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鶴之早已猜到,若是驛館的員與人勾結,絕不會選這個方式手,得知此事并不意外,“審的如何。”
“有兩個咬碎了齒的毒藥自盡了,剩下的都被卸了下,都是不怕死的,恐怕沒這麼容易招。”
“不怕死的人,也該怕疼,一寸寸的斷骨,繼續審。”
其實是誰不想讓他回京,他心中都有數,不外乎他那幾個好弟弟,只是他們給他送了份大禮,他又如何能不還呢。
那一夜,整個驛館都被猙獰的哭喊聲所籠罩著,無人敢眠,唯有秦歡睡得香甜,還做了整宿的夢。
隔日清早,秦歡是在屋外的吵嚷聲中醒來的。
驛館背后便是鎮子的市坊,了臘月,開市的時間便提早了,從早到晚都熱鬧的很。
秦歡自小在桃花塢長大,一年到頭也沒幾次機會去鎮上,這幾日都在趕路也沒機會城過鎮,今日可算是讓瞧到新鮮了。
婢剛為換好裳,就等不及的跳上小板凳推開了窗牖,眼睛亮閃閃的看著過往的行人和各式各樣的小玩意,怎麼都看不夠。
直到同福來喊用早膳,才不舍的從凳子上下來,剛走到樓梯,一眼就看見了堂上坐著的影。
秦歡忍不住的了眼睛,驚喜的發現真的是舅舅,舅舅好似有忙不完的事,即便兩人一路同行,也沒多機會與他用膳。
這會看到他,秦歡便像小鳥雀歡快的朝他奔去。
等到了沈鶴之的旁,的腳步才慢了下來,疑的看著四周,昨晚危險的記憶冒了出來,可這會大堂明亮整潔,好似什麼都沒發生過一般。
難道昨晚發生的都是的夢嗎?
秦歡下意識的扯了扯沈鶴之的袖,等他墨的眼睛看過來,心里的那些害怕,又突然消失了。
舅舅這麼厲害,只要有舅舅在,不管是不是夢,都不怕。
沈鶴之側頭正好對上了秦歡那雙亮晶晶的眼,明亮純澈,不知怎麼記起了昨夜撲過來的模樣,也是如此的純粹。
他面不改地將袖子從手中解救出來,“坐下,說話,你昨晚不是會說了。”
秦歡看著空了的手掌,歪著腦袋有些不明白的眨了眨眼睛,說話?說什麼話啊。
兩人大眼瞪小眼,僵持許久后,沈鶴之才確定的病并沒好。昨晚或許只是個意外,又或許是他聽錯了,正好婢將早膳擺好,便收回了目,手指輕點了兩下桌案,“沒什麼,吃飯。”
秦歡和所有的小孩一樣,吃東西又慢又認真,偶爾嘗到吃不慣的還會渾激靈,可又不敢吐掉,只能把小臉皺小包子,努力的咽下去。若是喜歡的,小表則是滿足又。
沈鶴之則不同,他做什麼事都是干凈利落的。
等他用完早膳開始看京中送出的消息時,秦歡還捧著的小金碗,將腮幫子吃的鼓鼓的,連腦袋都沒空抬。
“殿下,已經將此事告知了順天府,想必很快就會有差來接管此案。”給了應天府也就意味著告訴了皇上,這便不再是件小事。
沈鶴之看著手中的信函,面如常的嗯了聲,既然有人不想他順利回宮,嫌自己的日子太過安逸,那便如他們所愿,看這鬧劇如何收場。
“秦家可有消息。”
“殿下放心,昨日就差人去知會秦大人了,今日便會來迎小小姐回府。”
沈鶴之連日來厲的臉上終于有了些許和緩之,剛要說什麼,就聽同福有些猶豫的道:“只是奴才聽到了些不好的傳言。”
“說。”
“秦家前兩日出了個笑話,秦大人在外養了個外室的事被秦夫人知道了,據說那外室還生了個兒,秦夫人知道后自是不肯讓人進府,還帶人上門去鬧,弄得很是難看……”
同福邊說便看了旁的秦歡一眼,雖然知道可能聽不懂,但在面前說這些,還是莫名的心虛。
許是覺到同福的目,秦歡倏地抬起了頭。
碗里的玉米粥還沒吃完,正在吃饅頭,小饅頭做了小兔子的模樣,又甜又最適合哄小孩,隨行的廚子為了討歡心總做這樣的小玩意。
怕吃多了不克化,每次只準備兩個,已經吃了一個,手里還攥著最后一個。
吃的很專注,沒聽見他們在說什麼,這會目好奇的在他們兩人上看,看得沈鶴之連手中信函上的一個字都沒看眼。
他倒是不在意,被聽見了也無妨,反正送走是既定的事,早說晚說都無所謂。
沈鶴之清了清嗓子,話還未出口,就見秦歡雙眼閃閃發亮的將手里的那個小兔子饅頭,獻寶似的遞了過來。
真是一點好東西,都想給他。
許是的眼神太過炙熱,沈鶴之難得的沒拒絕,這也讓秦歡咧著笑彎了眼,心滿意足的低頭吃的玉米粥。
沈鶴之愣了愣,著手里的小饅頭沉凝了片刻,只是再抬眸時又恢復如常:“以后這等私事莫要再提,讓人先行一步,通知秦逢德去太子府外等著接人。”
同福詫異的啊了聲,才忙不迭的點頭退下,余看到對面滿臉歡喜的秦歡,心中不免有些同。
小小姐還不知道等會要被送走,而這秦府也是一團,真不知道這滴滴的小小姐以后會如何。
驚世之眸,明善惡,辨妖邪,逆陰陽! 一場陰謀絕殺,她代替雙胞胎姐姐,渾身浴血,一步一步踏入帝都,撕開盛世繁華之下的齷齪骯髒! 她是世人皆知的廢物孤女,他是萬萬人之上的尊貴霸主!她斂去鋒芒,以醜女示人,他風華絕代,妖孽無雙!她扮豬吃老虎,他智計定乾坤!她掙紮於亂世逆天改命,他一雙翻雲覆雨手玩弄六界蒼生於股掌! 仙林初見,一眼萬年,從此被他纏上。 「你為何總和我針鋒相對?我哪裡惹你了,改還不行嗎?」 「並非針鋒相對。」他一笑傾天下,「而是見色起意。」
顧靈芝穿越了,人家穿越女大多數都會成為主角大放光彩,展開一番驚天動地的抱負,再不濟也要混個王妃皇后當當。可她卻穿成了一本重生復仇文里面的惡毒女配……這還不算,她還剛好就穿到了惡毒女配大結局的時候。滿門男子斬首示眾,女眷被發配充軍,原本高高在…
她是云盛最尊貴的嫡長公主,容貌艷艷心有所屬。他是云盛手握重權的大將軍,驚才絕艷心懷鬼胎。一場權益的衡量,一次籌碼的交換,一旨賜婚讓他們命運交替愛恨交纏。她對他的恨從不掩飾,他對她的愛卻深入骨髓。她說“白奕,本宮絕不會讓這個孩子活著來到這個世上。”他笑“由不得你。”繁花三千,亂世驚蟄,栽贓陷害,機關算盡,她終是棄他而去。他給她最深的情,卻也給了她最狠的痛。揚花三月,恰逢盛世,相思蝕骨,滿目蒼涼,妻可緩緩歸矣?【她以為他恨她入骨,卻從來不知,她是他的穿腸毒藥,一旦染上無藥可解。】
女主是我娘, 我爹是忠犬, 身為新(han)晉(men)豪(tu)門(bie), 一家子富貴和諧(霧)、兄友弟恭(大霧); 某女歡樂的表示:在京城地界上,我可以橫著走啦! 某小狼藏好尾巴:何止?你還能騎在我脖子上作威作福吶! ………… 簡言之:一個嬌寵長大的小姑涼,變本加厲的被郎君嬌寵的故事。
昇平十四年冬,王朝罪臣越之恆,被處以剜肉剔骨的極刑。 玄鐵囚車之外,無數百姓來目送這個滿身罪孽的年輕權臣赴死。 湛雲葳亦身在其中。 她不遠萬里送他最後一程,卻只爲救另一個人。 她那時並沒想到,冷眼看這位罪孽滔天的前夫赴死,會成爲後來春日埋骨前,困住她、讓她夜夜難眠的憾事。 * 前世不幸成爲這位“王朝鷹犬”的夫人,雲葳本以爲日子煎熬。 但知她不願同房,他於仲夏傳書,字字清冷。 湛小姐: 王朝邪祟肆虐,徹天府繁忙,自此夜晚我不再回府,你可自處。 也曾揹着她,走過王朝無邊月色,淡聲道:我活不了多久,你且再忍忍。 可真等到越之恆死了,她才發現,這是一段多麼安寧可貴的日子。 也終於隱約觸及,他藏在詭譎兇狠皮囊之下、曾有一顆怎樣鮮血淋漓的真心。 * 所以當湛雲葳再次回到十年前那個夜晚—— 越之恆於風雨招搖中趕來,爲她舉劍對抗王朝,最後倒在血泊之中。她並沒有再像前世一樣,頭也不回地和裴玉京離開。 她擁住他傷痕滿身的軀體,告訴他,越之恆,我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