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武俠仙俠 原來我是修仙大佬 第一百八十三章 金焰蜂,蜂蜜是個好東西

《原來我是修仙大佬》第一百八十三章 金焰蜂,蜂蜜是個好東西

(4, 0);

  林慕楓是激了。

  李念凡則只是淡淡的掃了一眼,接著失的搖了搖頭。

  還以為仙人蹟中會出現什麼天大的寶貝吶。

  靈藥或者丹藥呢?(5,0);

  虧我還幻想著會不會出現什麼寶貝,可以幫助自己走上修仙道路吶。  

  到頭來只有這麼兩樣東西,也太摳搜了!

  林慕楓和林清雲一直注意著李念凡的表。(5,0);

  見他微微搖頭輕嘆,眼眸中似乎有些失,頓時心頭一凜。

  這是……不屑嗎?

  果然,這些東西本不李公子的法眼嗎?(5,0);

  李公子甚至連看都不願意看一眼。

  李念凡開口道:「林老,你趕把這些東西收下吧。」

  林慕楓的心臟突突跳,吞咽了一口口水,強忍著激道:「那我就卻之不恭了。」(5,0);

  李念凡忍不住笑著道:「你這用詞就不當了,這蹟本來就是屬於你們的,我只是跟過來漲漲見識罷了。」

  林慕楓懂得李念凡的忌諱,點了點頭走上前,滿懷激的將那柄長劍從石碑上拔起。(5,0);

  隨著長劍拔起,頓時華四,照在一旁的牆壁上,形一行字跡。

  「我有一劍,可誅仙!」

  可謂是霸氣凜然,凌厲萬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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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念凡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心甚至毫無波,主要是這類的話他前世聽過太多了。

  摳搜也就算了,居然還裝嗶。

  你誅仙關我屁事,如果改「我有一劍,可仙!」,那我立馬服你!(5,0);

  林慕楓雖然對這行字非常的崇拜,不過見李念凡如此表,自然也不敢表現得太過惹眼,只是小心翼翼的將東西收好。

  因為激,他的雙手甚至在微微抖。(5,0);

  跟著高人果然有吃!

  這種大,就算僅僅是一看不上的,那都是我們夢寐以求的寶貝啊!

  以後我就是高人麾下的第一走狗,誰都不準搶!(5,0);

  李念凡百無聊賴的看著別,眼神卻是微微一凝。

  「咦?」

  「那裡似乎還有一個山?」

  林慕楓父兩當即道:「李公子,不如一起過去看看好了。」(5,0);

  李念凡點頭,「也好。」

  這山很寬敞,但其中並沒有線,由林慕楓和林清雲打頭陣,緩緩的向前。

  僅僅走出二十米,頓時豁然開朗。(5,0);

  這裡流水潺潺,花團錦簇,綠草如茵,樹木茂盛,而且還,給人一種桃花源記的覺。

  「嘩嘩嘩!」

  抬眼看去,不遠居然還有一瀑布,從山谷的最高垂落而下,談不上洶湧彭拜,但也蔚為壯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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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雲忍不住驚嘆道:「想不到這裡居然別有天!」

  林慕楓笑著道:「也不奇怪,既然是仙人蹟,說明仙人在這裡住過,總不能住之前那個溶吧?」

(5,0);

  李念凡則是看了一圈,分析道:「這應該是淨月湖周圍的一座山,將山掏空後形天!不愧是仙人,有實力就是任啊。」

  林慕楓父倆頓時出恍然大悟的神,「原來如此,李公子觀察細緻微,一語道破天機,厲害。」(5,0);

  太客氣了,猝不及防之下就開始商業互吹了。

  李念凡微微一笑,剛準備繼續扯兩句,卻聽一旁有著「嗡嗡嗡」的聲音傳來。

  定睛一看,卻見幾隻蜂正在花叢中嬉戲。(5,0);

  他頓時興趣的神,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出手,對著其中一隻蜂微微一,頓時將其握在了兩指之間。

  隨後放在面前打量。

  為神農,抓蜂不過是小意思。(5,0);

  這才發現,這些蜂與尋常的蜂有些不同。

  個頭似乎要大一些,外觀方面雖然並沒有什麼區別,不過翅膀的居然是金,在飛行中酷炫無比,反著金,而且,蜂的尾,那刺居然是赤紅,看起來讓人心驚。(5,0);

  本來林慕楓父倆還不甚在意,但是當看到李念凡手中的蜂時,頓時瞳孔收,全,頭皮發麻,好似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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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這是……(5,0);

  金焰蜂?

  他們心頭狂跳,難以置信的眼睛,定睛一看。

  頓時倒一口涼氣。

  絕對是金焰蜂沒錯了!(5,0);

  這可是上古異種啊!

  兇殘無比,倒刺帶有火毒,就算是仙人遇到了都要退避三舍。

  現在就這麼被人在了手裡把玩,毫無抵抗之力?(5,0);

  雖然早已知道李念凡的強大,但是當看到這副畫面的時候,依舊覺到震驚,連呼吸都要停滯了。

  這就好比你看到一個大佬去吊打另外一個大佬,這種視覺衝擊力,難以言表。(5,0);

  他們弱弱的看了看這滿園子的金焰蜂,如果不是還有最後一理智,他們甚至想著轉就跑。

  太可怕了,不是人待的地方。

  李念凡把玩了一會蜂,手指一松,就將其放生,驚喜道:「想不到這裡居然還有蜂?」(5,0);

  他立刻在周圍掃視,目瞬間定格在不遠的一棵高樹上,一個比人腦袋還要大的蜂窩就高高的掛在那裡,無比的扎眼。

  他不由得舌頭,「不知道那個蜂窩裡有沒有蜂?」(5,0);

  蜂可是個好東西,自己以前怎麼就把它給忘了?早該去捉些了!

  雖然仙人蹟里沒啥有用的東西,但是能夠帶一窩蜂回去,那也不算白來。

  暗示!(5,0);

  高人的暗示來了!

  不過這暗示有些要命。

  林慕楓心頭一,腦子頓時嗡的一下一片空白,了一個比哭還要難看的笑容,著頭皮道:「李公子想吃蜂?」(5,0);

  李念凡點了點頭,「是啊,蜂可是個好東西,我倒是很久沒嘗過了。」

  我們當然知道蜂是好東西。

  關鍵,這可是金焰蜂啊!(5,0);

  就算是仙人,若是被金焰蜂蟄一下,也會被火毒攻心,非常的棘手,若是仙人以下被蟄一下,那已經可以直接宣告涼涼了。

  不過,對比金焰蜂的可怕,金焰蜂的蜂確實是一個好東西。(5,0);

  不僅是療傷聖藥,長時間喝還能改善人的質,提高人的資質!

  聽高人這語氣,顯然以前是經常喝金焰蜂蜂的。

  不愧是大佬!(5,0);

  林慕楓深吸一口氣,心中發狠,一咬牙開口道:「李公子若是想喝,要不我去幫李公子取來?」

  「那就有勞林老了。」李念凡沒有推辭,在他看來,捉蜂而已,對於修仙者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

  李念凡拿出一個帶著蓋子的方桶遞給林慕楓,開口道:「對了,用這個桶直接將蜂窩罩住就行,不要損壞了。」

  林慕楓幾乎是抖的接過方桶,表面上平靜,實則心已然慌得一批,強忍著恐懼的淚水,張到聲音沙啞,「李公子放心,稍等片刻,我去去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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