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靳凡剛進高中沒多久,就被班裡人排了。
在同齡人眼裡,他不過是績好了點,家世不錯而已,人卻長得瘦弱矮小,一點男子氣概都沒有,偏偏格那麼驕傲,說話語氣總像在命令人,正值叛逆期的男生們,滿肚子邪火沒發,宋靳凡自然了遷怒的對象。
他讀書早發育晚,班上最小一個,卻因爲腦子聰明會讀書而被選爲班長,自尊心高點的理所當然對他不服氣。他們會想:憑什麼?他個小矮子,讀書好點了不起嗎?看我不端了他!
所以桌子上被胡塗、椅子上塗滿膠水、書包莫名其妙不見、課堂筆記被撕碎片、上廁所被人潑水、放學後堵在角落裡被人勒索等等一系列的著名欺負場景,逐漸演變了司空見慣的日常。
宋靳凡也曾試圖反抗,可沒兩三下就被制住了,結果招來的是一頓更加惡狠狠的毆打。
沒人幫他。
不會有人幫他。
他總是一個人,安靜地被揍。
漸漸的,宋靳凡的心開始變得麻木不堪,對周圍人充滿仇視,他開始用自己聰明的頭腦相各種卑劣的手段報復欺負自己的人,十倍奉還。
如果不可力敵,只得智取。
又一次被人毆打倒地,宋靳凡像無知無覺的木偶,任由那些不良年拳打腳踢,他從被在下的書包裡索了一陣,終於到了那個尖銳的兇,他能到那把利刃寒氣人的白,在不斷吶喊:砍了他們,砍了他們。
男孩的眼裡閃著人的,甚至帶了一種同歸於盡的決絕。
然而,就在他準備掏出刀片攻擊對方的時候,莫清出現了。
宋靳凡對莫清的印象不深,只知道這個男生不在欺負他那一撥人裡,但也冷漠得很,明哲保。不知爲何今天會而出把他從不的未年人暴力中救出來。
莫清的型在當時比他高大太多,也很結實,和對方的強壯一比,宋靳凡見得有些自卑。
莫清從飲料機裡拿出兩罐可樂,把其中一罐扔給他。
宋靳凡立馬接住了,剛剛被狠狠踩過的手臂卻牽扯出了痛覺,他齜著牙倒口冷氣,但想想眼前還有別人,是將呼痛聲吞了下去。
莫清見狀笑了,笑得一點都不符合他的年齡,“你倒是能忍的嘛。”
宋靳凡哼了一聲,沒說話,兀自將易拉罐的拉環拉開,咕嚕咕嚕刻意把可樂喝得很an,這是年特有的一種逞能方式,卻被宋靳凡做得很遜,沒幾口,他就忍不住打了個嗝。
莫清這回沒取笑他,兩人靜靜地坐在小賣部前喝著飲料。
“你太弱了,明天開始跟著我鍛鍊吧。”他掏掏耳朵,漫不經心地說。
莫清把已經喝完的易拉罐用手猛地,然後將它輕而易舉地扔了出去,就以一種非常藝的拋線被擲了出去,穩穩地掉進三米遠的垃圾桶裡,結束這一切後,還得意得近乎炫耀地回頭對宋靳凡揚了揚眉。
宋靳凡不聲地看著眼前這一幕,眸子裡似乎沒有承載任何,只是背起書包,拿著易拉罐,站起來,準備離開。
只是在走到垃圾桶旁邊時,沉默地將垃圾扔了進去。
老鄭早在校門口恭候多時,宋靳凡鼻青臉腫,好不狼狽,老鄭一回頭就爲他可怖的形容嚇了一跳,連忙詢問怎麼回事。
他聽到自己的聲音很平靜地陳述著最近一段日子裡所發生的一切,心中卻無波無瀾,無所畏懼,就像離*的靈魂,在面無表地看著自己。
家裡因爲他的傷勢了套,噓寒問暖手忙腳,但小小的年不顧疼痛,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他要把那把一直藏在包裡的利刃銷燬掉,用真正的力量打敗那些混球,讓他們哭著匍匐在自己的腳下。
從第二天開始,他就跟著莫清去鍛鍊了。
每天早上睜開眼就要換好服去晨跑至一小時,中午會跟莫清一起打籃球,放學後下了課去附近的健房連武。
宋靳凡什麼都學一點,什麼都學得很快,往往招式很漂亮,但是力量跟不上;莫清則跟他相反,他經常像是個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可惜姿勢總是很笨拙難看。
宋靳凡驕傲得很,可他控制不了人心,隨著越來越多的接和談,他和莫清的關係越來越好,兩人漸漸稱兄道弟起來,了很好的朋友。他的臉上也洋溢出許多笑容,不過這親和只便宜了莫清,對待旁的人依舊是那副冷言冷語不慍不火的態度。
高中三年下來,宋靳凡變得很強,強到可怕,甚至連莫清也不再是他的對手。那些當初因爲他弱小而欺負他的人,全部被他一個個地,打了滿地找牙的狗熊。
生平第一次,宋靳凡在力量上嚐到了反敗爲勝的滋味,真是太味,太人迷了。
真正意識到自己開始剋制不住自己暴戾念頭時,是在高考結束後的暑假。
他和莫清在籃球場上打了一場2:2籃球,和他們組隊的是另外兩個素不相識的陌生男孩,不過因爲偶爾幾次的手犯規,宋靳凡就忍不住了拳頭。
回過神來時,對方已經暈倒在地上,渾都淌著,而自己的雙手,亦被溫熱的腐蝕。
這次的流事件被很輕易地擺平了,畢竟這事鬧得再大也不過私下調解,更何況宋家財大氣,本不在乎這點小錢。
但宋靳凡沒來由地到後怕,還有……後悔。
禍不單行,福無雙至,沒隔多久,莫清就退了學選擇了當兵,這下子,宋靳凡邊連唯一的朋友都不在了。
於是逐漸的,宋靳凡又變回那個沉默寡言不聲的人。
然後他遇到了琳。
——那是琳還在孤兒院的事了。
宋靳凡打賭,已經不記得與他的第一次見面,因爲若不是再遇莫清後看到他皮夾裡的那張照片,他也不會想起有這樣一個孩子曾經和他不期而遇過。
那年他剛過18歲,而琳也才12,3歲的模樣——沒錯,其實他那陣子真有點鬼迷心竅,居然腦袋被門夾了一樣報名當了志願者,和一羣人去了琳所在的孤兒院教孩子們防。
當時所有人,不論是志願者們還是年齡各一的孩子們全都科打諢,意興闌珊,包括宋靳凡自己在,也覺得很無聊,他甚至都不喜歡看到小孩。
因爲小孩子是天底下最難以控制掌握的,也是天底下最脆弱小的,一個不小心,好像就會被打蔫似的。
但琳不同,眼睛亮亮的,從行中就有一種不服輸的韌勁。對陌生的事充滿好奇、探索之心,一旦找到合乎興趣的東西,就勇往直前,不撞南牆不回頭,因而一個勁地纏著另一個志願者讓對方再多教幾個作。
總之,琳上的某些特質,讓宋靳凡覺得又特別又搶眼,爲此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深刻印象。
可當時,他以爲那個只有一面之緣的孩不過是他生命中可有可無的曲罷了,卻不曾想到過,在若干年後,竟然爲了自己人生不可或缺的主旋律。
和莫清重逢的那天,是宋靳凡的接任儀式,他西裝筆地接董事會的投票認證,記者們對這場公開的活非常熱,董事辦公室被了個人滿爲患,而莫清站在最角落一不地看著他。
兩人至有七八年未見,彼此間變化很大,他竟然沒能第一時間認出他來。
莫清站在堆的人羣裡也難掩強大氣場,宋靳凡一眼過去就注意到了這個男人。
他的經過風吹雨打,變得深了些,更顯,形悍魁偉,無形中有種爲軍人的英姿氣勢,不愧是當過兵的,一的正氣凜然。
突然,莫清咧開對著他的方向笑了笑,就是這個清朗乾淨的笑容令宋靳凡瞬間想起了當年的兄弟。
儘管莫清當年以極度不負責任的不告而別的方式選擇跟他分道揚鑣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宋靳凡仍舊覺得這無可厚非,和莫清聊著聊著,便再度找回了曾經的青春記憶和道義,他對此甚至有點,並且施施然地想:原來失的友,也是可以找回來的。
在看到莫清皮夾裡的合照時,宋靳凡愣了愣,大十八變,琳出落得比十二三歲時人多了,很難找出當年的影子,但那雙獨特的眼睛,亮亮的對著鏡頭微笑時,他幾乎是在第一時間就回憶起琳這個人來。
看著那個年輕的孩,一如既往地愉悅微笑,不知怎麼回事,心跳有點加速。
在很久以後,宋靳凡尋思自己當時對琳心的原因,也許是因爲和莫清都是自己自閉人生中出現的寶貴太吧。
——那麼明亮,像救世主一樣。
慘遭所有人背叛,冇想到一紙婚約將她寵上天!想要什麼買買買,不夠就壟斷一個牌子,再不夠就壟斷整個行業!她虐渣渣,他就派人陪她一起虐,十人不夠來百人,百人不夠叫千人!場子砸了有他收拾,天塌了有他撐著!身體不舒服卻堅持上班,高冷總裁強製全公司一起放假,在家煲湯陪床不離不棄!“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對自己的老婆好,天經地義。”
沈姝自詡擁有一手好牌,可不知道為什麼最後會把這手好牌打得稀爛。墮胎,容貌被毀,事業一塌糊塗,聲名狼藉。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最後會變成這樣,大概是因為傅慎言的出現吧!畢竟,愛情真的能毀掉一個女人的一生。
周稷冷情冷性,好像天生就不太會愛人,唯一掛念的,只有曾經相戀多年的白月光。可就算這樣,江季姝還是無可自拔地跟在他身邊三年。一場爭執,同時落水,他果然毅然決然去救他的心上人,江季姝終于對這人死心,逃得沒了蹤影。等到久別重逢,江季姝,“分手吧。”周稷咬牙,看著面前的女人和旁邊那個跟自己像了七分的孩子,眼中都是尋而不得的怒氣,動作蠻橫地把人拉到身前,“不行,我早說過了,別的什麼都行,就這個,你想都不要想。” 各位書友要是覺得《小嬌嬌帶崽跑路后,大佬他瘋了》還不錯的話請不要忘記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
分手時他說:“我覺得事業比愛情更重要,房子車子錢都可以給你,我們好聚好散。” 重逢時他說:“集團給你,我連人帶命都給你,只要你別再離開我。” 沈明月冷笑:“門在那邊,慢走不送。” 於是,司景珩開始了追妻的漫漫長路。 特助慌張地跑進辦公室:“總裁,不好了,我聽到夫人講電話,她叫對方……寶貝。” 司景珩俊臉一黑,“在哪?” 特助哆嗦著唇說,“那個叫寶貝的人好像來京城了,夫人讓他在家等她。” 剛說完,司景珩跟陣風似的衝了出去,一路狂飆到家。 結果給他開門的是個小奶糰子。 那眉眼、那鼻子……活脫脫就是一個縮小版的他。 司景珩又驚又喜,一把拉住企圖偷溜的沈明月,將她抵在牆角,“寶貝兒,不打算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