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默唸三遍思兔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最好幫我分到Facebook哦】
只剩兩站就是終點站,所以火車上人並不多,林麥上去還有座位。
隨便挑了個空位坐下。
坐在鄰座位上的一個穿戴講究、長相漂亮、一看就是城裡人的孩子厭惡地斜了一眼。
不善地開口道:「這麼多座位,你偏偏要坐在我邊,你不知道自己很臭嗎,農村人!」
林麥回了一個大白眼:「農村人咋了?沒有農村人你早就死了!
咱們國家不先烈也是農村人,沒有他們拋頭顱灑熱,你能舒服地坐在這裡嫌棄農村人?
嫌我臭你可以換位置啊,說得好像誰留你坐這裡似的!」
漂亮城裡妞氣的面容扭曲:「我先坐這兒的,要換座位也是你換!」
林麥懟道:「我搶你位置了?我坐的是你隔壁好嗎!那我憑什麼換位置?」 (5,0);
這個年代,雖然城裡人瞧不起鄉下人,但像這個城裡妞這麼過分的卻不多。
車廂里別說農村人聲援林麥,就連那些城裡人也都氣憤地指責那個城裡妞。
那個城裡妞被眾人懟得無完,只得起去了另一節車廂。
一個多小時後,火車到了終點站漢口火車站。
林麥挑起擔子,跟著不多的旅客下了車。
這個時候的漢口火車站沒有搬遷,還在繁華的車站路。
下了火車,出了站臺,就是熙熙攘攘的車站路,放眼去,全都是歐式建築。
不遠,一個三四歲,髒兮兮,頭髮枯黃的小孩彷徨無助地邊哭邊找媽媽。
過往的路人見了紛紛退避三舍,議論說,這孩子肯定是被親生父母給拋棄的,正常人家的孩子不可能這麼髒。
林麥也沒當回事,都兩世為人了,見慣了世態炎涼,哪有那麼多仁慈之心。 (5,0);
之前在火車上和林麥發生過衝突的那個漂亮城裡妞老遠就看見了那個髒兮兮的小蘿莉,嫌惡的想要繞道而走。
那個小蘿莉大概見又乾淨又漂亮,而且年輕,對有好,突然向跑來,帶著哭腔道:「嬸子,你要我好嗎,我……」
話還沒說完,漂亮城裡妞嚇得踩著小皮鞋一路飛奔,生怕的小髒手到自己火紅的呢子外套上。
邊跑邊生氣地嘀咕:「眼瞎啊,我嬸子!」
小孩眼裡噙著淚花,呆呆地站在原地,一臉的傷心。
當難過地轉過時,看見了林麥,猶豫了一下,踉蹌蹌地向跑了過來。
一把抱住一條大乞求道:「嬸子,你要我好不好,我好乖的……」
林麥低頭看著那個孩子,瘦得臉上都沒什麼,不了惻之心。
前世和吳曉繭從沒有過夫妻之實,所以從沒有孩子。 (5,0);
這一世不打算結婚。
既然這個孩子在茫茫人海之中找上了,那就收養好了,以後自己老了也有個靠。
林麥聲對小孩道:「好啊,不過你得拉我的服,如果拉掉了我是不會回頭去找你的。」
自己挑著沉重的擔子,在人中舉步維艱,無法顧及。
小孩乖巧地重重點了一下頭,就一直拉住的擺。
哪怕有人把撞倒在地,也趕爬起來,蹣跚著追上林麥,再次扯住的擺。
一大一小兩個孩就這樣跌跌撞撞地走出火車站口人最洶湧的那段大街。
林麥放下擔子,低頭聲問小孩什麼名字。
小孩聲氣道:「我多多。」
這名字,分明父母就不太喜歡。
林麥見多多面黃瘦,都起皮了,一看就很的樣子。 (5,0);
舉目向四周看了看,見一家臨街的房子門口擺著個小小的茶攤,茶攤後面坐著個頭髮花白,但收拾得很乾淨的小老太。
這個年代,雖然上面對個經商已經有所鬆,但是正式文件還沒下來,所以很有人敢做小生意。
可漢口到底曾是十里洋場,當地人經商意識強烈,膽子也大,連個老太太都敢在家門口擺個茶攤,換江對面的武昌恐怕沒人敢。
林麥了有些疼痛的肩頭,重新挑起擔子,帶著多多走到那個茶攤跟前。
冬天茶水不好賣,老太太從早上到現在還沒有開張,見終於等來了客人,有些高興。
當即從桌子底下拿出兩個小板凳,讓一大一小兩個孩坐。
多多有些膽怯,看見林麥坐下,才跟著坐下。
林麥笑著問:「婆婆,您家這茶怎麼賣?」
前世,林麥二十來歲來城裡闖,一直到死之前一直生活在省城江城,所以江城方言說得十分地道。 (5,0);
江城人有個特點,你當地方言說得好,本地人就認你也是本地人,待你也就格外熱和坦誠。
老太太聽林麥的方言純粹,本來有點嫌棄和多多一副窮酸的模樣,現在也不嫌棄了。
笑瞇瞇道:「大杯兩分錢,小杯一分錢。」
在這個供應糧只要一五一斤的年代,這個價格不算便宜不算貴。
林麥遞過去兩分錢:「來兩杯小杯的吧。」
老太太忙給倒了兩杯滾燙的熱茶,泡的雖是劣等茶,但味道還蠻不錯,口也很好,清香怡人。
多多接過茶就迫不及待地喝了起來,因為太燙而不能大口大口地喝,只能小口小口地喝。
林麥就怕喝得急了。
這樣子不僅,而且,還很疲倦,喝水喝得太急容易傷心臟。
現在見想喝快也喝不了,林麥就放心了。
把隨帶著的周彩雲給的用來當乾糧的那一袋紅薯干拿出來,給了多多一大把,讓先吃著頂個。 (5,0);
多多接過來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來,這樣子也不知道了幾頓。
林麥心疼道:「慢慢吃,別噎著了,吃完了還有。」
說著,又給抓了兩把紅薯干,放進口袋裡。
這時,從屋裡跑出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饞涎滴地盯著多多吃紅薯干。
雖然這個年代的城裡比農村條件好,但是買啥都要票,城裡孩子也是沒啥小零食吃的。
林麥大方地抓了一大把紅薯干給那個小男孩。
小男孩說了聲謝謝,接過紅薯干就往屋裡跑。
老太太扭頭對他的背影喊:「人家給你就接著,你臉皮怎麼這麼厚,只知道吃吃吃!」
小男孩沒回應。
老太太歉意地衝著林麥笑了笑:「我這孫子太貪吃,一貪吃起來什麼都不顧。」
林麥笑著道:「小孩子都這樣。」 (5,0);
若有所思地看著人來人往的繁華大街,試探著問老太太:「婆婆,我能借你們家的鍋和鍋鏟炒板栗賣嗎?」
「炒板栗呀。」老太太顯然不願意借,看看林麥邊的兩個麻袋道,「炒板栗很費鍋的。」
【章節開始的時候讓你默唸三遍sto55.com還記得嗎?分臉書可能有驚喜哦】
【男二上位,前任火葬場】 林鳶跟了沈遇傾三年。 他用冷漠和薄涼教會她懂事和順從。 直到她看見了一個黑白相框,照片里的女人,跟她長得一模一樣。 林鳶終于放下了三年來的執念,轉身離開。 沈遇傾卻只是挑挑唇,淡漠又從容,“她離開我活不下去的。” —— 在別墅外,林鳶目光停留在一個消瘦且滿身血痕倒在泥濘中的少年身上。 他美得近乎妖孽,白瓷一般的小臉,濃黑眼睫低垂,滿是柔弱感。 林鳶當即走過去,從幾個流浪漢手里救下了他。 起初,美少年總是陰鷙著一張臉,一言不發。 不管她對他多麼悉心照顧,都換不來他一個笑臉。 他傷好的那天,林鳶摸摸他的頭有些不舍地說:“你自由了。” 美少年眼里氤氳了霧氣,死死抓著她的手不放,“你不要我了?” —— 沈家真正的掌權人,沈遇傾的小叔叔闊別三年,終于重回家族。 為此,沈家舉辦了隆重宴會,恭迎這位憑借一己之力撐起沈氏家族的沈燃。 所有人都知道沈燃殺伐果決,掌控欲極強,沒人能違抗他的話。 就連沈遇傾都要在他身后畢恭畢敬。 卻有人在宴會角落發現,一個嬌美女人驕橫地瞪著沈燃。 而他收斂了一身的傲氣,低聲哄道:“下次不敢了。” —— 沈遇傾沒想到會在宴會上碰到一直找不見的林鳶。 他抓住她的手腕,咬牙切齒道:“聽話,跟我回家。” 林鳶揚眉一笑:“沈先生,請自重。” 傳說中的沈燃一身白色西裝翩翩而至,將林鳶擋在身后。 強而有力的修長手指,生生將沈遇傾的手腕掰開來,眸子里的陰鶩一閃而逝,嘴角似笑非笑的勾起,語氣沉穩卻不羈。 “遇傾,叫小嬸嬸。” 沈遇傾:“?” 林鳶:“?……告辭” 沈燃一秒恢復了往日的嬌弱,拉住要逃走的林鳶,松軟的短發蹭了蹭她的臉頰,漂亮的眼里一片純良。 “姐姐,往哪走啊?” #病弱小奶狗竟然是腹黑大boss# #我成了前男友的嬸嬸# #追不上的追妻火葬場# 1v1,雙C ————
三年隱婚,她回國後,他直接給了她一份離婚協議書。 她平靜簽字,本以為以後會橋歸橋,路歸路,從此井水不犯河水。 怎料…… 某人食髓知味,一發不可收拾。 她以為自己可以一直這樣幸福下去,直到,他心裏的那道白月光突然狼狽回來,他丟下了倒在血泊裏的她,走向他的白月光…… 她心死如灰,某人卻頻頻出現在她麵前,開啟了花式追妻火葬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