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現代言情 嫁給白月光,溫總寵妻上癮 第五十八章 毛毛又一個本領

《嫁給白月光,溫總寵妻上癮》第五十八章 毛毛又一個本領

羊,陳繼亮皺眉,“這頭羊太瘦了,恐怕不好養。

錢買的?”    “二百文。”

    “二百文倒是沒有跟你多要錢,這個價格可以。”

陳繼亮拍拍手坐回去,“好好養,說不定明年能懷上一胎。”

    “嗯。”

    一路無話,回到了響水村,家里四個人都等著他倆回來吃飯呢。

    沒想到歡喜買了這麼多東西回來,喬杏牽下羊,“歡喜你還買了羊,還是頭母羊呢。”

    扛著半扇豬的沐大昌興的說道,“歡喜準備試著養羊呢。”

    又對搬著木箱子的錢英囑咐道,“孩兒他娘你可小心些,里面是歡喜買的新碗盤。”

    “哎,好。”

這麼多年家里都沒添置任何東西,聽了沐大昌的話,錢作放慢,仔細小心腳下,怕摔了箱子。

    中午喬杏炒了個土豆,一個大頭蔥炒蛋。

今天是臘八節,飯是臘八飯。

    要留里長在家里吃飯,這兩個菜肯定不夠。

歡喜又炒了個溜腰花,辣炒腸,把剩余的豬肺做了夫妻肺片,炸了花生米下酒。

    聞著廚房里飄來的香氣,已經勾起了陳繼亮肚子里的饞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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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這手藝,不想傳說中那般不好吃啊。

    沐大昌不會喝酒,話也說不到一起,錢英把屋前的王老爺子、王和他家十三歲的孫子一起請來吃飯,陪陳繼亮喝兩杯。

    今日有客人,歡喜拿出來的是掌柜送的碗,洗干凈用開水燙了,拿上了桌。

    王手里捧著碗,“歡喜買的這個碗真好看,上面還有花兒呢。”

    普通百姓,有個碗盛飯就,都是土黃的土碗,沒那麼多講究。

    “這碗盛飯,每日都要多吃一碗飯吧?”王老爹笑著開玩笑。

    沐大昌認真看過后,“好看是好看,就是有些小,真的要多吃一兩碗呢。”

    “那就多吃兩碗。”

英送飯進來,聽見了笑著說道。

    接著菜都端上來了,飯桌上的菜香氣撲鼻,也好看。

    “這沒看出來,歡喜的廚藝這麼好。”

很意外,陳繼亮看著菜要流口水。

    王老爹和王也很意外,王笑著夸道,“歡喜是越來越能干了。”

    “那別看著了,亮叔,王爺爺王,趕筷,吃吧。”

歡喜端上蘿卜燉大骨頭湯,催促大家快吃。

    王老爹夾了一片夫妻肺片,放進里,“嗯,好吃,又香又辣味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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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腸好吃,味而且沒有那膻味。”

陳繼亮很喜歡這道辣炒腸,吃一口腸和王老爹了個杯。

    溜腰花不太辣,歡喜考慮到孩子們,做的是微辣。

三個孩子都吃,一人一大碗飯,喝了一大碗骨頭湯。

    一頓飯,吃得大家滿流油,回味了許久。

    送走客人,歡喜把地契拿出來,“這是咱家的地契。”

    “哎呦。”

英高興的接過去,跟喬杏一起看,看來看去也看不懂,兩人都不識字。

二妞和也湊過來,專心的看。

    歡喜指著上面的名字,“沐凌峰,大哥的名字。”

    “歡喜,這都是你掙來的,寫你大哥的名字......”錢英還沒說完,喬杏就說道,“大嫂你這麼說就界外了,我們母幾個走投無路的時候,是你收留了我們。

這幾年吃你們的,住你們的。

你對我們好,就不興我們對你們好了嗎?”    “娘說的對,都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歡喜讓錢英把地契收好,“再說了,怎麼就是我一個人掙的呢,大家都出力了。”

    “好,我收著。”

英將地契裝在一個罐子里,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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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暗下決心,不論將來如何,這些都是歡喜掙的,要讓后輩們都明白。

    看過地契后,圍著木箱子轉,“娘親,里面裝的是上次我們預定的碗盤嗎?”    “我們看一看不就知道了嗎?”歡喜走過來,蹲在邊,打開木箱,里面的碗盤了出來。

    “哇,真好看。”

拿出第一個碗,“這是大爺爺的碗。”

    果然,上面寫著大爺爺。

    沐大昌跑過來,“大孫子,這是我的碗啊?”    “嗯嗯~”指著碗上的三個字給沐大昌看,“大-爺-爺~”    “真的呀。”

沐大昌拿著碗翻來覆去的看,用糲的手指挲那三個字,“大-爺-爺~”    孩子沒學過字,當時就在陶瓷店鋪里看掌柜的寫了一次,兒子不可能就記住了。

為了檢測一下,歡喜的小腦袋,“娘親的碗呢?”    喬杏幾個也圍過來了,看能不能找出來。

    一個一個拿出來,遞給相對應的人,“這是大的,這是的。”

    拿出中間的一個,遞給歡喜,“這是娘親的。”

    兒子拿出來的竟然都對,歡喜太驚訝。

    接著,把爹爹兩個字的碗拿出來放在一邊,又拿出剩下的兩個碗,一個自己拿著,一個給二妞,“小姑這個是你的。”

    喬杏心中激,沒想到孫子竟然認識上面的字,“那其他的碗是誰的呢?”    依次拿出里面的碗,“這是大姑家的。”

    并說出了上面的名字,把一大家子人都給驚呆了。

    兒子竟然這麼聰明,歡喜太意外,“兒子,你是怎麼記住上面的字?”    “哦,掌柜伯伯寫的時候我看到了。”

驕傲的道,“他寫一個我就問一個,然后再看一遍,我就記住了。”

    兒子天生神力,還有過目不忘的本領。

這對他,不知道是好是壞。

    “棒!”歡喜對兒子豎起大拇指,“不過以后咱們不要跟別人說我們看一遍就記住了,我們要低調,知道嗎?”    低調,不懂。

皺著眉頭,“娘親,什麼是低調啊?”    “低調就是不張揚,不自大。”

歡喜耐心的給兒子解釋,“就是咱們很厲害,可是不能讓人家知道我們很厲害,我們就是很普通的人。

知道嗎?”    想想娘親說的話,鄭重的點頭,“嗯嗯,娘親我懂了,我不會告訴別人我力氣很大,是大力水手。

也不會告訴別人,我認字很快。”

    “好孩子。”

    等有錢了,一定要送兒子去讀書,這麼好的讀書料子不能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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