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正是李賢的律師朋友。
看到他,李賢跪在地上微微著氣,不再掙扎。
「請你們放開我當事人,否則我可以告你們刑訊供!」
那律師一西裝革履走上前來,不卑不的直視著顧沉眠。
兩人對視片刻,喬希連忙過來打圓場。
「顧隊,要不先放開他再說?順便我這裡也有一個重要消息要彙報。」
顧沉眠眸冷厲的盯著那律師,微微瞇了一下眼,「究竟是刑訊供,還是正當防衛,你最好還是先問問你的當事人,再來跟我說話。」
聞言,律師眼裡閃過一抹驚訝,又很快反應過來,「不管怎麼樣,還請先放開我的當事人再說。」
他說話的態度客氣了許多。
顧沉眠冷著臉,放開了李賢。
律師將李賢扶了起來,關切道:「沒事吧?」
李賢笑著搖了搖頭,「謝謝你能來,我沒事。」
他這副溫和有禮的樣子,比起剛才瘋狗咬人似的癲狂,簡直就像換了一個人。
想必這就是他平時在同事朋友面前的虛偽模樣。
由於律師的介,警方隻好暫時中止了審訊。
五人來到會客室,律師向警方提出了放人的要求。
「既然警方沒有證據,這就說明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
我的當事人是一名律師,你們無故扣押,已經對他的名譽造了非常大的影響。
但配合警方調查,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我的當事人不會起訴你們,不過還請你們現在立刻,馬上放人。」
律師說起話來,果然是一套一套的。
李賢坐在旁邊聽著,滿眼儘是得意之。
他微微揚起下看向沈初墨,那挑釁的眼神彷彿在說,「就算你們知道是我又怎麼樣?沒有證據,你們還不是照樣得放我走?」
沈初墨冷眼著他,沒有說話。
就在剛才,喬希趁著來會客室的路上,將他從痕檢科帶回來的消息告知了他們。
經過痕檢科的工作,計程車上那枚殘缺的指紋已經被修復了八。
基本可以確定,那不是李賢的指紋。
也就是說,他們現在是真的半點證據都沒有了。
這枚被故意留下的指紋,現在已然為了李賢罪的證明。
大概也正因如此,他才敢在警方面前這麼狂。
顧沉眠單手搭在會議桌上,把玩著打火機,俊人的側臉沉得很,「放人可以。但他跟那條定製項鏈不了乾係,必須隨時接警方調查,隨傳隨到。」
這已經是最大限度地讓步。
律師微笑著點頭:「這個當然沒問題。那要是沒有其他事的話,我就先帶我的當事人走了。」
說完,他起提著公文包,帶著李賢離開了會客室。
門被緩緩關上。
過門,沈初墨看到了李賢那張笑意險的臉在嘲諷的看著。
「顧隊,接下來我們怎麼辦?真就讓他這樣走了?」喬希不甘心的問。
顧沉眠收起打火機,霍然起,「派人二十四小時盯住他,看他去過什麼地方,都跟哪些人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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