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掃過那小狗玩偶一雙小黑豆似的眼睛,薄一掀:“你從哪里看出來像我?”
沈千橙睜眼說瞎話,把玩偶舉到他面前:“哪里都很像,多可,你看不出來嗎!”
其實覺得最像的是,秦則崇頭發的時候,不過這個就沒必要告訴他了,免得他以后不讓了。
秦則崇鼻尖甚至被玩偶的刷到,的:“行,明天帶秦太太去配眼鏡。”
沈千橙一把狗玩偶塞進他懷里,將東西都丟在他旁邊的床頭柜上。
“我出去玩還給你帶禮,你怎麼這麼沒有趣。”
秦則崇將書放回床頭,兩指出禮袋里卷著的鼠標墊。
只見上面寫著“狗狗play大攻略”,底下一行小字是“坐上大狗,帶上小狗”。
此外還有注意事項,比如與其他人或貓狗玩鬧時,注意狗狗會吃醋等。
姑且暫時不論后面容的真假與消費主義陷阱的問題。
秦則崇挑著眉,慢條斯理地念出那行字:“所以你的趣是……坐上大狗,帶上小狗?”
他目重新撂回玩偶上,“的確有點像我。”
第38章 [VIP] 38
秦則崇挑眉,從自己懷里扯出那狗玩偶,意有所指地提醒:“這是小狗。”
下一句耐人尋味:“大狗是誰?”
沈千橙從沒看過店家贈送鼠標墊是什麼模樣,也不知道怎麼被他這麼說,就變得這麼離譜。
一眼看過去,還真有種故意的覺。
什麼坐上大狗,本來多正經的標語……被他一念,忽然就變得超級不正經了。
一提到,他就愿意像狗了。
沈千橙當真是被秦則崇的思路震驚到了,手去奪:“這不是送你的,店長送的。”
“不是說國際小狗日的禮?”提到那五個字,秦則崇的表頓了一下,“不算話了?”
他改為掌心著鼠標墊在被子上。
沈千橙拽不出來,反被他捉住手腕,男人聲線磁沉:“不試試坐上大狗是什麼覺?”
“……”
沈千橙聽得耳朵都紅了一下。
這play不是沒有試過,好像之前有過,但是現在被他這麼一說,就變得更了一些。
問:“你的員工都知道你這麼不正經嗎?”
秦則崇角輕扯:“他們知道秦太太不正經。”
“……”
聊不下去了。
沈千橙丟了一對白眼給他,自顧自去浴室洗漱。
秦則崇輕笑聲,將鼠標墊放回旁邊,揪起那狗玩偶,是一只米白的耷拉著耳朵的狗。
明明像撒時候的。
他了下狗耳朵,攤開掌心,幾絨粘在手上。
若是平時,秦則崇無法忍掉,不過今晚,如果它能發揮作用,可以無視。
沈千橙本來以為,洗完澡后,這位“大狗”會忘了之前的事,沒想到狗玩偶還放在床頭。
在兩個人中間。
“放這里做什麼,影響我睡覺。”隨口說了句,就要拿走。
秦則崇側過臉,瞥一眼,“送的時候說可,現在還沒用就說影響你。”
主燈一關,屋里只開著一盞極暗的落地燈。
沈千橙又將玩偶放回原,聲音清甜:“好好好,陪你睡,滿足秦二公子的心愿。”
秦則崇說:“我的心愿可不是這個。”
沈千橙當聽不見,躺下閉眼。
卻不料,今晚的秦則崇好像很直接,徑直覆了過來。
男人的氣息裹住自己,沈千橙很難沒有覺,睜開眼眸,對上他幽邃的眼瞳。
“今天在劇組玩得很開心?”
“還好吧。”
“只是還好?”
沈千橙覺得他話里有話,改口:“不好玩。”
秦則崇聽著,吻住。
一直到許久后,臥室里彌漫著曖昧的氛圍,才終于呼吸到新鮮空氣,又聽他問。
“哪里不好玩?”
沈千橙小聲:“還問這個,你煩不煩。”
秦則崇了臉,“不煩。”
相較于的無力,他音更低,忽然說了句不相干的話:“喜歡狗嗎?”
沈千橙眼睛亮了,對養狗才沒什麼興趣,抬手他的黑發,嗔:“我喜歡你是狗。”
四目相對,秦則崇彎:“行。”
沈千橙還在想他這麼好說話,一定是親夠了的原因,這男人哄的時候就很好哄。
沒想到下一秒,猝不及防,便被男人翻轉,轉換了位置,變為他在下,在他上。
“實踐一下,狗狗play。”
沈千橙如今被撥得不上不下,勉為其難不打算和他計較這恥的名頭,反正實質都一樣。
男人掐著不盈一握的細腰,借著月,看的睡吊帶耷拉在胳膊上,前半半現。
語調不不慢:“要不要帶上你的小狗?”
他說著,甚至將床頭的狗玩偶抓在手里,作出遞給的手勢。
沈千橙氣得擰了下他的膛。
他反倒笑了起來。
昏黃的臥室,燈影搖晃,依稀能聽見幾聲斷斷續續的輕,以及幾不可聞的對話。
“出聲。”
“你、都承認是大狗……你怎麼不、唔……”
-次日一早,沈千橙起床后,回憶起昨晚的事,把鼠標墊拿過來認真看了半天。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從不愛到深愛,原來隻是一夜的距離。被他吃乾抹淨連渣都不剩的時候她才知道那距離有多遠。永遠到底有多遠?先生,是我甩了你。經年之後,她帶著小包子重回A市,美酒紅唇,衣香鬢影,故事,重新拉開了帷幕,他玩她的遊戲也重新再度開啟……
別名:古代殺手養家日常[古穿今] 阮卿撿到一個古代男人。男人說:“我從業多年,賺得黃金萬兩,珠寶成箱。”阮卿問:“在哪呢?“男人:“……古代。”“那就成了。”阮卿把拖把塞給他,甜甜地說,“把地拖干凈,盤子和碗洗了,衣服記得從洗衣機里拿出來晾。洗衣機就是那個方形會轉的東西。然…
剛大學畢業的姚琪,意外開啟了空間,開啟了囤貨模式。一場車禍,姚琪穿越到了七十年代,而且是她看過的年代文中,女主不是她,她只是一個炮灰。面臨即將到來的下鄉生活......
虞粒喜歡程宗遖,從14歲開始。 那天,他在舞臺上彈奏貝斯,張揚肆意。只是驚鴻一瞥,她再也沒能忘卻。 幾年後重逢,他已成爲商場大亨。西裝革履,氣質矜貴凜然。 她終於按耐不住心中愛慕,鼓起勇氣上前搭訕:“程叔叔,你這個年紀的人,應該不用微信吧?” 他饒有趣味看她兩眼,將手機遞給她:“加上看看不就知道了?” 18歲生日那晚,她從家裏跑出來,失魂落魄地撥打他的電話:“程叔叔,我沒有地方可以去了。” 他聞訊而來,揉揉她腦袋,憐惜中透着蠱惑:“跟我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