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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仙歌》本單元情節背景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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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筆記《堅瓠集》引《碣石剩談》所載,嘉靖中,瑞州府有藍道婆者,,無髭須,因束足為形,專習紅,極其工巧。大族多延為師,教習刺繡織紝之類。即與子昕夕同寢,初不甚覺,至午夜道乃見,因與。後至一家,徒伴宿,藍婆求子不從,尋與父母語其故。因令老嫗試之,果然。首於,捕至訊實,以巨枷遍遊市裡。子曾失者縊死甚眾,道婆仍杖死。所以人家三姑六婆不許門,以此。

同時還有記載彭節齋為江西經略使。有人招一尼。教刺繡。忽有娠。父母究問。雲是尼也。告屢驗。皆是形。有人教以豬脂油塗其。令犬舐之。已而中果男形。再舐。頓出。彭判是為妖。奏聞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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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胎丸,用來改變胎兒別的藥丸,由於其含有大量雄激素,孕期服用後可能一定程度改變胎兒的癥,造人的特征,但並不會生出睪丸之類的男,也不會真正改變胎兒的別,同時對孕婦和胎兒都會造很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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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據劇需求對兩者進行了一定的結合跟誇張,事實上服用轉胎丸並不會真的扭轉別,即便表現為雙征,但如果生理別為表表現出的男征,也不會有生能力,這一點上節並不完全科學,特此說明,請勿代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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