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現代言情 霍先生,你前女友給你看男科了 第104章 你覺得傅之餘是完美的?

《霍先生,你前女友給你看男科了》第104章 你覺得傅之餘是完美的?

「重要嗎?」

  時曼看著他,又看了一眼藥水。

  「所以你這次選擇的是他是嗎?」

  霍世宴的聲音沉穩,帶著許鎮定。

  時曼看著他。

  「為什麼這麼問?」

  不明白他為什麼突然會這麼說。

  他苦笑,「當年你是我從他手裡搶過來的,沒想到這次你又選了他。」

  時曼皺眉,不明白他再說什麼,從始至終都沒選過傅之餘,他這話又是從何而來?

  「這是我的事,跟你沒關係。」

  時曼並不想回答他這個問題,如果解釋,卻顯得是那麼刻意。

  「你覺得傅之餘就完了?能站在這個高度的男人,又有幾個是能一白到底的?時曼看一個人不要只看表面。」

  時曼打斷,「霍總在背後議論別人不太好吧?傳出去也不彩,傅總是什麼樣的人,我並不在意,至他從未做過對不起我的事,不是麼?」端起盆就往洗手間去。

  霍世宴皺眉,「你知道他家有傳史嗎,傅家的男人沒有一個活過了六十,你也不介意?」

  「好像也比你家的偏執基因要強很多,你正在把我往你母親的那條路上。」

  霍世宴沒在說話,眼神中閃過落寞。

  「傅之餘比你更合適我,這是事實,你不願承認罷了,霍家這麼大的家族,你必須承認,你給不了傅之餘能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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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曼自始至終都清楚傅之餘更加合適自己,以前是,現在也是,只是他,沒辦法自私的不顧他的緒,一筋在霍世宴這棵歪脖子樹上吊著。

  現在好不容易決定遠離這顆歪脖子樹了,才發現早已固,難以離。

  「那又如何,最終你還是屬於我的,你是我的人,我不管你喜不喜歡他,你要記住,只要我不願意放手,你就是我的,如果你不想牽連他和百泰,你大可試探我的底線。」

  「瘋子,霍老夫人要是知道你不顧萬晟的未來,這麼兒戲,一定很後悔把萬晟給了你。」

  時曼慢條斯理地說著,發現他的臉不對,他的額頭,發現他發燒了。

  「你發燒了,我去醫生給你加點藥。」

  他握著時曼的手,不撒手,「讓羅去,你陪我。」

  「霍世宴你不是孩子了,別這麼稚。」

  不管時曼怎麼說,他都不撒手,靠在的肩膀上,滾燙得嚇人,

  「羅,羅。」

  時曼看著他,才意識到他莫名其妙地說了那麼多話,原來是在發燒,「難不知道說?」

  他閉著眼睛,「如果說了管用的話,讓我說什麼都可以,可不管我說什麼做什麼,你都避著我,把我推得遠遠的,然後只會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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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個瘋子。

  羅聽到聲音進來,「怎麼了時小姐?」

  「快醫生來,他發燒了,」

  被霍世宴錮著彈不得,羅尷尬地挪開眼睛,「我這就去。」

  醫生過來為他檢查,發現他肩上的傷發炎了,為他從新換了藥,

  「一個小時後如果還沒退燒,記得過來找我,我給他加大劑量。」

  醫生是個中年人,說話很溫,慢條斯理地叮囑,「你們這些年輕人乾柴烈火的,別胡鬧聽到沒有?他可不能在折騰了。」

  時曼的臉刷的一下紅了,「沒有。」小聲地說著。

  醫生笑了笑,指著霍世宴的角。

  時曼看了一眼,看到他角的口紅,瞬間想找個地鑽進去。

  「這兩天他不可在緒激,你們克制一點,有什麼隨時我。」

  醫生離開後,時曼就鬱悶了。

  好像把他怎麼樣了似的,一把推開肩上的霍世宴,他打了退燒藥迷迷糊糊睡著了。

  時曼怎麼推得,就怎麼把他拉回來,「還笑,還不過來幫忙。」

  羅躺槍,連忙上前幫忙,霍世宴儘管睡著了都沒鬆開時曼的手。

  時曼只能被迫坐在一旁,任由他抓著自己,他的病人,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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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圩弄好住院手續過來,看到時曼也趴床邊睡著了,一瞬間和諧的有些不太現實。

  「這兩別說,一個口是心扉,一個,從某些方面來說,來聽登對哈?」

  羅沒沒回應他這個問題,問到,「你可又讓醫院保?」

  「我辦事你放心,這家醫院本來也是萬晟投資的,我都搞定了,能出這間病房的人除了我們三,就是換藥的護士和主治醫生,放心都代好了。」

  「走吧,讓他倆休息一下,吵累的。」

  羅笑了笑。

  白圩壞笑,「羅你變壞了。」

  二人離開病房,守在病房外。

  時曼小瞇了一會兒醒來,霍世宴的燒已經退了,外面的天都黑了,深夜時分,窗外的世界被一層薄薄的雪覆蓋,月映照在積雪上,泛出一種銀白澤。

  寂靜的街道沒有任何聲響,仿佛一切都被這麗的雪景所吞噬。

  「下雪了?」

  時曼起站在窗前,看著窗外飄飄搖搖的雪花搖搖曳曳地落下,曾經很喜歡雪天。

  很怕冷,卻非常喜歡下雪天,因為是在雪地里把宋宴撿回家的,從那以後每個下雪天都很期待。

  又是一年冬天,依舊怕冷,卻好像不再那麼期待下雪了。

  「下雪了嗎?」

  他的聲音突然響起。

  時曼回頭看了霍世宴一眼,「嗯。」

  「十七年的下雪天,你把我帶回了家,我永遠都記得你的手在我臉上的那抹溫熱,是我在瀕死的太,溫暖了我的心。」

  他知道挨凍的覺,也熬過朝不保夕東躲西藏的日子,十二歲前,他並不知道什麼做家。

  是給了他家的溫暖,給了他什麼是家人的,從他十二歲遇到那一刻,他就把看得比自己還要重要。

  他曾最討厭下雪天,因為他媽媽要挨凍去店裡幫別人洗碗,他不能去學校上學因為給不起供暖費,只能自學,雲港市的冬天很冷,很冷。

  他曾和母親為了活著,過得不如普通人,直到他到了時家,才知道,原來家是溫暖的,他倍珍惜。

  視如命,把所有的溫都給了,就怕哪天不要他了,他就沒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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