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賽的題目是婚紗。 這基本是每個設計師做過的題目之一,難度並不大。可偏偏上麵又規定了範圍,命名為“的”。 總共三PK,一個月要選出能代表盛世參加時裝節的設計師,也就是說,至是一個星期就要完一個作品。這樣的進度,確實是有點趕。 蒼伶將之前牟聿要做的作業拿了出來,盛世過往的婚紗秀,最常出現的兩位設計師,一位是們這一組的恩總監,一位就是剛才蘇小橙口中,被人質疑抄襲之後,趕走了新人那位——齊金敏。 認真的分析過,恩的設計風格跟的個相似,張揚,彩撞較多,而齊金敏則要偏斂一些,走得是高端大氣風,用料也是極為奢侈。 所以,這兩種風格完全不同的兩位設計師能夠最終走上秀場,也就代表,盛世裏麵擁有最終審的人,是偏好這兩種的。 蒼伶的腦子中靈一閃,有了想法。 “小橙子。”蒼伶將自己的之前畫的手稿給了蘇小橙,“如果我猜得沒錯,這次的設計師大賽,也是實習生考核中的一項,咱們一定得做出績來,不能讓人給刷下去了。” 蘇小橙驚訝,“不是吧,我們隻是小小的實習生啊,剛進來就要經曆這樣的狂風暴雨嗎?” 蒼伶把剛才想到的線索小聲地講給蘇小橙,聽得蘇小橙一愣一愣的。 “不愧是學霸啊,你連這個都去查過?”蘇小橙不由得佩服。 蒼伶沒覺得自己厲害,畢竟,確實是因為牟聿的指點才會去做這些,勉強算是誤打誤撞吧。 “加油吧,按照這個進度,我們最遲在下個星期一就要出設計稿,還要打版,得抓時間才行。” 蘇小橙點點頭。霎時間,整個辦公室裏隻剩下鍵盤和鼠標的聲音。 午飯時間,蘇小橙和其他同事去食堂吃,蒼伶帶了飯,沒有去湊熱鬧,在茶水間熱飯的時候,心不在焉的想著設計稿的事,窗外是員工休息區,有一個很大的籃球場,盯著窗外出神,被那群在打籃球的年輕男生吸引。 記憶中,俞宸也是喜歡打籃球的。 那個時候,他們還沒有在一起,正是十五六歲的年紀,和蘇小橙兩個人形影不離,也會約好去場看男生們打球,其中最吸引蒼伶目的,就是俞宸。 他笑起來就想和煦的春,長相帥氣,材也不差,引得一眾生追捧,中場休息時,許多的生都會圍上去送水。 但是從未主靠近過。 直到有一天,和蘇小橙被老師罰跑回來,手上拿著一瓶喝過的水去看俞宸他們打籃球,打完了之後,俞宸徑直走了過來,從的手中把那瓶水拿走。 看著他擰開了瓶蓋,對上了曾過的瓶口,喝了剩下的水。 “終於等到你來送水了。”那是他跟說的第一句話。 蒼伶記了一輩子,那個午後,夕之下,他仰著頭喝水的弧度,為了整個時代都無法忘懷的剪影。 “叮!”微波爐傳來了提示聲,蒼伶如夢初醒。 整理好食盒,提著就下了樓。 的……剛才因為這些打籃球的男孩勾起的回憶,不就是時代的麽? 蒼伶走進了籃球場,找了個涼的位置,一邊看著籃球賽一邊吃起了飯來。 大口大口的啃著,眼睛正眨也不眨的看著那些追著籃球跑的男生們,卻意外的到了一陣探究的目。 蒼伶一手端著碗一邊拿著,慢慢轉頭,對上一道陌生的視線。 一個有如神祗般長相極為致的男人坐在椅上,雙手疊,正帶著笑意看著大塊朵頤。
蒼伶不歎,果然是盛世,隨便遇見一個人,就是盛世。 隻是……看了一眼他的椅,他腳不好,卻來看人打籃球,是因為羨慕嗎?可是,他為什麽要看吃飯啊,這吃相並不雅觀,還怪不好意思的。 蒼伶收回了目,努力的咽下了裏的,又小心的咬了一口,試圖挽回自己的形象。 轉頭,男子還是在看著,臉上有了一些笑意。 “你……你吃飯了嗎?”蒼伶實在覺得尷尬,搭了句話。 “吃了。”男子竟還回答了。 聲線很有磁,就如同這初秋的一般,讓人覺得暖暖的。 隻是,他既然吃了,為什麽還要看吃飯? 這種覺,讓想到了小時候端著飯碗在花園裏晃悠時,家大黃看著時的眼神。 蒼伶放下了碗,正打算快速的解決掉自己手上的離開,卻眼尖的瞟到了那了手的籃球朝著旁邊的方向飛來。 “小心!”打球的人喊了一聲。 眼見著那球就要撞在男人的上,蒼伶哪裏還顧得上,立馬飛撲了過去。 一手抓著男人的椅,拿著的那隻手一張,自己完完全全的擋在了男人的前。 這一套作行雲流水,帶著三分冷傲和七分俠的霸氣,蒼伶都要被自己臣服,然而…… 籃球落在了他們一米之外的地上,連的頭發都沒有挨到。 氣氛突然凝固,蒼伶仿佛聽到了烏從自己的頭頂飛過,留下了一串省略號。 男人側頭,看著蒼伶那隻油膩的手抓著自己的椅,如此急之下,蒼伶手上那隻也是沒舍得扔。 他眨了眨眼,笑了。 “多謝俠救命之恩。” 額…… 蒼伶瞧著那越滾越遠的籃球一陣尷尬,連忙鬆了手。 “對不起,我以為球會打到你。” 男人褐的瞳孔裏盛著笑意,“你是誰家的小孩?” 小孩? 蒼伶不樂意了,雖然確實個子不高,可看起來並沒有這麽稚吧。 “什麽小孩。”蒼伶走了幾步,彎腰去把自己的飯盒子撿了起來,“我可是盛世未來的首席設計師,不懂事。” 男人挑眉,興致盎然,“既然是盛世的員工,為什麽要到這裏來吃飯?” 輕飄飄的看了男人一眼,將放回了碗中,“這公司也不知道咋搞得,食堂裏一點葷腥兒都沒有,我又不是兔子,吃什麽草啊。” 男人角一勾,又5c2d5bda笑了。 “我走了啊。”蒼伶與他招了招手,又看了看他的椅,“你不方便,以後還是別來這裏了,免得他們真的傷到你。” 說著,就提著食盒子離開了籃球場。 果然,吃飯的時候是不會有靈的,腦子全部都用來評價食了,哪還有空呢。 男人目送著蒼伶離開,眼底有藏不住的愉悅。 “啟爺。”球場中走下來一位男子,“不好意思,剛才差點傷到你。” “不礙事。”牟啟始終沒有收回目。 “剛才那位……”蕭肅也跟著牟啟的目看了過去。 “你去幫我查查,是哪棟樓的。”牟啟說著,從口袋裏拿出了帕子,著蒼伶弄在椅上的油漬。 “順便,吩咐餐廳,明天起,把菜換葷菜吧。” “啊?”蕭肅不是很明白牟啟的用意,“可這是二爺下的命令……” “人又不是兔子,吃什麽草呢,這樣下去,大家的營養都跟不上了。”牟啟輕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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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曦愛了付明軒十年,為他犧牲一切,斷絕親情,成為一個人人嘲笑的大舔狗。可他,卻在她被綁架後,不痛不癢的冷嘲一句,“撒謊要有個限度,我很忙,不要再來騷擾我!”後來,江若曦慘遭撕票,死無葬身之地。重生後。她腳踹渣男,手劈白蓮,瀟灑扔出一份離婚協議。卻不料,前夫先生幡然醒悟,玩命追妻。而前世那個疑似殺害她的綁匪頭目,竟秒變瘋狂追求者,一哭二鬧三上吊,隻為做她的最強保護神!付渣:“老婆,求你了,咱們複婚好不好?”夜狗:“你好前輩,不好意思,曦曦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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