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坐上高鐵到那個聾啞小學已經到了下午三點。
小學在鎮上,手語社的人先去了趟學校,這個小學的校長早幾次邀梁殊擇過來了,因為他捐了不款。
在小學吃完飯,校長不好意思地說:“你們還得去鎮上找賓館住,我們這招待不周。”
幾個人又聊幾句,一直在學校呆到晚上九點多。
出了小學,手語社的人一起去旅館。鎮長的旅館就一個,梁殊擇原本打算給每個人單獨訂間房,但鎮上旅館房間實在不多,今天下午又提前來了幾個人住,房間了一間。
于是陳雅便提出和男朋友一間房,其余人才能住單獨的房間。
其實那時周梵也想說,和梁殊擇一個房間也可以,但陳雅很利索地就提出要和男朋友住一間房,周梵還沒說出口,陳雅就說了。
于是周梵拿著鑰匙到了二樓,梁殊擇將行李箱遞給。
周梵接過,推著行李箱走進房間。
其實這房間還算干凈,周梵一進房間便拿行李箱服出來洗了個澡。
洗完澡后躺到床上,今晚沒有打雷,就躺在床上玩手機。
梁殊擇在隔壁,周梵抿下,打開瀏覽頁面又掃到之前那個問題。
點了刪除搜索歷史。
周梵玩手機時,總是聽到一細細簌簌的聲音,走下床去看,又沒看到什麼。
十一點多,有點困了,正準備關燈,忽然看到桌子上快速飛過一只老鼠。
周梵嚇一跳,穿上拖鞋就慌慌張張去敲梁殊擇的門。
嚇得連拖鞋都沒穿好,心臟看到那只老鼠時都停住了。
怎麼會有老鼠啊!
周梵覺這間房間變得恐怖起來。
梁殊擇很快將門打開,周梵撲到他懷里。
“我房里有老鼠,嚇死我了。”被嚇得氣聲很大,一邊拍著心臟一邊氣。
梁殊擇眼神了。
周梵走到梁殊擇房間里,坐到沙發上平復心,抓著他手:“那只老鼠好大,我從來沒見過那麼大的老鼠。”
梁殊擇將攬到懷里,低聲哄。
周梵過了幾分鐘才勉強平復心。
看著梁殊擇,了:“我不想再回那間房了。”其實可以去別的生的房間,但想留在梁殊擇這里,沒什麼原因,的行為不由自己控制。
梁殊擇看著懷里的,眼里|從敲門那一刻就有了。
他了周梵膝蓋:“膝蓋好了麼。”
周梵膝蓋被他到,渾過一陣麻麻的覺。
看一眼梁殊擇,兩人視線撞了下,眼里的緒都分毫不差。
下一秒,周梵附去吻他。
梁殊擇這次沒抓住的手。
他吻著周梵,手合著腰,眼里滾燙緒像是要把淹沒。
周梵仰頭吻到他結,房間里的冷氣不多,窗簾拉著。
空氣里傳遞的|因素不斷加大,兩人接吻都發出聲音。
周梵聽到梁殊擇的氣聲,一下一下要將耳朵喊麻。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周梵被梁殊擇吻到猶如火燒。
幾秒后,聽到梁殊擇說:“周梵,第一次會疼。”
他嗓音極啞。
“做的時候我不會停。”
為了拯救家族企業,她被迫嫁給霍家大少,一個坐著輪椅,性格陰沉、陰晴不定的男人。她嫁他等于就是守活寡一輩子都不會有性福。但是事實上是——“乖,老婆坐上來。”霍大少薄唇掀起,命令的口吻帶著一絲輕哄。她羞紅臉,后退,“不要!”一個旋即,她被壓在了床上,她呆愣的看著他,“你不是不能……”霍大少抬手解衣,身體力行,“乖,能不能你不是很清楚麼?”她唇已被堵住,“唔……”剛才的話還沒說完,好麼?
【乖軟甜VS痞帥野】北鶴九中出了名的大佬江從,桀驁難馴,人有多帥路子就有多野。巧的是,黎星沉轉學第一天,就被安排到了這位傳聞中不好惹的大佬旁邊。秉持著不惹事上身,安分度日的原則,于是——江從說沒他的允許不許換座位,好,那就不換...江從說要在他打籃球時給他送水,好,那就送...江從還說,讓她和別的男生少說話,尤其不能和其他男生單獨講題,奇怪是奇怪,但惹不起啊惹不起,也照做...總而言之,坐大佬旁邊的生存法則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哄。可后來,黎星沉被堵在課桌間,少年將人圈在懷里,嘴角的笑帶著壞:“黎星沉,你是不是喜歡我?”黎星沉:“?”你...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後來的後來,江從追着人跑:“祖宗,到底誰哄誰?”
传闻南靖第一大家掌权人秦三爷,突然冒出个未婚妻。 南方偏僻小镇来的,无背景,无学历,是一个任人拿捏的乡野小丫头。 秦三爷冷眼看众人笑话,转头做起了她的贴身保镖,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众人痛心疾首:秦三爷,清醒点,不值得! 直到马甲层层掉落,才知:千金难求的神医是她,黑客界神话是她,被一整个国际组织保护着的也是她…… 秦三爷拥着那人站在食物链顶端,洋洋自得,众人才幡然醒悟,原来他秦三爷才是抱大腿的那个!
【雙潔 先婚後愛 霸總 甜寵 無虐】 (正文已完結) 一夜荒唐,夏梔初被A市最矜貴的男人睡了。他纏上她,逼她做莫太太。隻因,睡了她就要負責。 他是殺伐果斷,高冷腹黑、富可敵國的豪門總裁;她是擁有絕色容顏卻不受待見的私生女。一紙契約,將兩個天差地別的人的命運綁在了一起。 某次上流宴會場,M國鑽石大王將他剛重獲的親生女兒介紹給大家。眾人隻見那個被吐槽身份低微的私生女、莫氏總裁當成寶貝一樣的女孩緩緩從旋轉樓梯上走了下來……
以前,薑沅隻是覺得陳妄隻是散漫,婚後才知道他是真的沒心。 她就是一個自作多情的笑話,心涼了,她果斷離婚,不做糾纏。 眾人都等著看陳妄迫不及待的娶青梅。 可等來等去,卻看到高貴冷豔的男人,去搶前妻的婚,“老婆,重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