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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崽出逃,霍總全球找瘋了》第512章 喜歡

人將睡過兩個字咬得特別重,所以在男人聽起來就顯得有幾分放的意味。

男人試圖從摁他的保鏢手上掙扎開。

安歌見狀,想了想,對秦朗說

“反正他那個什麼妹妹不是被你給綁回來了嗎?人質在我們手上,料他也不敢胡來。給他松綁吧。”

說話間,秦朗就保鏢給男人松了綁。

得了自由的男人,幾步就走到了安歌的面前。

他接近一米九的高,型高大又壯,將沒有穿高跟鞋的安歌映襯的格外小。

他俯近,帶著強大而又冰冷的氣場朝安歌迫而來。

安歌雙手環抱,目不屑地看著他,“怎麼,你不信?”

此時,男人的緒比起之前平靜的多了,一雙濃黑的眸甚至連怒意都沒有了。

他甚至眼底掠起了細微的笑意,他對安歌如耳鬢廝磨的口吻,卻說出最無且冷漠的話。

“我們睡過?你從頭到腳,從上而下都散發著難搞又老派的氣息,得是多的男人才會找你這種于算計的人睡?

何況,我聽說你還是個寡婦……你就算再貌如花,我也不可能去一個寡婦。”

坦白來說,面對男人的冷嘲熱諷,并不生氣。

當然,也做不到一點緒都沒有。

人無論什麼時候,被人說老派,都是一種侮辱。

或許是這幾年混跡商場,上的的確確多了一些商場上的冷冽強勢,但不至于到老派的地步。

角仍然掛著極淡的笑意,波瀾不驚地反問道

“你只聽說我是個于算計又心狠手辣的寡婦,那有沒有聽說過我那個死鬼丈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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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這樣說完,就出手,幫男人皺領給平了一些。

仰頭,看著他致且濃郁的五,繼續說道,

“你一口一個寡婦地我,令我很不開心。我能做到今時今日這個位置,男人對我來說不過是一個消遣品,從來都是他們千方百計地想要結討好我,

已經很久沒有人敢在我的面前像你這般囂張了。你腦子壞了,記不得從前的事,我不會怪你。但你這麼大把年紀了,不應該還學不會說話。

不要再一口一個寡婦地我,我有名字的,我安歌。你高興了,可以我一聲安小姐或者是安總,不高興了,可以直呼其名。但,寡婦寡婦的,顯得你很沒有教養。”

人有條不紊地說著話,臉上的笑意沒有毫減

跟他說話時,帶著一種高人一等的姿態,好似他在的眼底,卑微的連腳底下的一只螞蟻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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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令他到很不喜歡。

高人一等又目中無人的姿態,令他很不喜歡。

“我說的不對?你一看就是個很久都沒有被男人滋潤過的寡婦,行事作風刻薄又冷,就算有男人追捧你,

看中的也是你的錢而不是你這個人。沒有哪個男人,會像條狗似的愿意屈服在一個人的腳下。我更不會!”

安歌看著他,仍然是悉的再也不能悉的那張臉,只是他陌生的再無從前半點的氣息了。

一言不發的看了會兒他,

半晌,道“你真的是……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句話,讓男人不瞇深了眼,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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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這口吻,我們不僅認識,還真的關系匪淺?你一副對我咬牙切齒的口吻,我是辜負過你還是對不起你了?”

安歌抿了會兒,想了想,說道“你什麼?”

“南懷瑾!”

安歌很淡的哦了一聲,道

“好的,南懷瑾先生,我們正式認識一下吧。你就是我那個死鬼丈夫,那個我做了這麼多年寡婦的男人。”

震驚!

甚至是驚愕!

可除了這些緒,南懷瑾又無別的緒。

他眼瞳有幾秒的收,但,很快就恢復了平靜。

安歌頭疼的老病犯了,現在不想面對這個令添堵的男人。

掐了掐作痛的眉心,對秦朗道

“帶下去關起來,等明天早上天亮了再說……”

“安小姐。我想你來月亮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你先把我妹妹放了,我留下來當你的人質?不然,你今晚恐怕很難有好夢的。”

說話間,男人已經擼起了袖子,出了實的手臂,那樣子隨時要跟的人打一架呢。

真的很久沒有人能讓安歌的緒這麼壞了。

眉頭皺了起來,想了想,對秦朗道“按照他說的,把他那個所謂的妹妹給放了吧。”

秦朗道“是。”

安歌視線從秦朗上撤回,落在男人的臉上,道

“現在能讓我好好休息了嗎?”

男人并沒有要走的意思,他看著的眼睛,帶著困

“我們真的是夫妻?”

安歌沒理他,而是對秦朗吩咐道

“我肚子有點,你下去準備點吃的送上來,兩個保鏢在門口守著,有需要,我喊你們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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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帶人退下去后,安歌重新坐回到了沙發上。

示意男人也坐下,“我頸椎不好,麻煩你坐下來跟我說話。”

安歌這會兒上沒什麼戾氣,給男人的覺,好像真的是想要跟他坐下來好好聊聊一樣。

因此,南懷瑾沒怎麼猶豫,很快就在對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他目看著人,說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安歌想要喝水,道“你去給我倒杯水,要溫的。”

男人覺得……這命令他做事的口吻實在是太過于理直氣壯。

他眉頭皺了起來,“安小姐,你總是這麼喜歡對人頤氣指使嗎?”

安歌看著他,理所當然地道“有什麼問題?”

男人冷笑了一聲,但最終還是出于紳士,找到喝水的杯子給人倒了一杯溫水。

他將水杯重重地擱在面前的茶幾上,道“現在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安歌喝了口水,甩了甩泡澡時被弄的頭發。

頭發粘連在脖頸上,噠噠的,有些不舒服。

找來頭發的干巾,一邊著頭發,一邊不不慢地說道

“你出事前,我們打算是復婚的。”

這句話對于南懷瑾來說,信息量很大。

復婚,就意味著之前離過。

離婚,就意味著婚姻關系破裂。

既然婚姻關系曾出現過破裂,那就意味著他們曾經有過不的矛盾。

既然如此,又為什麼要復婚?

“所以,你只是我的前妻?”

安歌抬眸看他,道“我聽你這口吻,你有種如釋重負的覺?”

南懷瑾很快回道

“不錯。誰攤上像你這種從頭到腳都著資本家刻薄冷人都不會高興。我從一開始也表明了我的態度,

你怎麼都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既然已經是離異關系,那就不要再有別的牽扯最好。我不喜歡吃回頭草。”

頓了頓,

“何況,我現在有喜歡有想要呵護一生想要人。所以,你不要仗勢欺人,破壞我現在平靜且幸福的生活。”

真的,在南懷瑾說完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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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以后,安歌真心覺得,他還不如死了。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明明死了很多年了,你好不容易才將他從自己的生命里摘除干凈,突然有一天他跳出來,隨便一兩句話,就能扎得你滿心滿肺都是傷口。

真是鮮淋漓的……疼。

安歌頭發的手,最終還是停了下來。

低著頭,長發遮住了的臉。

線里,幾乎看到臉上的表了。

那一瞬間,像是失去了萬丈華,晦暗的猶如蒙了厚厚灰塵的明珠。

南懷瑾將的反應都盡收眼底后,道“安小姐,你該不會是一直都對我余未了?還著我吧?”

“沒有。”

安歌抬起頭。

平靜的看著他,“你想多了。”

“是嗎?可是安小姐,你現在整個人看起來都失魂落魄的厲害,一點都不像是沒有事的樣子呢。”

安歌把手上頭發的巾砸到了他的臉上,說道

“你這張,從始至終就沒討我喜歡過。從現在開始,你可以閉上了。否則,你恐怕沒機會跟你那個所謂的未婚妻在一起了。”

話落,男人臉就變冷了一度,聲音也是,“你要干什麼?”

安歌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

“我要干什麼,取決你的態度。你聽好了,我不知道你活著還好,我為你霍氏一族勞心勞力的賣一輩子的命我也能認。

但你現在好好的活著,你就必須得跟我回去,而不是一個人在這里獨自瀟灑快活。”

“安小姐,就因為我現在有想要護的人,你就這麼大肝火嗎?我聽你這口吻,我原來怎麼說應該也是億萬家產了。

你讓我跟你回去繼承龐大的家業,我當然求之不得。但,你確定,我在繼承這樣大的家產以后,還能任由你擺布?”

安歌竟然就被他給噎住了。

南懷瑾的話還在繼續

“安小姐,我雖然不記得你了,但故人重逢本來是一件好事,你沒必要一上來就鬧得我們水火不容吧?你得罪我,對你能有什麼好?”

看看這個男人,他穿著最廉價的地攤貨,明明什麼也不是了,也明明什麼都沒有了,他還是能踩一腳呢。

安歌深吸一口氣,打了一個電話給秦朗,開的是揚聲

“秦朗,那個孩要是還沒有放回去的話,就直接派人送到派出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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