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三首
說能賣上百萬金,這也是估計一個低價。
畢竟這種件稀缺,有價無市,好不容易出一件,遇到真心喜歡的,到了拍賣場瘋狂起來,什麼價格都可能,正所謂千金難買心頭好。
初挽心里已經對這犀牛杯勢在必得,不過也只是隨手問了問幾件別的,那攤主是一個金發人,便大概說了價格。
初挽看出對方并不懂這些,犀牛杯直接給開價二十金。
也不討價還價,連同另外一套擺件一起買了,最后給了四十金,那金發人一口氣賣了四十金自然很高興,好奇地看著初挽,問你是JAPAN嗎,初挽便說自己是中國人,那金發人越發意外。
等離開后,陸建晨低聲解釋說:“國人有思維定勢,他們看到開飯店端盤子的東方人,就覺得是中國人,看到買古董的東方人,就覺得是日本人。”
初挽聽著,倒是明白,這種狀況的改變,還需要時間,畢竟現在國經濟各方面確實沒法和人比。
當下初挽將犀牛杯給了陸建晨,讓他拿著,自己再四逛了逛,不過件實在太多了,看得眼花,再說許多歐件也不太,只能作罷,打道回府。
回去的路上,陸建晨挲著那幾樣東西:“你要的是這個牛角杯吧?”
初挽:“這是犀牛杯。”
陸建晨詫異,好奇地看了看。
初挽:“這次來國,可算是撿大了。”
想了想,道:“這是康熙年間的犀牛杯,肯定是宮廷用品,其實我有點懷疑,是八國聯軍時候流出去的,估計不知道怎麼從英國到了國,那些強盜,搶了東西也看不出來好,竟然流落到跳蚤市場了。”
不過也只是猜猜,誰知道呢,反正自己國家的好東西,流落到外國人手里,撿撿得很舒爽。
陸建晨聽此,想起種種,嘆道:“挽挽,你這撿撿得好,明天我再陪你來,咱再撿幾件!能撿幾件是幾件!”
初挽一聽,差點笑出聲:“哪那麼容易呢!”
其實除了這件,還看到別的,估計倒騰下也有錢,但是千里迢迢帶回去,還得過海關,太麻煩了,所以除非賺頭很大的稀缺品,實在不想下手了。
回去前,初挽和陸建晨買了一些日用食品,還買了孩子的玩,送給陸建晨朋友。
對方不會收房租,不過也不好白住。
第二天,初挽關注著棕欖泉市旅游手冊,又讓陸建晨帶著過去跳蚤市場,這次沒什麼特別大的收獲。
不過在一臟兮兮的帳篷里,發現一件泛著紅寶石澤的小提琴,包漿厚重,從材質上可以看出,這至是二三百年的件了。
拿起來仔細看了看,就見小提琴上面刻著一行字,赫然正是“AntoniusStradiuariusCremonensisFaciebatAnno1721”。
對樂并不懂,不過卻大概知道,這是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
所謂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是意大利制琴師安東尼奧·斯特拉迪瓦里制作的小提琴,件件品,代表了小提琴無意倫比的卓越。
有一次參加拍賣會,拍賣會上出過一件,當時是在英國,一件非巔峰期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拍賣價格是七百多萬英鎊。
問了問價格,對方要價一百三十元。
便有些猶豫。
對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的了解,僅限于翻過拍賣場的目錄圖冊,以及知道大概市場價格,但是本這東西應該長什麼樣,到底怎麼鑒別,甚至怎麼拉小提琴,都一竅不通。
現在唯一知道的,就是這個小提琴的材質,可以看出,憑著這包漿,應該也有兩百年以上歷史了。
買,還是不買?
一百三十元,對于如今的,并不算什麼,但是買了后背回去,過海關,這都是麻煩。
陸建晨從旁正看一座英國老鐘表,看到在看小提琴,好奇:“你還會這個?”
初挽不猶豫了,直接買下。
讓陸建晨幫忙背著:“我不會,不過這個看著不錯,帶回去留個紀念吧。”
陸建晨擰眉:“挽挽,這個你背回去很麻煩,還得過海關。”
初挽:“買吧,大不了回頭扔海關。”
陸建晨想了想:“也無所謂,一百多金現在對你也不算什麼。”
初挽這麼晃了兩三天,跳蚤市場是逛煩了,逛一天也撿不到什麼,便干脆出發過去棕欖泉市。
實在沒特意記住那個事件發生的時間,但是也不可能長久滯留在國,而陸建晨也有學業,不可能一直陪著。
所以想著,山不來就我,我去就山,干脆過去棕櫚泉市,打聽下,沒準自己能找到。
************
在五個小時的高速行駛后,走過一片荒野,眼的便是滿山遍野的風力發電機,從十號公路轉向111公路再往南走,沒多久便到了棕櫚泉,這是一座位于科羅拉多沙漠的綠洲城市。
這座城市以棕櫚樹、礦泉、雪場以及高爾夫球場聞名,這是西半球最古老的人類居住地之一。
不過作為一個旅游城市,國知道的并不多,人們當然更不可能知道,后來讓國花費巨資回購的圓明園十二首中的其實三個,此時就安靜地躺在某家別墅的花園中。
到了棕櫚泉后,兩個人很快下榻了一酒店,之后便四走走,這邊是旅游城市,小城的居民看上去都頗為開朗,熱豪爽,對于陸建晨和初挽,他們都非常好奇。
畢竟這個年代,他們這種黑發的東方面孔很見。
兩個人也沒別的什麼事,初挽除了仔細研究這邊的旅游宣傳冊和報紙外,也由陸建晨陪著去當地看了看,去了印地安部落博館,又欣賞了印地安峽谷。
在玩了四五天后,陸建晨先告辭了,他學校有要任務,不能在這里一直陪著。
臨走前,他一再囑咐,萬一有什麼事,一定要記得給他打電話。
他走了后,初挽也沒什麼事,只能隨意在這里閑逛,順便看看這里的古陶和石,有一搭沒一搭地買了一些。
畢竟是要收購那幾件首,這個時候裝扮一個對古董很興趣的普通人,仿佛更容易一些。
而就在這有一搭沒一搭的閑逛和收購中,心里多浮躁起來。
畢竟自己能留在國外的時候并不長,必須盡快找到首。
但是這個歷史賜予的時機實在是轉瞬即逝,早了的話,不知道去哪兒找,晚了的話,又被文商店的販子給弄走了。
總不能自己白白謀劃,竟然本拿不到那首?
想到十年后,在國際拍賣會上幾千萬人民幣的代價,也實在是不忍心。
中國人賺中國人的錢,憑著的是腦子,憑著的是套路,有人輸有人贏,大家好像也就認了,但是如果外國人憑著昔年搶走的文,利用中國人的懷去賺這份錢,總歸讓人心痛。
而就在這種焦躁中,一個人突然來到了棕櫚泉。
是史斯先生。
看來他終究對那宣德青花瓷存有執念,竟然追了過來。
初挽看到史斯先生,心便微微沉下。
史斯先生可是一個中國通,要是首被他看到,自己豈不是引狼室?
史斯先生自然不知道初挽心里的打算,他笑容可掬,和初挽握手,提起有一位朋友對初挽的青花瓷興趣:“他也是無意中看到另外一位客人競拍到的,他非常喜歡,可惜你這里已經沒有好的了,最后一件有缺口的,我和他聊過,他也愿意看看。所以我想著,你可以試試,也許我能幫你賣出去?”
史斯先生繞了一個大圈子后,才終于這麼說。
初挽品著咖啡,應承著史斯先生,腦子里卻在快速地轉著。
風險總是伴隨著機會,自己一個東方面孔,要想在這西方世界不著痕跡地收走那首,其實很難。
中國人在這里非常見,而那幾件富有東方神特的首,如果自己突兀地想收購,難免引人遐想,從而憑空生了很多是非。
著眼前的史斯先生,突然意識到,也許可以利用下眼前這位。
只是,這麼一個中國通,該怎麼不著痕跡地利用他,來幫自己找到那首?
初挽一時并不能想到什麼對策,況且那首現在本不見蹤跡,此時只能靜待機會。
好在看起來史斯先生對于自己的棕櫚泉之旅并沒有疑,也是得益于自己已經在這里玩了幾天了,顯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麼。
初挽便干脆和史斯先生打起太極,表示自己這件賣不出多錢,還不如干脆留在手里,也算是全自己一個念想。
史斯先生倒是不急不躁,說起對方的開價不錯,這個時候,初挽趁機給史斯先生一個臺階,表示如果對方愿意的話,可以見一面,看看東西。
當下史斯先生便欣然同意,說是會安排好。
這麼說著,史斯先生就要為這天的午餐買單,兩個人AA制。
誰知道史斯先生突然發現一件事:“我的錢包不見了。”
初挽:“額?”
史斯先生苦笑:“我記得我下車的時候還帶著。”
初挽忙道:“沒關系,我先幫你支付了,這都是小事。”
初挽當即給史斯先生支付了午餐,不過史斯先生錢包不見了,他那里面還有重要證件,總歸是要找的。
初挽:“我看那邊會有人把丟失的品給旅游服務站,我們可以過去看看?”
史斯先生想想也是,當下初挽便陪著他過去旅游服務站,也是趕巧了,到了那里,恰好有一位老人正在上自己拾得的一堆失,那是一個國老人,看上去得有七八十歲了。
他聳肩,笑著說:“總是會有心的旅客丟失了重要的財務,瞧,這位史斯先生看上去是一位多麼馬虎的朋友,竟然丟失了這麼多金。”
史斯先生略有些尷尬,他忙笑著說:“朋友,謝你,我就是史斯先生!”
當下上前和對方打了招呼,對方老布萊克,是一位退休老警察,非常熱心,經常會義務幫旅游搜集丟失品。
史斯先生重新得到自己的錢包,總算松了口氣,對老布萊克自然非常激。
初挽看著此此景,突然間,腦子里仿佛有一道白閃過!
關于首的報道是這樣的,這件事發生在八十年代中期國的一旅游小城市,一位旅客丟失了錢包,一位曾經坐過龍椅進過皇宮的老兵幫助了這位旅客,當地旅游局便拍了照片作為宣傳。
顯然,這樣一個信息其實是存在很多問題的,是很不可靠的。
比如八國聯軍進中國已經是八十多年前了,那位老兵進中國的時候怎麼也得十七八歲了,他能活到1986年,并且積極幫旅客找錢包上旅游雜志的可能非常小了。
所看到的報道是中文的,而且是九十年代中期國在講述首故事的一筆而過,一直覺得這個故事里面難免有些編纂夸張的分,甚至有些信息謬誤。
但是現在,看著這一幕,突然意識到了什麼。
一位老人,一位看著威風不減當年的老人,熱心幫旅客找到了錢包。
這個畫面,幾乎完地切合了那篇文章中的描述。
無意中見證了歷史的一刻?
站在那里,面如常,但是心卻狂跳。
如果這樣,那這位老布萊克就是首的擁有者了?
重生回十九歲,蘇菱發誓,這一世絕不要重蹈覆轍。她要保護家人。進擊娛樂圈。最重要的是,不要被秦驍看上,不做他的嬌軟情人。 秦驍有個秘密,他有點特殊癖好,還喜歡純情嬌怯的美人。直到蘇菱出現,小美人從頭發絲到足尖都符合他的口味。 可惜她厭他入骨。明滅的燈光,他舔舔唇角的傷口,低頭看她怕得要哭的樣子。 秦驍:……臥槽心給你心給你,哭起來都他媽的好看! 【軟萌重生小美人X霸道二世祖】 蘇菱前世最怕他動情時的三句話:菱菱好乖。 菱菱叫得也好聽。 菱菱說愛我。 愛你媽個頭!滾犢子。 1.金手指就是女主美。 2.無邏輯甜寵蘇文,甜是作者以為的甜,讀者覺得的玻璃渣。 3.走劇情改命,可能比較刺激,覺得不刺激我也沒有辦法。女主一開始五毛錢演技,軟萌萌性格,后期慢慢變,能變成什麼樣作者不保證。 4.男主感情不渣,不種馬!看文別誤會,后面會解釋。 5.戀愛小撩文,只為博君一笑,謝扒,謝絕ky。 6.文中所有人物三觀非作者三觀,人物并不完美,也許還有病。可以提意見發表觀點,拒絕人身攻擊。
宋蘊蘊結婚了,新郎卻從始至終不曾出現過。 一怒之下,在新婚這一夜,她把自己交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 後來她被這個男人纏上.,發現他竟然是逃跑了的新郎.....
身心幹淨1v1,拒挖野菜拒cp 結婚前,某男傲嬌地說,“雲歲晚,我們之間隻是假結婚,一年後必須離婚,我對你不感興趣。”某女給了他一個不屑的眼神。 但是結婚後,他就開始賴上了她,“不許你和其他男人說話,不許你看其他男人,你更不能允許我身邊有其他女人!” 一年後,某男狗腿地說道,“老婆,萬事好商量,別在民政局聊。” “老婆,你懷著身孕不易動氣,都是我的錯,你罰我,罰我陪你躺一天。” “不行,我要離婚,我要再給孩子找個爸。” “那行吧,你把我也帶著,你嫁人的條件就是對方得贍養我。” “陸東爵,你還要不要臉了?” ——矜持冷傲口是心非大總裁vs嬌柔溫婉易推倒暴脾氣雲家千金的甜蜜愛情故事~
黎雅芙被外人所知的成就有兩樣,一樣是小提琴大賽金獎,另一樣是白鈞琰的未婚妻。白鈞琰對她溫柔備至,有求必應,但從來不碰她。黎雅芙清楚他不愛她,他有個白月光初戀,他曾愛那個女人愛到發狂。他醉酒之后抱著她叫著那個女人的名字。他讓她彈奏他和初戀的定情曲。他和她約會吃飯都是照著以前和那個女人的儀式來。她從不抱怨,從不反抗,一如既往乖巧溫順,別人都笑她慘,她只是不在意而已。本來一切都很平靜,直到那一天白鈞琰的白月光回來了,黎雅芙毅然決然選擇了分手。別人猜測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女人回來受了刺激,其實并不是,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她以為已經死掉的男人出現了。**七歲那一年,黎雅芙媽媽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小乞丐,從那之后她什麼都要分他一半,吃穿用度,媽媽的關愛,因此黎雅芙十分討厭他,哪怕他會為她洗衣做飯,哪怕他會在寒冷的冬日打小時工為她賺補課費,全身被凍爛了也不在意,可是她還是討厭他。她將他辛苦賺來的錢扔在地上,她讓他滾。后來他真的離開了,從此下落不明,她卻發瘋一樣想他。她以為他已經死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現在她面前。他已功成名就,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小乞丐了。她本以為他會恨她,他卻對她說:“我已經不是乞丐了,我是不是可以抱你了?”**白鈞琰一直以為黎雅芙愛他入骨,離了他她就活不下去,直到那個叫江寒的男人出現……他才知道這個一向乖巧溫順的女人原來可以對他這樣狠。*火葬場是屬于白鈞琰的。*男主是江寒。*依然是一本很甜很甜的文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林熙雨從十五歲開始就寄養在陸家,和陸家其他兄妹都能相處和睦,除了陸家大哥陸鈞霆。陸鈞霆作為陸氏企業掌門人,做事雷厲風行說一不二,性格腹黑陰沉琢磨不透。林熙雨和其他人一樣,見到陸鈞霆就怕。可是后來她遇到一件比見到陸鈞霆更可怕的事情。她一覺醒來發現她把陸鈞霆給睡了……
作為沈家的童養媳,蘇楹孝順沈家長輩,成為沈氏項目部總監,為沈氏嘔心瀝血,最後卻慘遭拋棄,被迫讓位。沒人知道,她是沈氏股東之一,被拋棄後她直接撤資,沈氏幾度陷入危機。自此,她和沈確老死不相往來,各生歡喜。後來,沈確得知真相,淚眼朦朧跪在她麵前,奢求原諒。她還沒開口,身後看戲的男人將她摟住,“寶貝,好馬不吃回頭草,何況你是人。”男人看向沈確,宣示主權,“她是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