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琢:“想不起來也沒事。”
他不想讓林霧為難,痛苦,直接將袋子里的照片拿出,遞給,“你看看這張照片,有沒有印象。”
林霧低頭去看,在看到照片里悉的榕樹背影,以及兩張青又眼的面龐時,震驚地看了一眼陳琢,又抬手了眼睛,再次確認:“這是——”
張了張,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和你,”陳琢聲線清冷,淡聲告知。
照片上留存定格的,是十多年前的他們。
第六十三章
小鎮人遮風避雨的大榕樹下, 兩個人并肩站在一起,單手兜的年眉宇俊朗,帶著些許隔著舊照片都能讓人到的傲氣, 他的眼睛很漂亮, 清澈澄亮, 銳氣人眉宇間浮現著囂張的不可一世,有那麼一丁點兒的不耐。
站在他旁邊的卻截然不同, 扎著高高的雙馬尾,兩側還別了兩個珍珠貝殼發夾,圓潤漂亮。笑容燦爛, 眼睛對著鏡頭彎了月牙模樣, 角上揚著,五沒有徹底張開, 面容稚,卻又已經有了的明艷,俏。
林霧直愣愣地看著手里的照片,耳畔回著陳琢的聲音——我和你。
這是他們。
很久很久以前的他們。
倏忽間,腦海里似有一幕久遠的畫面閃過。
可還沒來得及抓住, 就消失不見了。
林霧蹙眉, 目凝在照片上。
抬手, 輕輕地過照片中的兩人,抬眸看向眼前的人, “你……我們以前居然真的見過?”
陳琢抬眼:“不止見過。”
林霧啞言, 眼神呆滯地問,“你之前怎麼不說?”
“我以為你只是單純不記得。”陳琢坦言。
再者, 他也有自己的驕傲,把他忘得一干二凈, 他對卻是念念不忘。陳琢每次想起來,都有那麼一點點的郁悶。
林霧失神,再次低頭看著手里的照片,嗓音有些沙啞,“這是我上初三那一年的暑假是嗎?”
對自己腦袋上別著的兩個發夾有印象,那是初二那年新年,跟去集市買東西,買給的新年禮。林霧只在新年還有去親戚家拜年的時候戴過,其他時間都不太舍得,把它們珍藏在自己的小鐵盒里。
和陳琢拍照那天為什麼會戴上,記不起來了。
陳琢垂眼,“嗯。”
“你怎麼會去小鎮?”林霧驚訝。
之前之所以篤定兩人沒有見過,實在是因為陳琢不可能去過他們那個窮鄉僻壤的地方。十三四歲的時候,陳琢應該已經在張的高中狀態了。
陳琢笑笑,拉著到旁邊的沙發坐下,緩聲說,“你仔細想一想,那一年小鎮有沒有陌生人住下。”
“?”
林霧惘然看著他,忽而想起點什麼,瞪大眼睛向他,猶疑道,“你爸……陳醫生是我之前提到過的那位醫生?”
初中的時候,小鎮那邊來了一位下鄉的醫生,還跟那位醫生學過心肺復蘇,學過不心臟病突發急救的辦法。
陳琢輕點了下頭,“是他。”
那時陳紹元正值晉升期間。晉升之前,他們需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一段時間。
而陳紹元中的,便是林霧的老家。
得到陳琢的肯定回答,林霧之前所疑的所有事,都有了合理的解釋。
難怪。
難怪他會有這張照片。
林霧面恍惚地看著他,張了張,“你……”
“我什麼?”陳琢低頭一笑,“想問什麼?”
林霧長睫輕,有很多想問的,又不知該如何問出口。
沉默一霎,拐彎抹角道,“這和應小姐卡片里說的堅持……有直接聯系是嗎?”
陳琢揚眉,沒想到會從這樣的角度出發詢問。
他從林霧手里拿過那張照片,聲線低緩,“你覺得呢?”
林霧:“……是我在問你。”
他怎麼還反問自己。
“是,”陳琢目直直地看著,瞳仁里的意一覽無余,他從未有過太明顯的遮掩,只是林霧之前不敢想,也不往這方面想。
他堅持比應嫻雅久,他喜歡林霧很久,很久了。
兩人四目相對。
陳琢問:“意外嗎?”
林霧:“……我沒有想過。”
意外又震驚。
“其實我也有些意外,”陳琢知道忘了自己,忘了照片的事,他端詳著手里這張照片,淺聲道,“在小鎮那段時間,我也沒有察覺。”
他并未察覺,那個時候的林霧就已經在他生命里留下了烙印。
那會兒的林霧年齡太小,陳琢只是覺得有趣,有意思,長得漂亮又可,并未想過其他可能。
從小鎮回去后,陳琢就進繁忙張的學習狀態,只在空閑間隙會想起小鎮的事和人。
陳紹元和孟士就他想在國上大學還是國外上大學進行了討論。
陳紹元覺得國就很好,念研究生再出去。
而孟士覺得,陳琢大學就應該出去,他喜歡的東西太多,國外發展空間,學習空間更大。
兩人各抒己見,最后讓陳琢做決定。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外表天然純,內心大腹黑。可愛像天使,切開是惡魔! 小希兒除了那張臉純真無害,渾身上下都是被寵出來的壞毛病。 爹地媽咪是商業界鼎鼎有名的大人物。上頭還有四位氣質不凡的親哥哥,又是家里唯一的寶貝閨女,簡直各個把她寵上了天。 當真應了那句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偏偏就是有不怕死竟敢招惹她! 摸她小手就算了,還想親她小嘴!那就別怪爹媽哥哥一塊找上門了。 (前期爹娘寵,后期男友寵,總之就是寵拉~甜不死你算我輸)
孟淺淺決定復讀,究竟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應浩。她也不知道。但是她成功考上了應浩所在的大學。一入學便得知,金融系應浩正跟金融系的系花談戀愛。-周喬曾說應浩不是良人,他花心,不會給她承諾以及未來。孟淺淺其實明白的,只是不愿意承認,如今親眼所見,所…
有一個寫推理小說的大作家當男朋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蔑視你:「你這樣的人在我的小說裡只會以si者的形態出現。」 你狠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威脅你:「信不信下個si者就用你的名字?」 但當你恰巧是這位大作家的編輯時,那以上這些都不用,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拖稿。
秦婳在時家待了二十四年,才知道自己是個假千金。真千金回來,她被趕了出來。誰曾想,她被趕出來的當天居然從普通豪門假千金變成了頂級豪門真千金!不僅如此,她還多了一個未婚夫司承琛。回歸當日,他就對她說“小時候的婚姻不作數,我要退婚。”秦婳舉手贊同,“我同意!”只是她不知道為什麼前腳才提了退婚,后腳他就纏了上來。終于有一天,她忍無可忍,“司承琛,我都已經答應你的退婚了,你總纏著我干什麼?”男人突然單膝跪地,掏出一枚鴿子蛋,“婳婳,嫁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