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的時間,余檀無法想象。
余檀記得,謝之煜出國的那天,一月中旬,冬天。
歷新年已過半個多月,距離農歷新年還差十多天。學生放假的放假,家里置辦年貨的早早開始準備,出門到是張燈結彩的紅喜氣,多多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舊沒有下雪,但中國北方室外的積雪早已沒過行人腳踝。
離開這件事并非臨時起意,謝之煜在三個月前就有這個打算。
只不過當時心意未決,總幻想著是否還有緩和的余地。因為,余檀說有喜歡的人了。
可是那麼短的時間,他又能改變什麼?
三個月前,農歷的9月28日,余檀生日,謝之煜回到c城。
謝之煜沒提前告知余檀,想著給一個驚喜。其實也說不清楚到底是要給一個驚喜,還是要給自己一個驚喜。
大學一年多時間,余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圈,很主聯系他,但會時不時地在自己的朋友圈最近的生活。
最近認識了新的朋友……
去看了一場畫展……
加了英語社團……
重新分配了寢室……
的朋友圈沒有一個關于他的話題……
謝之煜的生活很簡單,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開一輛黑的跑車出校園,車在他看來不算高調,是他用來代步。因為不喜歡住寢室,他在學校附近買了一套房。難得上課他幾乎不會遲到,下了課學校里很見不到他的影。他幾乎不對什麼事興趣,主上來搭訕的人多,大多數時候他都會戴一副耳機。
那副耳機,讓他把自己隔絕在這個世界之外,不讓別人進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學生高大多都很高,謝之煜一米八八的個頭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寬,厚重的服穿在上不會被服著,反倒因為材優越,再簡單的穿在他的上都吸引人眼。
這里冬天來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絨服。
謝之煜喜歡穿一的黑,再戴一頂黑棒球帽,很長也很直,喜歡的都是休閑寬松的型,腳上的鞋子一個月不帶重復。
在外人眼中,謝之煜的上總是有一神的氣息,沒人知道他耳機里在播放什麼歌曲。
謝之煜聽的歌很雜,不管是搖滾還是鄉村樂還是pop,在當下能夠讓他共的,他就會循環多聽幾遍。
有一段時間,謝之煜聽一首名wings的歌曲,歌詞里有一段他很喜歡:
“inthemmentwerelstandf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ijustwannabebyyurside
我只想在你邊
ifthesewingsculdfly
如果翅膀能夠翱翔,將我帶到你邊
ohdamnthesewalls
這莫名的隔閡……”[1]
歌詞像是在唱他和余檀之間。
該怎麼去形容謝之煜呢?
在那個生竇初開的年紀,他實在太讓人好奇。即便他什麼話都不說,他就是全場的焦點。
他不與人多加來往,面容姣好的臉上總是酷酷的沒有什麼多余的表。像是一個黑暗深邃的溶,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卻引人去冒險探索。
他就是很多孩子的青春。
謝之煜偶爾會去打籃球,這時候會摘掉帽子和上厚重的外套。
神郁的氣質一下子消失無蹤,他在下肆意奔跑,上的線條清晰,發梢被汗水浸,墊腳輕松跳躍投籃,順利投進一個三分球,惹得一片掌聲較好。
很能見到他笑,當然不是不會笑,只不過他的笑點高,很有什麼話題能夠讓他捧腹。
向他告白的孩子多,有給他塞書的,有當面阻攔詢問聯系方式的。那些書他沒要,聯系方式也沒給。別看他外型高冷的一批,可是拒絕生的時候倒是有禮貌。
沒有瞧不起任何人的意思,更不會洋洋得意,他不覺得自己上有什麼值得別人的喜歡的地方,更不會踐踏別人的這份喜歡。
再沒有人比謝之煜更清楚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滋味,所以他能夠共,不忍別人和自己有同樣的遭遇。
在學校,他總把棒球帽檐得很低,幾乎讓人看不到他那雙眼。可他的骨相實在優越,高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顎線,這頂原本用來掩蓋自己的棒球帽,反倒像是一件裝飾。
他的聲音很低沉,普通話不像北方人那樣帶有兒化音,卻也是標準的,拒絕別人的時候,會說:“抱歉,我有喜歡的孩子了。”
沒人敢去糾纏他,本主去跟他告白就要鼓起巨大的勇氣,孩子在看到謝之煜那雙深邃的眼眸時,像是掉進一汪深潭,知道會萬劫不復。
真的,拿不住這種男生的,即便真在一起了,大概也是患得患失。
可忍不住想,他這樣一個人,究竟會喜歡怎麼樣的孩子啊?
究竟喜歡余檀什麼呢?
謝之煜腦子里能一大堆有的沒的,但似乎并沒有什麼重點。
喜歡小時候被余檀拉著手回到他家,
喜歡每天放學和一起走在路燈下,
喜歡看著解不出題目一臉苦惱,
喜歡吃到食一臉心滿意足……
那些看似無關要的喜歡,謝之煜能在自己腦海里搜羅出一大堆。
不喜歡余檀什麼呢?
謝之煜倒也能認真細數出余檀所有的小缺點,他真的自以為很了解。
這丫頭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像塊木頭,賴床,不喜歡做運……
,可這也不是什麼缺點啊!
謝之煜那顆偏袒的心總能為余檀的一些行為主做出解釋:
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又怎麼了?這樣也點煩惱。
賴床又怎麼了?南方的冬天那麼冷,是個人從被窩里爬起來都要勇氣。
不喜歡做運又怎麼了?沒人規定一定要熱運。
喜歡就喜歡了,那需要那麼多理由和借口呢?
謝之煜早就認清了自己的現狀。
大一時,謝之煜不止一次去過余檀的學校,門路,一路上期待著,期待見到。
生日,他心準備了多禮,有些國買不到,還特地托付人代購回來。
會喜歡吧,肯定會喜歡的。
年的心思很簡單,只要喜歡就好。
那是謝之煜第二次見到那個陸彥的男生,和余檀站在一起倒也還算郎才貌。
歷已經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余檀的上披著那個男生的外套,一臉的模樣正對他笑。
謝之煜遠遠站在余檀的后,沒有上前。
是想過上去的。
怎麼可能沒想過。
想上去走到的面前,問:“誒,你怎麼回事啊?怎麼披著別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該怎麼問,該換:“余檀,生日快樂啊,我特地過來給你過生日的。”
不對,應該拉走,對這樣說:“余檀,你是不是木頭啊?不知道我喜歡你嗎?你跟別人那麼親近干什麼?”
不對不對不對,怎麼說都不對。
一貫我行我素的謝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幾個月不見,和的開場白應該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麼樣都是不對的。
于是他就這樣靜靜看著。
看著慢慢和那個男生在路燈下手牽著手。
那是一種什麼覺呢?
謝之煜到現在回想起來,依然清晰記得。心像是被什麼東西生生掏出一塊,鮮淋漓,那些飛濺到他的上,像是硫酸,將他灼燒出一個一個傷疤。
太他媽疼了。
不上前打擾,就不會出任何差錯,這也是他僅有的溫。
謝之煜不懂溫,那些和煦的相之道是從余檀上學的,他也只對千百倍的溫。
謝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從余檀的學校里走出來,如同一道行尸走,順著的氣息往前步履蹣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紋館面前,五彩斑斕的燈,非主流的圖騰被制作廣告牌掛在店門口。
他問人,紋疼嗎?
店員說每個人對疼痛的承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紋面積小的話不會太疼。
他問。怎麼樣才會疼?
店員說,面積大的,不打麻藥會疼。
于是謝之煜選了最大的一個圖騰,讓人紋在他的手臂上。
沒有一猶豫。
不論是那個時候還是現在,人們對大面積的紋多多存在一些偏見。店員再三向謝之煜確認,謝之煜沒有一猶豫。
不要麻藥,直接紋吧。
料用針扎進皮,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謝之煜沒皺一個眉頭,他忽然上這種疼痛。
紋過后的那幾天,皮紅腫、結痂、瘙。他不管不顧去抓撓,劃出一道道痕。
痕發膿,潰爛,再結痂,落,往復循環。
那天謝之煜到底沒有忍住給余檀打了個電話,祝生日快樂。
這次他沒有再自討沒趣地問希不希他過來。
就當他沒有來過。
那些要送給余檀的禮,謝之煜讓人代為給。
余檀的語氣聽起來是高興的:“小之之,謝謝你呀。你最近過得怎麼樣?”
他說:“還行。”
余檀不信:“只是還行嗎?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實真不怎麼樣。
他沒有什麼朋友。
但謝之煜沒說,就讓以為的那樣。
那通電話打了將近二十分鐘,謝之煜舍不得掛。
余檀有一些好事要跟他分。
說喜歡一個學長,兩個人有了一些進展。
謝之煜沒多說什麼,他只是靜靜地聽。
沒有什麼祝福,更裝不出無所謂。
聽聽的聲音也行。
后來謝之煜讓人去調查過那個陸彥的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說得上是一窮二白。
陸彥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這所大學,每個學期的學費都是自己努力獲得,不靠親戚朋友一點幫忙。
他長得不錯,有過一個前友,只往過那一任。
從背調看來,這個人努力勤向上,算是可靠的一個男人,也有潛力。
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余檀送給謝之煜一本書,名《小王子》。
謝之煜不能說自己的記憶力有多出,但短短的幾萬字,他幾乎能夠全文默背下來。
一開始對這本書談不上什麼喜歡,因為是余檀送的,總得看看完。
“flwersaresinsistent!butiwastyungtknwhwtlveher…
花總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該怎樣護……”[2]
謝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護余檀。
他選擇放手,讓去尋找自己最喜歡的。
因為他喜歡過,所以他更知道,喜歡這件事無法強求。
*
大二上學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謝之煜給余檀打了個電話,對說自己手上的紅繩舊了,要換新的一。
余檀倒是記得有紅繩這一回事,只是意外:“謝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紅繩啊?”
謝之煜:“你不是說辟邪的嗎?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你不是不迷信嗎?”
“廢話,你編了送我。”
余檀無奈:“謝之煜,你好煩吶。”
謝之煜卻笑:“就煩你這最后一次。”
當時余檀沒有聽出這話有什麼不妥。
上雖然說著謝之煜煩,可還是翻出家里的紅繩坐下來仔細編織。花不了多時間,也就幾分鐘,利落編好一條。
只不過編好的紅繩卻一直沒有時間送給謝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個寒假選擇打工,很幸運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臨時工,面試功。
花店老板娘是個三十多歲的人,長得很漂亮,倒是和謝之煜同一個姓氏,名謝靈凌。有一個可懂事的兒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卻在幾年前因公殉職。
在店里幫忙工資雖然不高,但也沒有什麼力,老板娘待人親切,余檀也經常和的兒子一起玩耍。
隱婚兩年,紀舒語傾盡所有的愛顧修遠。 她以為自己終能走進他的心裡,卻抵不過舊愛回歸。 那一刻她才知道他的溫柔、寵溺都只是做戲,就連她腹中的“寶寶”都只是他保護愛人的工具。 為救愛人,他將她和寶寶置身於危險之中,十年愛戀,終於心死。 ...... 再遇,她小腹隆起,已有良人在側。 那一刻,顧修遠心如刀割......
前世,姜綿綿眼瞎心忙,還是個廢物病秧子,眼睜睜看著家人接連被人害死卻無能為力。 重生一世,她決定奮發圖強,報仇雪恨。 然而…… 姜綿綿:“我要掙好多好多錢!” 大哥哥:“掙錢多累啊,哥哥送給你!” 姜綿綿:“我要成為國民妹妹!” 五哥哥抱她玩:“我妹妹只要負責美美的就好!” 姜綿綿默默咬牙:“不,我不想咸魚!我要報仇!” 誰知,她養大的狼崽子竟然啃她一口,然后輕輕的哄:“乖,我幫你報仇,你幫我暖被窩!” 姜綿綿……
顧傾城被人陷害,一夜不可描述,醒來后發現自己睡了個了不得的大人物。黑暗中,那男人黑眸深邃,仿佛要把她吃干抹凈。顧傾城撒腿就跑,沒想到被他像老鷹捉小雞一樣抓了回來。京瀾辰好整以暇“被鎖死的獵物從來就沒有逃掉的可能!”他以為,這是一場她逃,他追,她插翅難飛的游戲。卻沒想,這個傳言中容貌丑陋,蠢笨如豬,一無是處的顧家大小姐根本就是一只讓人又愛又恨的狡猾小狐貍!他布下天羅地網,找了她七年。七年后,她領著個縮小版的他,攪動風云,驚艷全城。他連她帶娃一起抓回來,摟著她的細腰,將她逼到墻角,嘴角帶著不懷好意的笑“顧傾城,這些年你欠我的,今晚我要你一次全都還回來!”
【發家致富“養”男主。狡詐人美性子野女主vs暗黑學霸病秧子男主】沈沐希怎麽也沒有想到她愛了五年的男人最後竟然為了別的女人和孩子,要了她們母子的性命。許君翔:沈沐希,娶你不過是為了能名正言順的得到沈家;愛你,不過是為了得到你的骨髓給我的楓兒;寵你,不過是為了要你兒子的腎髒換給我的菲兒!沈輕楓:姐姐,這就是你跟你兒子存在的價值,沒有你們母子,我們母女又怎麽能活下去呢?沈沐希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剛剛出生的兒子被硬生生的奪走了一顆腎髒,像個破布娃娃一樣躺在手術臺上,雙眸竟流出血淚來:許君翔,沈輕楓,我就是化作厲鬼也絕對不會放過你們!未曾想到,一遭重生,回到了剛被沈家趕出家門那一年!這一世,她要將許君翔踩在腳下,推入地獄!她要將沈輕楓碾碎成泥。她要打碎他們的希望,碾碎他們的人格,腐蝕他們的心靈,用鮮血為她的孩子祭奠!隻是這個集錢權色為一體的自大又自戀的傲嬌男人是怎麽回事?為毛線一定要跟她扯證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