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平行BE(五)
「孟曉。」趙國英突然。
「……啊?」孟曉回他。
「剛才的話你什麼回答?」趙國英問。
「……」這個,他剛才說什麼話了嗎?還是自己跑神沒聽見?
沒聽,趙國英肯定,生平第一次有人敢跑神跑到不知道他在說什麼,而趙國英居然沒覺得煩,又耐心的說了一遍。
「我說,我的年假還沒消,明天帶你出去玩幾天。」問話很直接,基本上就是問「你明天跟我出去過夜」的意思,和晚上那句「我當你男人」有著異曲同工的妙。
孟曉還沒回,趙國英喝了一口啤酒,繼續說:「我工作比較特殊,現在沒事能帶著你出去玩幾天,過一段時間忙起來,你不能生氣,有空還得給我送飯。」
大概就是我現在付出,你以後要報答的意思。
可是,好像什麼都沒說,也沒說要去吧?
之前趙媽說這個兒子說話得罪人,所以相親總失敗,看來是有原因的。
「孟曉,我是男人,問話就是一遍,你明天要是不同意就別在門口出現,我以後都不會再打擾你。」他沒有死纏爛打的習慣,人家不願意不會再到人家面前去討嫌。
「你若是願意跟我去,以後我就是你男人,你安心跟著我過日子,我保證你跟著我,不會虧待你一分一毫。」趙國英低沉的聲音從電話的外放聲中傳出來,他和楊易有著絕對的不同,他比他,比他的緒更穩定。
沒有「我喜歡你」「我要照顧你一輩子」那種虛無的諾言,只有很簡單的對生活的要求。
他對的要求很務實,給他做飯洗服,照顧他生活起居。
除了畫畫,也只會做飯洗服,連最簡單的吃喝玩都找不到地方。
今天在商場里,趙國英面容英俊,即使穿著便服也改不了他的氣質出眾,孟曉過裝飾的反,才知道自己有多土,甚至不如路過的孩緻,們至還知道換條子,踩著高跟鞋來凸顯自己的青春靚麗。
呢?
洗的發白的舊T恤,牛仔和一雙25塊錢的黑帆布鞋。和商場的鎂燈格格不,它們也不能照亮的,像剛進城的大傻。
孟曉沒回答,掛了電話卻睡不著,趴在窗戶上看外面的景,除了必須照明用的昏黃燈,什麼都沒有,住的位置看不見地標塔,所以住的都是無名之輩,或者被年齡淘汰的老爺爺。
明天去或不去都是困難的選擇。
……
清晨,孟曉換了比較新的短袖,是那種薄薄的小碎花樣式,看起來比昨天好了許多,手裏提著一個小行李袋,裝著幾件簡單的服。
趙國英說出去幾天,但是又沒說是去哪裏,所以得準備幾件備用服,薄的厚的都有。
剛走出小區大門,就看見趙國英那輛黑吉普車停在路對面,看見出來,趙國英立刻下來接。
他換了件灰的polo杉,比昨天的警服休閑隨意許多。
接過孟曉手中的袋子,趙國英明顯比昨天開心,帶著來到車旁邊,先打開後座的門,把袋子放進去,再把後座的東西給孟曉拿出來。
一捧鮮紅的玫瑰花,今早上新鮮摘下,上面還有圓潤的珠。
「我也就會這點招,喜不喜歡都得喜歡。」趙國英低聲說:「地標塔咱買不起,玫瑰花還是可以讓你擁有。」
孟曉抱著花,很喜歡。
這是第一次收花,以前和楊易在一起,他沒有買過給,即使過生日也沒有。
總是因為窮,也因為作為方,開口要花就變了味兒。
所以,沒要,他就沒給過。
「很喜歡。」孟曉跟著他上車,坐在副駕上,車一路開上高速也沒捨得把花放下,抱著看了許久。
「你那沒出息的樣子,以後逢年過節多給你買幾次。」趙國英看不過眼,張口笑沒出息,現在的孩子收花已經是家常便飯,但凡有個什麼事兒,都有人送花。
所以孟曉這稀罕樣,在趙國英看來很稀罕。
孟曉卻搖了搖頭,道:「不要了,很貴的,又養不了幾天就枯萎了,以後別買了,劃不來。」
一束花最便宜的都得上百,趙國英這一束看著都不便宜,幾百塊錢就看幾天,確實可惜。
趙國英沒再說,他現在完全可以到,他媽為什麼滿眼看上孟曉了。
就是瘦了點,得盯著多吃幾碗飯。
「喜歡什麼地方,熱鬧繁華一點還是幽靜清雅一點?有沒有特別想去的地方?」趙國英問道,他是臨時起意出來玩,所以也沒有目的地,現在問還來得及。
這個孟曉也不知道,正想說都可以,但是看趙國英睜眼的樣子又把話咽了下去,弱弱的說:「吃海鮮便宜的地方。」
這個算務實了吧?就吃海鮮這一個好。
但是海鮮全國各地都可以吃,所以等於沒說。
「好。」趙國英打開導航,去了火鍋出名的城市。
全程路程有十二個小時,意味著他們要在高速上待十二個小時,孟曉看著導航路程,問道:「這也太遠了,我們就近不好嗎?開車久了對不好。」
這一場下來要到晚上才能到,而且得在高速上待十二個小時,他得了也不了。
「沒關係,我還有十天休息時間,等在那裏玩夠了,我們開車從城裏走慢慢回來。」趙國英沒有改行程,道:「這下你有十二個小時想要去哪裏。」
「啊?不能改嗎?」孟曉傻眼,這都是什麼規矩,說了就不能改?
「不能。」趙國英面不改道:「後面有個箱子,裏面有吃的東西,不舒服就上服務區。」
總之,就是這趟十二個小時的旅程是跑定了。
孟曉往後看,看見後座確實有一個小箱子,拿過來裏面有很多孩子喜歡吃的東西,而且都是用保鮮裝起來的,並不是買來現的東西。
「你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考慮。」趙國英道。
「……?」孟曉覺要從他口中說出很嚇人的話。
「想想我們等會兒住一間,還是兩間。」
這真的是個很富有哲學的問題,今天都答應來了,等於是同意這段關係以結婚為目的開始,所以住一間無可厚非,可是趙國英的存在,真的不太能hold住。
共一室,力太大,肯定失眠。
所以在他們到了以後,孟曉面不改的要求住兩間,趙國英也沒意見,到了酒店,開了房回自己房間睡覺。
他開車十二小時,早就困了,就算和住一間,他也不了。
不過孟曉抱著的花陷了恐懼之中,也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以前和楊易在一起時,楊易並不熱衷,所以兩個人在出租房裏,就算躺在一張床上,也只是止於接吻。
可是現在面對趙國英,很明顯能到撲面而來的荷爾蒙,完全就是沖著侵略來的。
而且,趙國英救國孟訓,自己有自知之明,男人自然是圖一樣才會幫,也在最困難的時候對趙國英起過心思。
不管是他還是楊易,或者是任何人,誰能救出孟訓,就跟著誰。
現在,人家把孟訓救出來了,也明明白白說了要,卻有些退。
抱著手裏的玫瑰花,花瓣已經有一點乾枯了,孟曉捨不得扔。
他若直接要陪他睡,還好一點。
現在對太好了,反而害怕。
……
一個城市火鍋有個很多種吃法,怎麼吃都很地道,孟曉下載了一個推薦食的件,搜索出了很多店鋪推薦。
有一些特別難找,耐不住趙國英方向很好,只要有地址他就找得到。
他們找到了很多寶藏小店,有很多地道的食,不貴還好吃,每一次都很驚喜。
孟曉再一次嘆他的偵察能力,用在哪裏都不浪費。
「這算是專長嗎?抓犯人也常跑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孟曉手裏抱著很多東西,有給舍友的,也有給趙國英警隊的特產。
「嗯,算吧。」趙國英點頭,犯人最藏意想不到的地方,所以這種犄角旮旯也確實常常來。
這三天兩個人相,孟曉明顯放鬆了,對趙國英也開朗了許多,關係算是融洽起來。
兩個人回到車上,把東西放在車後座,開車又往下一個地方去。
孟曉手裏冰冰涼的飲料大喝一口,拿起手機看看還有什麼寶藏小店推薦。
大城市車流也多,中午的時候沒繞開高峰期,車又一次堵住了。
幸好買了好多吃的,孟曉在車裏也沒閑,低著頭看今年教資考試的報名事項,要準備的資料是什麼。
手去拿放在中間的飲料,冷不防到了趙國英放在車擋上的手背,孟曉還沒注意,拿起手上的飲料還沒回來,就被趙國英反手給握住。
他握著,握著飲料。
孟曉抬頭,卻見趙國英轉過,問了一句:「給我喝一口,行嗎?」
趙國英喝茶喝酒,本不喝這些東西,所以只買了一個,而且飲料喝過,吸管只有一個。
給他喝一口……
是要用喝過的吸管,沒理解錯吧?
趙國英若有所思的看著,眼神明亮有神,孟曉心狂跳,把手裏的飲料遞給他邊。
趙國英手沒使力,順著遞過來的力道,張口含了一下吸管,喝沒喝看不出來,反正吸管是真真實實了口,結上下,才放開。
飲料收回來,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孟曉拿在手裏,心一橫,猛喝了一大口。
沒關係,遲早都有這一遭,早早超生。
趙國英看了一眼,笑著開車往前走,這姑娘有一個不好不壞的脾,需要人推著才往前走一步,否則窩在原地一不。
車停在民俗街門口,正好趕上周末,正是人最多的時候,孟曉一手提著和他剛才一起喝的飲料下車,剛轉過來和趙國英並排,被他握住手腕。
趙國英比較高,手垂下只能抓到的手腕,要彎點腰才能握住的手。
的手被他握在手裏,趙國英對笑了一笑:「慢慢喝,看上什麼跟我說,人太多了別走散。」
孟曉點點頭,被他牽著在人群中穿梭,他的手心冒汗,孟曉總覺得他想干點別的,又很努力在剋制。
(本章完)
唐晶做了三年有名無實的沈太太,終於放飛了自我。聽說現在流行養小鮮肉和小狼狗,她發了一條朋友圈:想養一條忠犬,求推薦!龍少留言:現有一隻奶萌奶萌的小狼狗,求收養!唐晶勉為其難地收了,卻沒想到,小狼狗不僅如狼似虎,還如饑似渴,唐晶揉著痠痛的腰,氣急敗壞地抗議:「我不要小狼狗!」龍少冷笑:「晚了!不過你可以跟我生幾隻小小狼狗去禍害別的女人。」
姜初宜第一次見到宗也,正好撞到他被人表白。 昏暗的樓梯間。 躲開重重監控,他靠着牆壁,用手籠着擋風,低頭點菸。 表白的女孩害羞緊張,他一臉的興致缺缺。 後來她才知道,他就是宗也,那位剛出道就紅透半邊天的新人。 - 因爲合作一檔真人秀,節目組爲了炒熱度,讓姜初宜主動和宗也互動,把頂流熱度蹭的明明白白。 圈裏向宗也獻殷勤的人不少,她自知高攀不起,私下剋制守己,從來不敢肖想他分毫。 後來節目播完,網上粉絲罵戰滔天,記者故意問起宗也和她的曖昧。 她立馬替他澄清:“他人很好,對誰都很照顧,很多都是節目效果。” 採訪一出,宗也就上了熱搜。 ——頂流被髮好人卡 當晚,姜初宜微信收到該頂流懶洋洋的兩條消息: 【節目效果?】 【你不會當我做慈善的吧?】
十七歲的夏天,姜照一誤入了朝雀山景區的一片蓊鬱密林,走進了一座舊廟。 她伸手搖響檐下的白玉鈴時,一縷紅絲穩穩地綁在了她的手腕,絲線盡頭是金色流光,她看不見另一端究竟連接去了哪裏。 少女憧憬愛情,是從同桌遞過來的一本小說開始的。 因爲那根綁在她手腕,別人卻看不見的紅線,姜照一堅信老天爺給她配發了個男朋友。 後來她偶然發現,只要將一些東西輕觸紅線,就會被立即傳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去。 —— 地獄沉睡數百年的修羅甦醒,卻發現亮晶晶的糖果和一封又一封的情書幾乎要將他淹沒在棺槨裏。 他隨手拆掉一封,展開信紙:“男朋友你怎麼還沒找到我!你好笨鴨!:)”署名——姜照一 —— 姜照一從高二等到大二,紅線另一端的男朋友還是沒來找她。 可是那晚和朋友們從ktv出來,喝醉的姜照一勉強看清自己紅線連接的另一端不再是半隱半現的虛無光色。 她順着紅線連接過去的方向,看清了那個男人帶着一道猙獰傷疤的腕骨。 然後姜照一就掙脫了朋友的手臂,哇的一聲哭出來,展開雙臂撲進他懷裏:“老公!” 她的朋友們:???QAQ
十七歲那年,周宜寧悄悄喜歡上了一個人。 夏日午後,少年隨手留在她桌子上的紙條寫滿了競賽題思路,瞬間成爲她整個少女時期的所有心事。 本以爲再無相見,不想高三那年轉學,她竟成了裴京聞的同桌。 少年人帥性子野,是常年被衆多女生提及的風雲人物,唯獨對默不起眼的她有些特殊。 高考那天,周宜寧鼓起所有的勇氣,藉口沾學神運氣,輕輕環住少年勁瘦的腰身。 裴京聞回擁住她,溫聲鼓勵,“別擔心,你會得償所願的。” 卻沒想到,後來分別的許多年,他成了她整個青春時期唯一無法得償的所願。 — 意外重逢時,裴京聞已是業界出類拔萃的青年醫生,出身顯赫,身邊追求者無數,一如少年時讓人移不開眼光。 她忍着眼眶的澀意,看向男人端正挺拔的背影,輕喚他的名字:“裴京聞。” 不料,下一秒男人轉身,語調是從未有過的冷漠:“周小姐,有事?” 周宜寧這才認清他早已忘記她的現實,正要悄悄收起所有幻想,卻在家裏安排的相親局再次見到他。 “結婚嗎?” 明知男人和她領證不過是滿足長輩心願,到嘴邊的拒絕仍無法說出。 — 南臨高中校慶,裴京聞作爲優秀校友代表發言,舉手投足隨性恣意,僅站在禮堂就備受衆人仰望。 周宜寧自以爲將情愫很好隱藏,保持分寸不僭越,彷彿和他是剛認識的陌生人。 只有在提起學生時代最般配的情侶,好友趁機問她和裴京聞的後續時,她搖頭,低聲說:“他現在……不喜歡我。” 話音剛落,她撞進了一雙深沉炙烈黑眸,避無可避。 誰都不知道,人潮散盡,裴京聞在他們看了許多個日出月落的操場,從她的身後靠近,滾燙的呼吸帶着懲罰的意味。 “感覺到我對你的喜歡了嗎?” “如果還沒有,我可以說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