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去公園散步……
喊爸爸媽媽……
程斯以怎麼會理解不出這句話的意思。
他那雙生來溫潤和的眼,像吹滅的蠟燭那般晦暗了大半年,在這一刻又漸漸亮了起來,也了下來:“好,都聽你的。”
虞人走到他面前了,撿起他的料盤,有些料混在一起,但沒關系,橙和黃,本來就是太的,說:“那,這個太,我來畫吧。”
程斯以深深地注視,虞人拿起畫筆,沾了料,踮起腳,在最高畫了一個圓:“我沒有繪畫天賦,是這樣畫嗎?”
太高了,踮著腳,重心不穩站不住,虞人要跌下來的時候,程斯以從后面抱住了的腰,讓著自己,另一只手也握著的手腕,教畫太。
程斯以低頭看,想問……其實不問最好,萬一得到的回答就是自己想的那樣,那他該是什麼心?又該怎麼回復?
但人都是這樣的,越在意,就越想追究底,他還是問出口:“阿虞,你這次,是因為愧疚,還是可憐我,才回來的?”
應該是可憐吧,他都覺得自己現在,哪里都不值得喜歡。
程斯以慢慢地放開的手。
他已經利用的愧疚傷害了一次,他不能總是那麼卑鄙,難道還要用可憐和同,捆綁的下半生?
“你……”你還是走吧。
這幾個字程斯以說得艱難。
虞人在他說出第二個字之前,轉仰頭看他,反問:“我可憐你什麼?可憐你出滬城第一豪門是程家的二公子?還是可憐你長得好學歷高,又有能力,是多人羨慕的天之驕子?”
“我……”程斯以愣怔地看
。
虞人彎起,直接用畫筆在他鼻尖點了一下,那又橙又黃的就落在他蒼白的皮上:“你不需要我的可憐,也不需要任何人來可憐,你這麼優秀,你就應該是太。”
程斯以眼眸炙熱,一下低頭,吻住了的,把那點兒料也蹭給了。
怎麼會知道,才是他的太。
他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這輩子都不會再回來看他,他編織的夢碎了,他的心臟也被丟了。
那一晚他點了壁爐,是真的,想走了。
虞人抱著他的脖子回應,程斯以的眼睛里也有淚,心都了一團。
說:“我們出去走走吧……哎,不行,大晚上了,明天再出去,你有沒有發現,今天的天氣特別好,明天也是這麼好,我們走在路上,曬曬太。”
“好。”
又說:“你想吃我做的飯嗎?我現在會做酸菜魚了,但我還想吃你做的香小黃魚,紅燒排骨和烤鴿,我們一起下廚,一起吃飯,以后每頓飯都一起吃。”
“好。”
再說:“你喜歡滬城我們就留在滬城,喜歡黎我們就回莊園,你想繼續管海外部我就給你當書,想當畫家我就給你當助理,我陪著你。”
“好。”
都好,都好,都聽的。
虞人還說:“程斯以,我們重新開始。”
程斯以低下頭,虔誠地將到的眉間心上,有些幾不可察的抖,很輕地說:“好。”
他沒有告訴,他已經在終點,等愿意跟他重新開始很久很久了。
是他的心臟。
——我的心臟,歡迎回家。
世上最美好的一種感情,就是兩情相悅,心有靈犀.某天,例行談完工作,男人話鋒一轉:"追了你這麼久,有什麼想法?"許詡詫異:"你在追我?"男人忍耐的點了根菸,黑眸緊盯著她:"每天陪你晨練、手把手教你射擊、整個警隊的人叫你嫂子…你以爲我在幹什麼?"許詡沉默片刻:"哦…不用追."男人心頭一沉,語氣冷下來:"什麼意思?""我也喜歡你,所以不用追.""…"她喜歡這個男人.雖然看起來桀驁又毒舌,實際上性感又爺們兒.
對淼淼來說,這輩子做的最聰明的事情就是關鍵時候,翻了不知道誰的窗戶,爬了不知道誰的床,有了聰明可愛的孩子。做的最蠢得事情,就是招惹了像神一樣存在的沈墨宸。他英俊,完美,卻同樣桀驁,殘酷。當被問及他娶她的原因。沈墨宸笑:「水多,適合我。」記者紅了臉。「還有,只有她有從十二樓翻窗進我房間的勇氣,愛我如此,夫復何求。」水淼淼心裡獨白:她媽的以為是一樓!不嫁他,人家總裁就把她丟進監獄了。罪名:盜種。
三年前,一場陰謀,她成了害他妹妹成爲植物人的兇手,鋃鐺入獄,且失聲成爲一個遭人鄙夷的啞巴。三年後,她出獄,卻依舊無法避開他如同暴風疾雨一般的報復,甚至他不惜用她的家人逼她接下賭約。他恨她,逼她,辱她,卻不知她依舊還是他心口的那點硃砂。當真相層層剝開,他悔不當初。 “安之,我們回家!”沈安之笑的撕心裂肺:“霍庭昱,你怎麼不去死?”
高二時,玉衡中學轉來了一個紈绔富二代,張狂不羈天之驕子,愛慕者無數。楊歲是班上最不起眼的女生,安靜沉默,毫無存在感。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一個頂峰,一個底層。那天,一個對楊歲來說平淡無奇的上午,她像無數個往常一樣,被班上的男生嘲諷捉弄。當所有…
婚情幾許前夫請自重陸瑤邵允琛是書中的主角。 陸瑤用三年都沒能邵允琛捂熱的心,撞破那些不堪後,她毅然選擇放手。 遞上一紙離婚書:“既然不愛,就離婚吧。” 沒想到離婚後肚子裏多了塊肉。 前夫撞見她嘔吐後,直接長腿一跨,把人堵在洗手間。 “誰的?” “不到一個月,放心,肯定不是邵先生你的。”陸瑤淡淡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