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21章 漠河(五)
楊嘉北不走。
不僅不走,還得繼續開車送宋茉去北極村。
他姥姥以前就住在漠河,雖然老人已經故去多年,但楊嘉北也來過幾次,宋茉的緒還沒有完全平息——很久——很久——很久沒有過這樣的覺,那些藥將罩在無聲無緒的巨大玻璃罩中,堅持服藥這麼久,宋茉還是第一次有著如此強烈且不能抑的緒波,哪怕它給予如此多的痛苦,此刻仍驚詫于那痛覺神經的敏銳。
因而宋茉用了半個小時去消化、整理這些無措的緒,不知該怎麼和楊嘉北說——
說什麼?
我們沒有未來?
我已經不考慮以后。
你不要對我有太多期。
你別在我上費力氣……
怎麼說都不對。
萬事開頭難。
可難的不止這一個開頭。
宋茉在網絡上接過一些失聰或失語者,因為聽不到,他們的世界中并不存在“語氣”這種詞語,因而有些措辭會顯得稍微僵、刻板些。這是許多備聽力和發聲能力的人所不了解的冷知識。
宋茉現在就是。
習慣了浸泡在那種麻木中,因而擔心自己的話語會帶有過激的緒。
不想傷害楊嘉北。
所以選擇沉默。
上午去看馴鹿——被稱為中國最后一個游牧民族的鄂溫克族,他們的馴鹿。這些比漢族人更早就生活在大興安嶺的民族,養著吃苔蘚的馴鹿,住在撮羅子中,夏天鋪樺樹皮,冬天鋪鹿皮;他們跟隨馴鹿的足跡生活在這個古老而包容的山林中,營地也隨之搬遷,夏天的時候,或許能在一個地方住上半個月,而當冬季來臨,更多的是兩三天就要搬一次家。
這些東西,宋茉從書上看到過。
還知道因大興安嶺的樹木遭遭過度砍伐,獵越來越,馴鹿的食也越來越,知道鄂溫克人最終走出山林,選擇遷往蒙古或者東北的平原生活,還知道有鄂溫克人艱難地適應著另一片土地的生活,知道很早走出山林的敖魯雅鄂溫克人中有個優秀的畫家做柳芭,知道對方無法適應都市生活而選擇重新回到森林……
“但森林不是記憶中的樣子了,”捧著熱乎乎的馴鹿茶,木刻楞木屋中,穿了三層厚厚長的宋茉對遇到的一個小孩子說,“只有長久住在森林中的人,才能發現森林的變化——那些霧靄啊,鳥啊,都不一樣了。”
小孩子也是游客,聽得似懂非懂:“那怎麼了呀?”
“哭了一場,仍舊生活在大山里,”宋茉說,“直到去世。”
藏了重要的信息沒有講,這位將鄂溫克族文化以畫作形式展現給世界的畫家,并非壽終正寢,而是將生命結束在小溪中。
小孩子聽完了,不太明白,跳出去繼續找馴鹿玩,因而房間再度只剩和楊嘉北二人,小屋中并不是很暖和,宋茉抖了幾下,打了個噴嚏,楊嘉北不著痕跡靠近,將自己的一個熱水袋放在上。
宋茉將一杯沒有喝過的馴鹿茶遞給他:“我覺得這個還好喝。”
楊嘉北接過,指腹挲杯子。
良久,他嘆氣。
楊嘉北說:“我記得你上六年級那會,我姥姥還在世,我來漠河探,想讓你一塊兒過來玩。”
“啊,我記得,”宋茉假裝清晨的不愉快沒有發生過,松口氣,繼續說,“我爸媽一直攔,說跟你們出去玩不好。”
——宋茉去過的地方不多,一是經濟限,而是的父母,那時候抹不開面子,也不肯接楊家父母的好意,堅決阻攔跟著一起出游。
現在突然提及,就像著腳在溪水里走,冷不丁被小石子硌了下腳心。
楊嘉北突然轉移話題:“我姥姥和我說,進大興安嶺拉柴的時候,能看到大樹上刻著山神白納查的像,看到就知道,那是鄂溫克人留下的。”
“聽過鄂溫克族的傳說嗎?”楊嘉北說,“在他們的傳說中,還沒有出生的小孩子,靈魂都生活在松樹頂上,他們住在松針上,住在鳥的巢中。”
宋茉的手撐著臉,安靜聽。
奇怪,會不想、沒有力去聽別人說很長很長的話,也不喜歡過多的流,但現在的狀態還好,好到不僅可以和一個小孩子聊很久,還能有耐心地聽楊嘉北說這些。
以及,對他話的容興趣。
“而每一個離開世界的人,靈魂將重新回到松樹頂,飄在山林的頂端,”楊嘉北說,“他們會負責照顧這些還沒有抵達人間的小靈魂。”
宋茉說:“真好。”
的靈魂不知道會去哪里。
不過并不想和媽媽團聚。
盡管也會想念媽媽。
可是——
垂首,將熱乎乎的全都喝下。
楊嘉北說:“你在北京的這幾年過得怎麼樣?”
宋茉斜睨他:“問這話的,是警察楊嘉北?”
不等他回答,宋茉又快速地說:“那你這是侵犯我私,我沒有犯罪記錄,一合格的、標準的良民,你沒有這個權利來詢問我的私事。”
楊嘉北說:“那現在是從小和你一塊兒長大的哥哥楊嘉北,想關心你。”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雲知新想這輩子就算沒有白耀楠的愛,有一個酷似他的孩子也好。也不枉自己愛了他二十年。來
處心積慮要將田小萌嫁入豪門的養母,終於借著一場陰謀的東風,如願以償將她送上了標準高富帥凌子烈的床。自此,一個熱衷於離家出走的矯情二萌呆,一個熱衷於捉弄小白的冷情大怪獸,狹、路、相、逢……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他又一次以她丈夫的身份靠近,這個每天蠢的都不重樣的女人小手一推:「停!有言在先,老娘很貴!」某腹黑大怪獸出於禮貌,大吃一驚后便毫不猶豫撲了上去。
“離婚?你別後悔!”“誰後悔誰是狗!”叱吒商場的周時深沒想到有一天會被離婚,離婚後日日等著沈妍說後悔。沈妍,娛樂圈最熱女明星,腰細貌美腿長,勾勾手想要娶她的男人無數,她才不要後悔做小狗,可周時深這人實在無賴,離了婚還要日日糾纏,讓她服軟。一日地下車庫,周時深醉醺醺的把她堵在牆上,輕咬著她嘴唇誘哄道:“好妍妍,說你後悔了~”沈妍:“我不——”話未說完,就被炙熱的吻堵緊了嘴裏。半晌,他埋頭在她的脖頸,近乎哀求的說:“妍妍,我後悔了,我們複婚好不好?”
【雙潔】+【年齡差】+【甜寵】溫漫是娛樂圈知名的美艷紅玫瑰,卻因拒絕做他人籠中的金絲雀被雪藏,只能屈居于三線做個不溫不火的小演員。一次時裝商,她滿身狼狽癱坐在梧桐之下,悽慘美豔。那個只出現在商報雜誌封面的男人站在面前,溫雅貴重,聲音低沉:“需要幫忙嗎?”再後來,溫漫得知那人就是頂級富豪企業家聞彥川,她輕闔雙眸,下意識與男人拉開距離。聞彥川一直覺得自己的忍耐力極佳。可再見面時,她羞憤嬌俏,一身紅裙落雪如夜庭玫瑰,男人眼眸微垂,與他在廣告雜誌上所見不同,他輕釦玫瑰腰間:“怎麼不穿上次那一件?”溫漫摸不透聞彥川的心思,曖昧若有似無,轉而逃離。聞彥川將溫軟抵在胸前,垂眼溫聲:“躲我?”溫漫咬脣,嗅着熟悉的雪松味,紅了眼眶,嘴卻硬着:“我不是菟絲花,更不想做聞先生的金絲雀。”聞彥川嘆息,爲這三十年來第一次心動。“溫漫,大家都是成年人,我年紀大不愛說情話,可你怎麼能不懂?”溫漫擡頭,對上聞彥川滿是溫熱寵溺的雙眸。“我從不養菟絲花。” 聞彥川低頭含住溫漫的脣瓣,聲音低沉:“我的意思是,我們是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