著。

1999年,手持據稱有艾滋病毒的注威脅索要旅客錢財的“扎針黨”也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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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嚴峻的治安形勢,從1983年以來,各級政府年年組織多方力量,開展“嚴打”行,大量犯罪團伙被摧毀,然而,“嚴打”的效果並不能持續很久,整頓過後,故態復萌。犯罪團伙重新洗牌,通過暴力分割勢力範圍。例如“拉客幫”被打掉之後,分裂五大幫派:“鄭老五幫”,湖南人,負責站西路一帶;“汕頭幫”,負責走馬崗一帶;“州幫”,負責沙涌南一帶;“劉老四幫”,四川人,負責草暖公園一帶;“老楊幫”,也同在站西路。當時五個幫派中,“鄭老五”和“劉老四”稍大,相互之間經常發生,但都不能吃掉任何一方。

在各幫派之間爭搶地盤的過程中,“東北幫”逐漸控制了華城火車站的拉客市場,來自黑龍江省的鄒爲了野車市場的老大,他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很快控制了站東廣場的拉客市場,又控制了“野車”的客源。

2000年,以鄒龍爲首的華城“揹包黨”出現。

“揹包黨”最初只是爲野車和旅館拉客,後來他們的包裡裝上假髮票、假車票、酒店介紹和假證件,整日遊在華城火車站、省汽車站、市汽車站和流花車站之間,主要瞄準外地來穗人員,搶首飾、手機、揹包,賣假髮票,調換假鈔。隨著隊伍的壯大,“揹包黨”甚至敢與執法人員對抗。在華城火車站,曾經有多次羣毆事件,幾百“揹包黨”員與保安數次發生衝突,警察鳴槍才得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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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名聲漸響,爲華城火車站的黑幫老大,多個幫派都想拉其作爲靠山。他開始招集馬仔一兩百人爲打手,向各幫派收取保護費,甚至一個水果攤、一個電話亭都不放過。

直到一年以後,廣東省委領導三度微服探訪華城火車站,要求“重典治”,華城火車站進駐大批荷槍實彈的武警,開展了最大規模的一次“嚴打”行,鄒龍黑社會質犯罪組織在這次“嚴打”中被摧毀,鄒龍被判死緩。

2000年10月19日,鄒龍的兩個馬仔率領幾十名打手向火車站周邊的店鋪收取保護費,衆多店鋪對黑惡勢力往往委曲求全,甚至有店鋪老闆主尋求保護。在登峰街有一家賣的富貴菜館拒絕保護費,馬仔令手下將桌椅板凳及門窗等砸得稀爛後揚長而去,臨走前威脅說如果晚上不錢就再砸一次。

當天晚上,四個人在一片狼藉的店點著蠟燭商議對策,他們是三文錢、大怪、寒爺、高飛。

三文錢說:“這事,忍了吧。”

大怪說:“掙那麼多錢有啥用,還被人欺負。”

爺說:“咽不下這口氣。”

三文錢說:“咱們鬥不過,人。”

爺說,“去東北,上炮子那幫人,都拿上槍,不信制不了他們。”

三文錢說:“離得太遠了。”

大怪說:“是啊,咱就是人。”

高飛說:“咱的人不。”

爺說:“人呢,都在哪兒?”

高飛說:“火車站。”

房子裡很快滿了各式各樣的陌生人,滿了全國各地來的不可救藥的二流子,這一切即將使用磚頭、匕首和木的人都是從火車站廣場找來的。

高飛對他們說,“一會兒,我們要和人打架,每人發100塊錢,不願意的就滾蛋。”

“150,”人羣裡一個人喊道,“100太了。”

“現在就給錢還是打完再給錢?”

“打誰?”另一個人問。

“鄒龍的人。”大怪回答。

“不幹。”房間裡的這幫烏合之衆聽到鄒龍的名字就紛紛而逃,只剩下一個戴墨鏡的人站在牆角。

“你怎麼不走,你不怕鄒龍嗎?”寒爺問。

“剛纔有50人吧。”戴墨鏡的人說。

爺說:“差不多。”

“給我5000元,”戴墨鏡的人說,“我幹。”

“你一個人?”大怪問,“你很能打架嗎?”

“打我。”戴墨鏡的人指了指自己的臉。

大怪的右拳還是非常有威力的,他用盡全力,猛擊那個人的下頜。然後,他的手痛得像斷裂了一樣,而那個人則面不改,微笑著站在那裡。

“能捱打,”高飛說,“不代表你能打。”

“那好吧,看著啊。”戴墨鏡的人先是一個墊步,然後飛一記漂亮的側踹,轟隆一聲,他把牆踹出了一個窟窿。

“天,你什麼名字?”三文錢問道。

戴墨鏡的人回答:“我畫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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