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婚有刺》
所以說我只是我爹良心發現了,用來贖他心的罪的產。
他現在看似給我吃給我穿給我錢用,百般容忍我,當然不是因為我,是因為他想在他死之前洗的白白的,干干凈凈的上天堂。
人到老了,就會想著為年輕時候做錯的那些爛事彌補,但他不知道有些事是彌補不了的。
比如說我媽,那麼漂亮的一個人,最終落得蓬頭垢面披頭散發地離開。
用紅薄命來形容我媽最合適不過了。
不過有罪的不是的容貌,而是遇人不淑,把自己的一生在了一個不值得的男人上。
我從很小就跟自己說,我絕對不會重蹈我媽的覆轍,我有著清醒的認識,在這個世界上自我的利益最重要。
總結一句話就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所以我半瞇著眼睛懶洋洋地告訴梁歌:“我前兩天頭腦發熱,以為自己是拯救世界的Superman,不過現在我已經恢復正常了,明天早上我就從你這里離開。至于沈離呢,你就當做沒見過他,或者你要把他給沈鑫榮我也沒意見,反正跟我也沒什麼關系,他的事從今天開始就跟我沒有任何關系了。”
我掛掉了電話,塞在枕頭底下,梁歌又打電話來,我本來不想接的,但是他打的不停,我只好接通了。
“如果你是為你自己的事糾纏我,我會很樂意。”我嬉皮笑臉地告訴他。
“桑榆,沈離和你不一樣。”
“他當然和我不一樣,如果我是他的話,就不會讓自己落到如此的境地。”
我掛了電話關了機,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我就是這麼沒心沒肺,哪怕外面風大雨大雷聲大作,哪怕沈離可能在外面流浪,可是關我什麼事。
我高估了自己的心和耐心,比如說三天五天了,連三五個小時我都沒堅持下來。
但是我的夢很快就被一陣濃濃的氣給驚擾了,然后一個人掀開了我的被子,把我從床上揪了起來。
能對我做這種事的人,除了我二嫂還有面前的梁歌。
我睡眼惺忪披頭散發,打著哈欠用眼白看著他:“大哥,你知不知道擾人清夢是一件很缺德的行為,特別是孩子的容覺。如果我明天有黑眼圈的話,你拿什麼賠我?”
“沈離不見了。”梁歌言簡意賅地告訴我。
“是啊,我把他從這里給趕出去了,你不是一直嫌我們很煩嗎?現在,煩人一號已經消失了,煩人二號明天睡飽了之后自然會從這里離開。”
“跟我去找他。”他簡短地說。
我看他的風上都有些了,頭發上也往下滾落著雨水。
“你干嘛要管他的閑事?”我真的有點奇怪:“他丟了就丟了唄,反正你跟他只是萍水相逢,你們連一句話都沒有對話過,那你是開慈善機構的嗎?你還是什麼心搜救隊的志愿者?”
梁歌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不再跟我廢話,轉就走出了房間。
我又仰面的倒回了床上,我困得要死,外面大風大雨的傻子才會出去跑。
我以前聽我二嫂說過,說梁歌是一個非常正直又非常有正義的人。
我覺得這兩個詞對我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
要正直做什麼,要正義又做什麼?
這兩個詞對我的人生來說,完全沒有任何含義。
而且我對梁歌興趣,不是因為他正直有正義,而是看臉。
是啊,我就是看臉那麼淺。
外面的風雨還是好大,噼里啪啦的打在了窗戶上。
我的窗戶沒關,冷風從外面呼呼地吹進來,把我的窗簾都高高地吹起,雨水還濺到了屋里。
我就起去關窗戶,剛好看見梁歌從大門口踏出去,他撐著一把咖啡格子的傘,穿著黑的風,大步流星的背影看上去帶的。
他這是去找沈離了,梁歌還真是一個好人呢。
我應該找個記者給他寫一篇報道,報道的標題就做中國好人,還是一個有錢的好人,這就很難得了。
但是呢,我桑榆跟好人這兩個字搭不上邊。
為什麼要做個好人,只要我不殺人就已經很不錯了。
我關了窗戶拉上窗簾,趴回我的床上繼續睡覺。
但是床上好像有刺一樣,我翻來覆去地在上面烙燒餅,就是睡不著。
為什麼睡不著?
我莫名的從床上爬起來,坐著發愣。
外面的雨下的似乎更大了,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想的,忽然翻下床,然后換服,又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雙雨鞋套上。
我匆匆出門的時候,阿姨遞給我一件雨。
看殷勤的樣子,該不會誤會什麼了吧。
我很認真地告訴:“我只是睡不著,打算換一張床,不是你想的那樣。”
“梁先生往那邊走了。”阿姨不回答我的話,往前面指了一下。
梁歌的人和梁歌都差不多,都有莫名其妙的熱心腸。
我沒開車來,所以我只能深一腳淺一腳地往前走,雨太大了,我隔著蒙蒙的雨霧,往前面什麼都看不清楚。
我在前面的小樹林里面遇到了正舉著手電筒到尋找的梁歌。
他看到我并不驚奇:“據你對沈離的了解,你覺得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是哪里?”
“我對他一點兒都不了解,我當時也只是看臉才跟他玩兒的,誰知道會鬧出這麼多的麻煩事。世界上的帥哥那麼多,他太費事了,我還是換一個吧。”
我轉要走,梁歌握住了我的手腕:“桑榆,現在不是你口是心非的時候,你只需要告訴我,沈離最有可能去哪里?”
其實我對他真的不太了解,不過我猜到了他很可能會去的一個地方。
我在蒙蒙的雨霧中看著梁歌漆黑的眼睛,他正撐著一把傘,把所有的傘都移到了我的頭上。我還穿著雨呢,他是不是傻?
忽然我覺得梁歌這個人我完全不了解,他的為人事也很令我茫然。
他何必要卷一個跟他完全不相干的事件當中?
還是他覺得他在這件事里可以撈到點便宜?
對,就是這樣。
1. 夏慕高中的時候喜歡過a中的學神宋複行。 她寫的情書非常多,讓她成了a中想偷吃天鵝肉的經典反麵教材。 再遇上天鵝肉,她正襟危坐。 對麵的男人開口了,“你寫的情書有幾個錯彆字,另外……”他微微抬眼,清貴內斂冷淡道:“背影寫的是父愛,不適用於表白,不建議你翻學校的牆去替喜歡的人買橘子。” 夏慕:“…………-_-#”不好意思,親親,翻牆買橘子隻是為了表達我對你深沉的愛,如果可以,我會像你爸爸那樣無條件愛你~ 等等…… 夏慕小聲逼逼:“那個……宋先生,你一定是誤會了什麼,你看的好像是我的履曆,不是情書……” 宋複行:“是嗎?” 2. 夏慕曾經以為金貴的天鵝冇錢吃飯,時不時給他買橘子,想著做不成他寶寶,就隻能做他爸爸養他。 後來發現某人是豪門中的豪門,不缺買橘子的錢,她依舊想做某人爸爸,孜孜不倦給人買橘子。 被認真吃橘子的某人發現後,手心差點都打紅。 宋複行忍著心疼冷臉教:“再說一遍,你是誰爸爸?” 夏慕眼淚汪汪:“你是我爸爸嗚嗚。” 宋複行:“……”
南枝再見傅寒州,是在男朋友的聚會上。 她跟他源於荒唐,忠於臣服。 成年人的遊戲,雙雙博弈,黑紅遊戲,無人生還。
她母親破壞了洛挽風父母的婚姻。洛挽風就毀了她的人生,欺她,虐她,像上了癮似的對她糾纏不放。她被虐瘋了,他卻愛上了她。餘暮夕恨極這個欺淩她的男人,恨不得親手送他見閻王當他掛在山崖邊欲要往下掉時,她視而不見。他卻紅著眼問:“如有來世,我們能重新開始嗎?”餘暮夕淡漠道:“如有來世,我們不要再相識了,即使是擦肩而過也不要了。”多年之後——洛挽風再遇餘暮夕,她身邊多了個三歲小孩,長得與他有幾分神似。他瘋了似的,追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