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雪點了菜,將菜牌遞給穆雪:「不知穆公子喜歡吃什麼,你自己點吧,不用客氣。」賺了人家七千兩,也是有良心的人不是?雖然這裡的菜價有些貴,但七千兩銀票對於剛剛穿越,無分紋的來說,當真是一筆潑天財富了。
穆雪搖了搖頭:「我瞧林姑娘點了不的菜,我就隨意吃些就行。我吃量不大,也不挑食的。林姑娘不用太客氣,我能買到林姑娘的書是我的福氣。你的書萬金難買,是我賺了,我不虧。」
「穆公子當真這麼想?」林千雪知道自己的那本書在這個時空算是一本奇書,那也得對方是個在醫學上有真知卓見的人才會當那本書是寶。如果這位穆公子當那本醫是寶,那證明這位公子在醫上有鑽研,不簡單。
穆雪狠狠地點頭,恨不得證明自己說的話有多真誠:「當然。我說過,我是個郎中。」林姑娘醫高明,賣出來的書,他是真的無論如何也要買到手。
林千雪瞧著穆公子態度真誠,也不象一個壞人,便隨意地聊聊天:「穆公子是本地人嗎?」
穆雪謹慎地回答道:「不是。我喜歡浪跡天涯,周遊四海。這次剛好途經此地,稍作停留,沒想能遇到姑娘,還能買到一本價值連城的醫書,真是幸哉。」
林千雪突然變了臉:「公子已經如願買了我的書,為何還要跟著我?」
穆雪心裡「咯噔」一聲,心想,莫非他表現太猛浪,太熱了?小姑娘怎麼好象變臉似的,剛才還笑瞇瞇,轉眼就冷若冰霜了?
穆雪趕兒找出個原由來:「我看姑娘臉上的斑斕是中了毒,不知姑娘願不願意醫治?我可以幫姑娘解臉上的斑毒。」穆雪不死心地想和林姑娘攀上關係。
林千雪有些冷淡道:「你說我這臉上的斑?謝謝公子的好意!但我自己就會醫,這就不勞煩公子了。」林千雪總覺得這穆公子有些奇怪,雖然賺了他的錢,但還是多了一警惕。
單看相貌的話,這位公子五端正,相貌昳麗,渾自帶富貴之氣,象個富二代,倒不象什麼壞人。但穿著一窮酸,臉上有塊紫斑,他表現這麼熱,實屬異端。正所謂無事獻殷勤,非即盜,這防人之心不可無。
穆雪依知道自己有些冒進了,姑娘好象對他起了疑心:「原來姑娘也是醫道中人,那我們可就是同行了。」
林千雪拒人於千里之外,神容越發地有些疏離:「同行如敵國。」
穆雪依使盡渾解數,突然覺得要和一個姑娘結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盡然。同行雖有競爭,但也可以互相學習的。林姑娘要是願意,我們做個朋友,互相學習學習,如何?」
穆雪這話要是放在知道他鼎鼎大名的醫界里,不知有多人別說是做朋友,就算是馬上跪下拜師,也是求之不得。
可是,林千雪本就不知道穆雪的名,現在只想將這人打發了,因為賺了他七千兩銀票,怕他哪一天後悔了,要回去怎麼辦?
「穆公子,我們現在也算是朋友了。」林千雪見店家上了菜,馬上敷衍了一句,拿了筷子道,「穆公子請!希這菜能合穆公子的胃口。」
林千雪態度變得越發冷淡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突然想起了阿夙。阿夙好象是被人追殺才奄奄一息倒在雪地上的。這個穆公子為何要跟著?不過是陸家村一個傻姑罷了。
穆雪見林千雪有些敷衍,對食比對他有興趣多了,只得打住了話,心中還有些挫敗。食不言寢不語,他心不在焉地吃了兩碗飯。看來,林姑娘戒備心極重,想要和做朋友,還得另想辦法了。要想做哥哥,那可就更加難上加難。
從小到大,九哥就是比他運氣好,連個朋友都比他運氣好。他和九哥在一起時,九哥那張臉雖然得人神共憤,但他也不差的。而且,九哥那張臉象冰山,可以凍死人的。而他就暖男多了,為人也熱不是?這林姑娘怎麼就不吃他這套呢?
林千雪吃完飯後付了帳,自然就要和穆雪分道揚鑣了。穆雪再不願意,也知道不能急進,要慢慢來。今天不行,明天再努力吧。
將穆雪甩掉之後,林千雪打聽了一下,這安市集最出名的鋪在哪,便邁著輕快的步履向鋪走去,打算給爹娘,阿夙和自己每個人都買兩套新裳,還有鞋子之類。家裡赤貧如洗,要買的東西真的很多。
聽說,這安縣最出名的鋪「金縷」,就在不遠的東街一巷。
林千雪很快便找到了這家店。
這古代的鋪門面還裝璜得不錯,「金縷」三個字的鑲金招牌字寫得龍飛舞,十分醒目。門口有穿著花枝招展的姑娘們進進出出,生意興隆,可謂客似雲來。
林千雪懷揣銀票,步履輕快地大步走了進去。
一進門,林千雪便覺眼前一亮,被店裡的漂亮裳給吸引了。這古裝的也是蠻漂亮的嘛,款式也多,琳瑯滿目,還有些眼花繚的呢。一向喜歡淺紫的,進門就被一套掛在特別顯眼地方的給吸引了過去。
「老闆,我要試試這件和這件短褂。」林千雪指著上面一套淺紫的百褶儒和一件稍深紫一些,鑲白兔邊的短褂,聲音有點抑制不住的興。
林千雪話音剛落,沒想到,旁邊突然響起一個姑娘尖銳的聲音道:「天啊!這是哪來的乞丐?老闆,你這裡連乞丐也能進來的嗎?」
老闆立馬走過來,看到穿著打滿補丁,臉上有著一塊紫斑的林千雪,立馬嫌棄又厭惡地道:「走走走!誰放進來的?這是什麼地方?這可是我們安縣最貴的鋪金縷。你這樣的乞丐,能買得起這裡的裳嗎?阿三阿四,把這個乞丐趕出去。」
林千雪被氣得一肚子氣,正要從袖間拿出那幾千兩銀票出來打一打老闆的臉時,人家手腳竟然比快。銀票還沒掏出來,就已經被兩個打手一樣的人不由分說地拖出了門外,狠狠地丟在了地面上,摔得屁一陣痛,好象還到了人。
。
驚!盛家嫡女和三王爺新婚之夜,竟是在亂葬崗完成的!一朝穿越,她成了三王爺的嬌妻,成了天下笑談?笑話,她可是醫毒雙修,逆天醫術救死人,醫白骨的妖孽。憑借一雙素手從墳場的泥濘裏爬出來,她勢要將欺她,辱她,害她的渣渣虐到跪下唱征服!等等,旁邊墳坑裏怎麼還有一個男人?盛明畫看到美男子頓時沒了硬氣,“夫君!夫君別急!我這就給你挖出來!”盛明畫像拔蘿卜一樣把活閻王三王爺給拔了出來,但拔到一半的她頓感不妙。迎著某人刺刀的眸子,盛明畫逃之夭夭,“大恩不言謝,王爺不必謝我挖了一半的恩,後會無期!”某人:“找死!”
一紙詔書,一杯毒酒,宣告了她這個廢後的悲慘結局.一朝重生,她成為將門虎女,嫁給當今聖上寵臣為妻.身為正妻不受寵,小妾作亂,怕什麼,且看她如何清理門戶,重掌大權!休掉夫婿,嫁入王府,她成為史上第一傳奇女子!美人如玉,江山如畫,曾經欠她的,她會一一討還!
大婚之日,那個素來乖順、天子最愛的小女兒的柔貞公主。拒嫁駙馬,當眾逃婚,于宮中下落不明。喧嘩聲傳到東宮,養病不出的太子姜曜,坐于窗下,指腹劃開一頁書卷。是夜,細雨如絲,寒蟬凄切,殿外敲門聲響。姜曜開門,見少女一身鳳冠的嫁衣立于雨中。他與她并不熟,十幾年相處,不過泛泛的交情。
他是驍勇善戰的金國皇太弟,她是驕縱的大宋沁福帝姬。他親率鐵騎踏破大宋山河,兵臨汴京城下,燒殺搶掠。她女扮男裝,替兄出使金營議和,被他一眼識破,一夜過後,嬌花萎落。為了保住父兄的命,為了家國,為了千萬大宋子民,她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塵埃裏,犧牲了身心和姻緣,曲意承歡,成為他的寵妾。國破家亡,山河變色。昔日戀人變成冷血的仇敵,海誓山盟消逝。愛恨糾纏,鳳凰為誰所囚?
薛雁愛慕表哥多年,表哥的心上人卻是姐姐。 孿生姐姐出嫁王府那日,表哥喝醉了,將她堵在牆角,“你不是愛慕我嗎?我們成婚吧!” 她大喜過望,以爲表哥終於放下對姐姐的感情。 但成親當天,表哥遇險,奄奄一息被擡回,昏迷前卻喚着姐姐的名字。 王妃姐姐哭腫了眼,下跪求她,“妹妹只與我換十日,待表哥痊癒,我發誓此生絕不再見他。” 薛雁看着眼前愛而不得的苦命鴛鴦,掐斷情絲,答應換親。 王府裏,薛雁穿着姐姐的衣裙,看着身側躺着姐姐的夫君,小心謹慎,生怕被人發現。 * 寧王霍鈺協天子掌管刑獄,以手段狠辣聞名京城。 那天,王妃的青梅竹馬命懸一線,王妃也十分巧合地病了。 他並未戳穿,而是破天荒去探病。 但自那夜之後,他第一次從書房搬回寢房…… * 換親後,原本姐姐口中的那位冷麪閻王卻藉口日日與她同房,薛雁忍無可忍,連夜捲鋪蓋出逃。 【小劇場】 後來,薛雁同姐姐順利換回,連夜逃到莊子上避禍。 身後馬蹄聲追得緊,表哥搶先攔堵她的馬車,“分明你先喜歡的是我。跟我走好不好?” 只見寧王霍鈺身着銀甲,手中長劍染血,步步緊逼,將那攬握在她肩上的手指一根根折斷。 目光灼灼緊盯着她的小腹,“王妃想將本王的孩兒帶往何處?” 薛雁:“我……我沒有身孕。” 王府裏,霍鈺竟低聲下氣求她:“請王妃體恤本王成親至今還無嗣的份上,再爲本王添個孩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