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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四百四十七章 這裡是我家!(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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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騰達門口,李昌明和以前一樣還是想直接進去,卻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無錯章節閱讀】

  「你新來的吧,我找我老婆,你們的尹總!」李昌明在門口喊道。

  因為騰達以前各種的福利政策,李昌明也了不,再加上尹大姐在公司的地位高,因此他在騰達一向是比較看不起別人的。  立即訪問🅢🅣🅞5️⃣5️⃣.🅒🅞🅜,獲取最新小說章節

  「我管你找誰呢,這會兒就是誰都不讓進!」保安大哥是個壯漢,一米八五的高,站在那裡像是一堵牆。

  他們早就被周毅吩咐過了,尹大姐今晚上不回家,對方可能要來公司,到時候不讓進就行。

  公司可不是公共場所,我不讓你無關人員進行,你就是不能進來。

  正在此時,李昌明眼睛一掃,就看到一個靚仔大搖大擺地往裡走,而幾個保安就像是沒看到一樣。

  「那他呢?他不是照樣進來了嗎?」(5,0);

  保安大哥正要說話,旁邊的靚仔已經走了過來。

  靚仔當然是周某人,他是因為把東西忘在公司了回來取一下,結果巧了,撞上了這個男人。

  李昌明周毅還是知道的,公司高層的家人,基本上都認識。

  單單看外表,這個男人生的一副好皮囊,像是個好男人,可這事做的讓人噁心。

  「你是在說我嗎?」周毅開口問道。

  李昌明同樣是見過周毅的,一眼就認出來了。

  在周毅面前他可就沒什麼底氣了,勉強出笑容道:「原來是周總啊,你們這保安哪找來的,我來找我老婆都不讓進,說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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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人聞言頓時笑了:「是有這個規定的,這會是下班時間,為了不讓員工們自願加班,公司那是嚴防死守!」

  「絕對不能讓他們溜進來加班。」

  嗯……啊?李昌明一臉懵,我雖然沒你混得好,但你也不能把我當傻子吧。(5,0);

  哪個公司為了不讓員工加班會這麼做的!

  但沒辦法不好反駁,只能說道:「那周總您也能隨便進啊……」

  「那規定就是我做的,所以我專門加了規定,只允許我進,怎麼了李先生,有什麼問題嗎?」

  李昌明無話可說,盯著周毅,但卻不敢放什麼狠話。

  他這種屬於典型的家裡橫,有很多家暴男其實都是這種況。

  回到家裡之後那脾氣比天還大,就罵老婆罵孩子,在外面,遇到事了屁都不敢放一個。

  所以李昌明還是轉離開了。

  周毅看著面前的保安大哥道:「做的不錯,這個月給你們保安加獎金!」

  「謝謝周總,周總大氣!」

  李昌明卻沒有直接走,他仔細想了半天,他老婆肯定就在公司呢。

  因為他來過這裡,知道這些高管的辦公室都是可以住人的,而且條件不錯。(5,0);

  兩人畢竟同床共枕多年,還是很了解尹大姐的,對方雖然賺錢多,但生活比較節約。

  所以有這樣的住肯定不會去住酒店或者租房。

  因此他決定報警!

  沒辦法,以前尹大姐就是通過報警的方式來噁心他的,尤其是那次抓

  他還和警察反應了半天,卻沒有任何結果。

  所以李昌明覺得,既然他老婆抓都能報警,那他也能報警啊。

  就說是自己的老婆被這公司扣住了,聯繫不上人,而且公司也不讓他進去,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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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個公司,就不信還敢攔著警察不讓進去啊!

  最好起衝突,讓那個什麼周總進去待幾天,什麼玩意啊,敢在自己面前裝,你不就是有幾個破錢嗎,裝什麼啊!

  說干就干,掏出手機李昌明就直接報警。

  「對,我老婆肯定是被這公司扣了,兩天沒回家,消息不回電話不接,這公司還不讓我進去!」(5,0);

  你想想,有人報警說自己的老婆被公司扣住了,沒有理由,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你覺得公安機關會怎麼想呢?

  這什麼,這非法拘,是大案子!

  接線員趕確認,問他況是不是屬實。

  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就在這裡。

  有人甚至還打電話調戲接線員,以為本沒什麼事。

  李昌明也覺得,報個警而已嘛,那有什麼。

  所以很快就確認說是真的。

  於是指揮中心很快就有命令下達,在騰達公司附近巡邏的民警老周一路開車過來。

  老周當然知道這公司是周毅開的,所以他很清楚那個傢伙絕對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

  非法監一個四十多歲的人,人家孩子都上高中了,這……想想都覺得變態。

  但有人報警而且十分確認,他們就必須出警來管。

  沒多久便見到了李昌明。(5,0);

  「你是李昌明是吧,你報的警?」

  「是我,就是那個公司,警察同志啊,你看他們那裡有保安守著,還不讓人進!」

  老周沒說話,帶著徒弟走了過去。

  「我是鐘樓派出所民警,這是我的證件,有人報警說你們這非法拘,現在我要上去調查一下!」

  保安大哥一臉懵,非法拘都搞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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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上經常能見到說,一些小區業保安攔著不讓救護車或者消防車進去,但你什麼時候聽說過有人敢攔著警車不讓進呢?

  那肯定是沒有的。

  更不用說這規定就是周某人專門想出來對付李昌明的……

  因此保安大哥直接說道:「沒問題同志,您要找誰,需要我帶路嗎?」

  老周看了看對方,還是說道:「找尹寧華!」

  保安大哥馬上帶路,李昌明在後面跟著,一行人上電梯,很快來到了高管辦公室這層。(5,0);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然後門口的一堆人都驚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人在裡面吃著薯片之類的零食,喝著快樂水,追著劇,眼可見的快樂!

  而且穿著睡,一臉輕鬆,氣非常好,更不用說這門口都沒人擋著……

  這踏馬的非法拘

  裡面的尹大姐正嗨得不行,頗有種找回了單時候的快樂之

  下班後不用做飯,不用做家務,不用考慮孩子的學習,可以隨心所的吃零食喝飲料,追究,刷視頻,這日子別提有多

  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樂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說起來,誰願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務呢。

  結果門被打開,門口站著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樂水……

  「你們幹嘛,快給我關門啊!!!」

  十分鐘後,辦公室里,老周咳嗽兩聲,看著面前的尹大姐道:「所以你這不是被公司扣住,對吧?」(5,0);

  「公司咋可能扣我呢,我下班了出去買了一堆零食才回來的。」

  得,事都弄清楚了,老周從尹大姐那裡知道了兩人的況,家暴,所以不想回家。

  後面趕來支援的警察也齊齊看向了李昌明。

  「看我幹嗎,我怎麼了,不回家不接電話,就在公司里,那我還不能報警了?」李昌明喊道。

  老周直接開口道:「你當然可以報警,但你不應該說你的妻子被公司扣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你現在和我回所里吧,報假警,你知不道因為你這個報警,我們所里多人被驚了!」

  還得跟他們回去?李昌明頓時不樂意了。

  「憑什麼啊,之前還報警抓呢,怎麼就沒事,我就得跟你們回去啊,我不走!」李昌明強行說道。

  老周從腰間掏出了銀手鐲,還不走,你當我這麼遠過來和你開玩笑啊!

  李昌明頓時閉,只是覺得心裡很委屈,憑什麼啊,怎麼自己報個警就得被帶走了。(5,0);

  這真的是個意外,周某人在之前就從樓上下來了,一直在那裡聽著,只覺這個男人真的……也就是這個皮囊好點了。

  其他真的一無是

  李昌明被帶走,周毅也不知道說什麼,和尹大姐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報假警看況,有可能罰款,有可能拘留,而不管做什麼,肯定都要通知家人。

  尹大姐是家人沒錯,表示,自己丈夫的行為極其惡劣,最好拘留個幾天。

  讓他們不用在乎自己的想法。

  所以李昌明各種強調,他要通知他媽,民警當然不管這些。

  只要通知了你的家屬就行,你以為派出所是公用電話亭啊,你想給誰打就給誰打!

  於是綜合之後,李昌明五天行政拘留……

  尹大姐一直等派出所那邊確定了之後這才給李昌明的妹妹發了消息。

  一五一十地說的很清楚,對方為什麼報警,以及因為什麼而被拘留。(5,0);

  雖然是個人,但尹大姐做事就這麼的霸氣!

  然後,家裡炸鍋了。

  「這是幹什麼,這是非得讓我哥蹲號子是不是,怎麼會有這樣的人,還配當妻子嗎?」李昌明的妹妹在那裡大罵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邊一個勁兒的喊,但這一家子都沒辦法。

  想投訴,想sf,但只敢在心裡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頭上,法院那邊終於有了結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明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缺席聽證。

  而且因為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再加上這是司法解釋發布後的第一個典型案例,辦案法儘量簡化調查流程,短時間。

  依法,果斷作出裁決!

  一、止李昌明對尹寧華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止李昌明擾、跟蹤尹寧華及其近親屬。

  也就是尹大姐的娘家人。(5,0);

  雖然尹大姐這邊的娘家人相對來說有點錢,但是怎麼說呢,正常人你是沒辦法對付無賴的。

  當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時候,你稍微有點錢本沒辦法,報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時,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麼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說別的,好人家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嗎?

  人安全保護令也是不允許上訴的,裁定發出即時生效,有問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議,但複議期間這東西不會停。

  五天的時間終於到了,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終於出來了!」老太太一臉激

  眾人開始各種說,有的人說都怪那個尹寧華,得去找,不能就這麼算了。

  還是夫妻呢,就看著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過神,要說他現在肯定是極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對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沒辦法進去。(5,0);

  只能恨恨地說道:「等回來再說,我就不信不回來!」

  說著話就準備先回家,結果就在此時,面前多了一個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為是在拘留所門口,而且對方也是穿著警服,李昌明被嚇得一個激靈。

  「同志,我這都放了,怎麼還有事啊?」

  法警小哥搖搖頭道:「和你拘留的事沒關係,這是明區法院發出的人安全保護令!」

  說著話,將那保護令裁定書遞了過來。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邊的親戚們都是一臉懵,這玩意是個什麼東西。

  保護令?

  我們國家還有這個?

  趕看了下去,裁定書說的很清楚,因為他的家暴行為,所以明區法院出了保護令,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這憑什麼呢,我和還是夫妻呢,怎麼就不能接了,而且那夫妻之間吵個架很正常啊!」(5,0);

  「而且這事明明是不對啊,吼了我媽,我才手的,這憑什麼啊,以後是不是就能隨便欺負我媽了?」

  法警小哥沒回答,只是說道:「現在請你簽字!」

  什麼都沒必要解釋,因為裁定書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出來,李昌明只能簽字。

  這真的是踏馬的無語了,拿著保護令,一家人面面相覷,只能先回家。

  事實證明,儘管李昌明被拘留過了,但他依舊沒有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說,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對於法院還是沒覺。

  什麼保護令,夫妻之間吵個架什麼的,你還要管了?

  反正是對方有錯在先,這法律也得講道理呢對不對。

  不過現在想這些沒用,因為他老婆也不會回來。

  結果一群人剛剛到家,就發現他們很多人的服都已經被打包好了,放在門口。(5,0);

  「尹寧華,你幹什麼!」

  「我沒幹什麼啊,這裡是我家,我想讓他們住,他們可以住,我不想讓他們住,他們就不能住,怎麼了有問題嗎?」

  坐在沙發上的尹大姐一邊喝茶一邊說道,話音口氣和某個靚仔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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