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邀請石家父子吃飯,燕玲老早就想好了要做點什麼,擼起袖子后徑直的踏了廚房。
赫然便見到雕玉琢的小娃娃雙手托腮的坐在灶臺前,見前來,玹兒抬起臉沖笑了笑。
“娘親,爹爹說讓我來幫你燒火。”
這可是一件吃力的苦差事,他才三歲,真的可以嗎?
下一刻玹兒便讓刮目相看了,小家伙作稔的拿起灶臺上的打火石,撞之間一縷火焰冉冉升起,迅速的將引子點燃。
看得出來,他已練過了無數次才能效率這麼快。
玹兒如此優秀,這個做母親的自然也不能太差,燕玲將自己從集市上所買回來的五花和筒子骨拿了出來。
上好的五花瘦搭配均衡,準備用來做紅燒。
先將用溫水洗凈,改刀切拇指大小的塊狀,加姜、些許黃酒腌制的同時也在著手準備其他的菜。
筒子骨焯水后取出,過一遍涼水,鍋里面倒熱油,待油溫燒到七熱之時再放蔥姜蒜等炒出香味,撈出殘渣。
“玹兒,火勢小一些。”
原本有些昏昏睡的玹兒突然聽到了母親的聲音,一個激靈的回過神來,出了爐膛中的火。
火小了,燕玲將筒子骨放其中,加了提前泡發的松茸、菌菇、幾粒紅棗,加清水后小火燉煮五十分鐘。
隨著時間的流逝,筒子骨散發出來的香味也在整個廚房飄散。
玹兒是聞聞這味道,的小眼神就藏不住了,數次咽了咽口水。
“娘親,這湯好香啊。”
燕玲見他那饞的可模樣,忍不住悶笑了一聲,轉從櫥柜中取出了一副碗筷。
盛了小半碗骨頭湯遞給了玹兒,“那有勞玹兒幫娘親看看這湯味道如何。”
小家伙連忙起了手,手去接碗。
“等一下。”
原是燕玲害怕燙到了他,自己拿著勺子舀了一勺,細心的吹了吹這才送到他的邊。
或許不知道,自己這一刻是無比的溫,玹兒看得出神,忍不住鼻頭一酸。
從前他只見到別的孩子能夠著母親溫暖的關,現在他也有娘親了,娘親會給他服、給他講故事,還會給他做好吃的飯菜。
這一切,是多麼的不真實。
夢幻到玹兒害怕這只是他的一場夢,等到天一亮,夢醒了眼前的人又會回到之前那副兇神惡煞的模樣。
見他不言不語的站在原地發呆,燕玲開始擔心了起來“玹兒,你怎麼了?”
玹兒強忍著即將迸發而出的眼淚,笑容再次掛在臉上,“娘親,我已經是個大孩子了,爹爹說男子漢大丈夫不能讓人喂的。”
說著,他自己端起了碗。
“那好,你自己來吧。”
燕玲哈哈地笑了幾聲,不知道該夸玹兒懂事好,還是該吐槽陸灝對孩子太狠心。
他這個年紀,很多孩子都還在父母的懷里撒賣萌,而玹兒卻已經早慧乖巧的學會替父母分憂了。
——
夕西下,晚霞如煙,夜風吹拂之中,庭院樹木茵茵映襯著后的茅廬小院,裊裊炊煙隨著清風升起。
一派歲月寧靜。
就在這時,門外響起了一陣爽朗豪放的笑聲,打破了小院的安寧,“哈哈哈,陸老弟,我給你送大禮來了,還不快快開門迎接。”
正在廚房忙活的燕玲乍然聽到了這陣笑聲,忙吩咐玹兒快去開門。
“好的娘親,我這就去。”
院門口,玹兒一拉開門便見到了幾抹悉的影,他直了小板,聲氣的朝著來人拱手行禮。
“石叔叔、哥哥和眾位伯娘,你們來了,快請里面坐。”
開門便見到這麼一位雕玉琢的玉面小郎,姿態端正、優雅的行禮,這溫和又有禮貌的一面讓石獵戶心生好。
他齜牙的笑了笑,腰肢一彎,一把抱起了面前的年畫娃娃。
“小娃兒,你就是陸老弟的子吧。你父親呢?”
玹兒并不懼怕陌生人的擁抱,鎮定自若的抱住石獵戶的脖頸,這一副乖巧的模樣讓糙漢子的心里更是了幾分。
“石叔叔,我爹爹在屋子里休息。”
“喔?”
“我娘親在廚房里做菜,石頭叔叔您不舒服,玹兒還是自己下來走吧。”
兩人正說話間,屋檐下竟也出現了一抹青的人影站在那,習習清風吹起了他的袖,冷峻的面容毫無表,目嚴厲。
“玹兒,不得放肆,還不快下來。”
“陸老弟,無妨。”
他也很喜歡玹兒,小娃娃又白又,關鍵還乖巧懂事,格也跟個小姑娘一樣容易害,煞是好玩。Μ.166xs.cc
聽到外面的談話聲,在廚房里忙碌的燕玲也暫時放下了自己手上的東西出門迎接。
小院因為石家人的到來而變得熱鬧起來。
除卻已經見過的石獵戶和年石柱之外,另外兩人并不認識。
左邊那位較為年長,看上去約莫三十六、七的年紀,態纖細瘦弱,面容蒼黃毫無,五親切而和。
著一煙紫的樸素襦,一頭黑的青完圓髻垂在腦后,僅斜了一只木簪,用一塊灰撲撲的頭巾半包著剩下的頭發。
這想必便是石大哥那位常年臥病的妻子方氏。
燕玲自己觀走路的步伐,發現的果真有些問題,似乎過重傷。
而旁邊那位看上去只有十七八歲的,應是石大哥的兒。
面容清秀老實,初小院顯得急促不安,安安靜靜的呆在父母的旁,低著頭不敢看人,一語不發。
“石大哥你們來了,快里面請。”
燕玲熱地招呼著他們一家四口進屋坐,又端上來自己提前煮好的熱茶和前兩天做的薯條。
初見燕玲,石大嫂和兩人皆為驚嘆不已。
雖是早就聽人說過住在村子東邊那個做過響馬、格不好的陸家三郎娶了一個姿容無雙的人做媳婦。
可今日一見,果真名不虛傳。
在見到燕玲以前,石小蘭以為自己見過最漂亮的人便是陸玲玲了。
畢竟后者有村花的之稱,村子里喜歡的人可謂是從村口排隊排到了村尾。
可現在看來,似乎陸三娘子要更勝一籌,穿著了一樸素的布,卻人難以忘懷。
如同明珠,雖是蒙塵亦獨有芒。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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