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古代言情 嫁高門 第54頁

《嫁高門》第54頁

施菀在旁扶著,撿了一旁的斗篷,用干凈的地方替著頭上臉上的和眼淚,輕聲道:“你已為他死過兩次,足夠了,他心既已不在你上,你又何苦執著?已經搭上前半輩子,不必連后半輩子也搭上。”

陸璘在堂上低聲吩咐衙役:“看住,別再讓尋死。”

雖已真相大白,卻還未審理結束,公堂上的秩序還須維護。衙役大喝道:“所有人退回原地,肅靜,肅靜,再說話吵鬧者便視為擾公堂!”

堂上其他人都聽令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方氏卻早已絕至極,也不顧衙役喝斥,仍是痛哭。

陸璘說道:“孟方氏,此案你雖犯誣告之罪,但也同時檢舉了孟洪生與朱氏通事實,你還須將所知詳如實稟來,本府好依律判決。”

方氏聽說還能治朱氏與孟洪生的罪,看他們一眼,臉上雖是神呆滯、一臉死灰,卻還是慢慢止了哭聲。

施菀這時朝方氏道:“你還欠我的醫藥錢,待案子結束,你到馨濟堂找我,結藥錢。”

說完,未待方氏反應,便拿了地上那件斗篷,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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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璘見了那染遍鮮、再也穿不了的斗篷,突然就明白的意圖。

方氏是個心思重卻好強的人,不會愿意欠人錢不還,施菀這樣說了,肯定要去結藥錢,這樣,就能再見一次大夫,而施菀也能看傷口恢復的況,以及看那時是否還一心尋死。

連一件比藥錢貴得多的斗篷都毀掉了,施菀在意的不是藥錢,而是醫者仁心,擔心方氏。

他看著施菀滿手的,說道:“此案有勞施大夫提供線索,施大夫先在證詞上簽字畫押,然后去清理跡吧。”

“是,謝大人。”施菀說著,到一旁簽下名字,按了手印,隨后與嚴峻一起離開公堂。

人群仍圍著公堂,想看看這案子最后如何了結。

陸璘先問方氏:“你為何服用家中的耗子藥?”

方氏垂淚道:“前一日,我發現我家男人與那賤人的事,找他鬧,他竟然說……”哽咽一會兒,繼續道:“說我種種不是,說好,還懷孕了,說要娶為孟家延續香火……我哭了一整夜,到第二日,就想一死了之,所以吃了耗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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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送來的包子呢?”陸璘問。

方氏咬牙道:“竟然還有臉送包子來,分明就是我男人拿家里的錢去補,我把那包子全扔豬圈里給豬吃了。”

“然后你還是吃了耗子藥?”陸璘問。

“是。”方氏哭道。

“你可曾想過,你吃了放砒霜的耗子藥,幾乎是必死無疑,若非你丈夫帶你尋醫,若非正好大夫醫高明,你不會活過來,也沒有機會告朱氏毒殺你?”

方氏哭訴道:“我原本沒想告向我下毒,我醒了,孟洪生卻還指責我多事,一輩子小氣,什麼都吃,害他誤了兩天的工費,還花了不醫藥錢……我以前都是把新鮮的好的飯菜留給他,自己就吃剩下的,常吃得肚子疼……”

方氏說著便又痛哭起來:“想起來這些,我這心里便又恨又悔,所以就……就告了朱秀娥,我就想拼了我這條命,也要拉當墊背,不能讓好過!”

“我呸!你聽到沒,你這是誣告,要打板子,最好把你給關起來!”朱氏喊道。

方氏狠瞪著:“你通婦,不要臉!”

“肅靜!”陸璘呵止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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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誣告罪比通罪還重,特別是誣告他人謀殺,所以真按律法來判,方氏是杖三十,徒兩年,而朱氏則是杖二十,徒一年,孟洪生最輕,只須杖二十。

但按村民純樸的意識,一定是更同原配方氏,而鄙夷寡居卻與人私通的朱氏,若真如此判,難免引起村民不滿,致使禮樂崩壞,更何況方氏在悲憤之下誣告朱氏,于人上也能理解。

他思慮片刻,下令道:“孟方氏,自服毒藥后誣告朱氏毒殺自己,理該重罰,杖三十,徒兩年,但念其癡心錯付,有可原,又有重傷在,所以免去杖刑,徒兩年,可用錢財抵贖;至于朱氏,杖二十,徒一年,但若能找大夫證實確實有孕,可免除杖刑,不可用錢抵贖徒刑;至于孟洪生,事皆因其寡而起,杖三十。”

聽見判決,方氏沒有反應,朱氏嚶嚶哭了起來。

完杖刑,該收監的人收監,圍觀的人便慢慢散去,縣丞楊釗從后面出來,親自端了茶到陸璘面前道:“大人明察秋豪,英明果決,下在外面細聽了一下,百姓都在夸大人呢!”

“楊大人過獎,不過按律辦事而已。”陸璘說完,抬眼看向堂外,只見百姓都已慢慢散去,他起去往外面,發現外面只留下兩三個似乎意猶未盡還在閑聊的老人,并不見施菀師徒。

他們是一早就走了麼?

陸璘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垂眸,轉回了縣衙。

而此時,從縣衙去往馨濟堂的路上,施菀與嚴峻一同坐在馬車

嚴峻向來知道師父怕冷,今日風大,防風的斗篷還不能穿了,他便了馬車,師父也沒反對。

師父以前就安靜,今日更安靜,坐在馬車,神有些悵然,不知在想著什麼。

嚴峻說:“我去替師父買件新斗篷來,師父不要難過了。”

施菀忍不住輕輕笑了起來,問他:“你這孩子,哪里來的錢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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