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公堂之上,竟然敢舞刀弄槍的,來人,把匕首奪了!”
幾個衙役便要上前,然而良宵猛地拔出匕首,往自己頸間一送,刀刃抵著細長的脖子,“都別過來!”
衙役們腳步頓住,看向堂上的縣令。
這縣令姓常,約莫四十多歲,兩道雜的眉,一雙狐貍眼里著,鼻子底下兩撇稀疏的八字須。
常縣令見良宵這樣,一陣莫名其妙,“你又不是原告,你只是個證人,你這是何必!把刀放下!”
“大人,不必管我,你請繼續,”良宵說道,看了眼賀蘭卿,“賀蘭公子,希你今天在公堂之上說的話句句屬實,若有半句虛言,咱們倆都別活了。我說到做到。”
“你……!”賀蘭卿臉鐵青,氣得臉上微微搐。
縣令又拍了一下驚堂木,重新問了一遍:“堂下所跪何人,所告何事?”
“小人陳逢春,狀告妹夫賀蘭卿打死我妹妹陳錦書!”
這一句話引得后面圍觀的百姓一陣。豁,原來不是風月之事,竟是人命司!
大家便討論起陳錦書,確實死的時候太年輕了,當時便有不人惋惜,卻沒料到,竟是被打死的?這賀蘭卿怎麼如此狠毒,竟然活活打死發妻?會不會是誣告?
陳逢春雙手捧上狀書,有個衙役接過來,轉呈給縣令。
常縣令快速掃了幾眼狀書,習慣地抬起手指抹了下八字須。按照慣例,他該詢問一下,于是他放下狀書,隨口問道:“賀蘭卿,你可認罪?”
“我——”賀蘭卿剛要否認,余瞥見良宵橫了他一眼,手中的匕首握得更了。
賀蘭卿:“我認罪。”
常縣令:“!!!”直接傻眼。
就認罪了?
往常審理案件,不管被告有沒有罪,總要狡辯幾句,從來沒有這麼干脆就認罪的。
常縣令本來看了這狀書還放心的。狀書上本沒有憑據,人都死了一年多了,現在更不好開棺驗尸,就算賀蘭卿真的殺了人,只要他自己不認,沒人能奈何得了他。
可他偏偏直接認了罪!
這這這,這位祖宗發什麼瘋!
總不能你爺爺做著尚書,你就真的無法無天有恃無恐了吧?
這讓我怎麼偏袒你,連個臺階都沒有啊!
常縣令就像被火烤了屁似的,坐立難安,他朝賀蘭卿了眼睛,然而賀蘭卿好似瞎了一般。
“你認罪,你認罪了……”常縣令氣樂了,“你殺了陳錦書?”
“是。”
“為何殺?怎麼殺的?”
都到這份兒上了,賀蘭卿也沒什麼好瞞的了,一口氣把那日的事又說了一遍。
當他說到的細節時,聽者紛紛皺起眉頭,有些脾氣直的,顧不上邊有門神看著,直接破口大罵了。
“好一個畜生!就該下地獄!”
“讓他死!一命還一命!”
“烏養的兒子,下輩子投胎做豬狗!”
“老婆不聽話就該打,越打越聽話。”
“你說什麼?!”
“我說錯了嗎?嫁隨嫁狗隨狗,打死一個再換一個就是了,賀蘭章這麼有錢又不是換不起。”
“天老爺,畜生竟在我們中間!”
好麼,百姓們自己吵起來了。那幾個人吵著吵著,竟開始互相推搡起來。
陳逢春捶痛哭,仰頭看著公堂外的一片青天:
“小妹,你看到了嗎!我已經讓所有人都看到這豺狼的罪行!哥哥為你報仇了!你在天上也可以瞑目了!”說罷又是大哭。
圍觀的百姓,有的在吵架,有的被這哭聲染,也不住抹起眼淚。
眼見群激,常縣令慌忙一拍驚堂木:“先退堂,退堂!把被告先收押了!”
賀蘭卿被幾個衙役著走向后面牢獄,走時他昂頭,冷冷地看了眼良宵和陳逢春,角扯出一個嘲諷的笑。
又有幾個衙役前去維持秩序,百姓們不推搡了,依舊不愿離去,站在原地嘰嘰喳喳地討論。
常縣令走下堂來將痛哭的陳逢春扶起,安了幾句。
云輕萬萬沒想到,這賀蘭卿竟是個殺人犯,殺的還是他自己的妻子。
說來慚愧,雖然卜算之還不錯,相卻很一般,沒能通過面相看出他有命案在,就這麼翻車了。
所以說啊,自從來到夢粱城,真是諸事不順!
浮雪氣憤地把花生米咬得嘎吱作響,一邊說道:“這個賀蘭卿真是豬狗不如的東西!”
辭鯉問道:“依照人間的律令,賀蘭卿該怎樣判?”
江白榆說道:“判絞刑比較合理。若是縣令有心徇私,可能會留他一條命。”
程歲晏卻笑著搖了搖頭,用食指點了點他們:“天真。”
辭鯉:“你是什麼意思?”
程歲晏說道:“依我看,這賀蘭卿,最后應該會被無罪釋放。”
“你在開什麼玩笑,大庭廣眾,他自己都認罪了,縣令就算有心偏袒,也沒法收場。”
“嘖,你們了解律令,但是不了解場。要不要打賭啊小貓?輸了你把耳朵弄出來給我們大家。”
辭鯉剛要拒絕,云輕忽然把他往后一拉,做出一副守護他的樣子:“賭就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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