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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從影院出來,天已經完全暗了下去,約莫九點鐘的時刻,檀城的夏天氣永遠那麼說變就變,一會兒功夫,天便沉了下來,著一要雨不雨的意思。

 明霜醒來,發現自己上裹著薄毯,嚨有些,左右一看。一只白皙修長的手,握著水杯,已經遞到邊,明霜像是小貓咪喝水一般,就著他的手一點點喝干了杯子,水溫都那麼恰到好很心安理得地著江槐的服侍。

 明霜手機來了很多信息,都是來自各種狐朋狗友的邀約。

 正巧電話響起,是許端端,問晚上出去玩麼。明霜懶洋洋說,“不去了,在陪人。”

 “陪?明大小姐,還有陪人的時候?”許端端難以置信,隨后立馬想了起來,“江槐?怎麼,你已經把他弄到手了?”分貝越來越大,顯得比明霜還興

 江槐顯然是一個特例,都一年了,明霜還沒征服他,許端端都覺得不可思議。

 明霜看了江槐一眼,紅一彎,含了一抹笑,“是誰不關你事,掛了。”

 沒有說是男朋友。

 江槐端走了杯子,以他的格,不可能做得出找討要名分這些事,江槐是有傲骨的,不過在面前磨平了棱角。

 明霜在影院睡得很好,舒舒服服,目前神正佳,不過想起江槐是作息規律的乖寶寶,每天要回家按時睡覺,以前除去陪熬夜外,江槐作息幾乎雷打不,晚上十一點半上床,第二天六點起來。

 轉臉看向江槐,神俏皮又有些促狹,“小神仙,還撐得住嗎,還能繼續陪我玩嗎?”

 江槐之前幾次生病,明霜拿這件事出來調侃過他很多次,說他是病人小神仙。江槐輕輕握住的手,聲線清淡,“想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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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說,他會是個無微不至的好男友,好丈夫,只是不知道那時的他會屬于誰。

 “去吃晚飯。”明霜他的手指,聲音很歡快,“我了。”

 他們打算去新開張的那家檀州環湖餐廳,走過廣場,這個時間點,廣場上人來人往。

 走過廣場的時候,因為人太過于集,江槐握著的手,走在稍微前面一些,明霜嘰嘰喳喳說起看電影的想,夸獎這部電影好看。江槐清晰地記得睡時間,卻沒有拆穿,他線微微勾起,凝神看著孩神采飛揚的側臉。

 明霜肩膀忽然撞上了一個人。

 那人和他們肩而過,定定頓住了腳。

 費宣薇和兩個朋友一起走著,何茹說是有個很好看小帥哥,指給看時,沒料到,看到那個小帥哥邊的人竟然意外的悉,是那天晚上和陸措在一起的那個人,費宣薇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忘掉那張臉。

 費宣薇看著江槐和明霜握的雙手,柳眉倒豎,“好啊,我現在就打電話給陸措,陸措知道你背著他在這里勾搭男人嗎?”

 有人給發了條匿名短信,告訴,陸措在檀城有外遇,所以急吼吼想跑來抓,可惜,那次事之后,陸措朝發了一通大火。可惜,陸措這樣家世的,再也攀不上了。

 江槐微微皺眉,攔在了和費宣薇之間,把明霜遮在了自己后。

 這個年長得很好看,高挑又有氣質,費宣薇緩了一口氣,指著明霜對他說,“你是男朋友啊?你知不知道,在外面有人,和我前男友陸措,兩人單獨一起吃飯,你喂我我喂你,親親的,你還和在一起?”

 仗著江槐那時候不在場,把李恒遠省略掉了,順便大幅度添油加醋,編造明霜和陸措的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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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啊,但就是不介意,你是不是要氣死了啊?”明霜完全不在意,甚至連解釋都沒解釋,看向年,“對吧,江槐。”

 江槐眉睫未,很冷漠,似乎本沒把費宣薇剛才的話聽到耳朵里,甚至連明霜的手都未松開。

 費宣薇極其驚訝,臉一陣青一整白,“我懂了,你年紀輕輕,是不是出來賣的啊?就看家有錢。”手指指向江槐,聲音半點不加收斂。

 淡淡的月下,姿修長,看起來含霜覆雪,氣質極其清越,這種人怎麼可以忍得了這樣的侮辱,費宣薇想來想去,只能想出這麼一種解釋。

 江槐很漠然,聞言,甚至連抬眼看都沒有。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被罵得更難聽的也不是沒有,早已經習慣且漠視。

 “你有病?”明霜卻已經暴起,臉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間,手就一耳

 場面一下安靜了下來。

 私底下偶爾調侃江槐是一碼事,算是他們之間一點小趣,別人當著的面侮辱他算個什麼?

 “你敢打我?”費宣薇反應過來,立馬尖,想朝明霜撲了過來,被江槐攔住了,他個子高,費宣薇本越不過他,年看向,瞳孔漆黑冰冷,和剛才漠然的模樣判若兩人。

 “打我?”費宣薇氣得都在發抖,“我要去告,你等著,我要去醫院驗傷。”

 他腦子很清楚,語氣很涼薄,“一耳夠得上什麼?”

 “驗傷,輕微傷夠得上嗎?比起大庭廣眾之下說人出來賣哪個更嚴重?”

 他毫不在意,復述著罵他的那種難聽的話,聲線清潤平穩,似乎完全不含緒。

 明霜很有跋扈的大小姐派頭,江槐看起來也不像是個好說話的,周圍人越聚越多,費宣薇的兩個朋友知道明霜有來頭,一左一右架住,好說歹說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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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散開。

 江槐拿了巾,給輕輕過眼瞼和面頰,他手指涼涼的,很是舒服。

 他似乎完全沒有到影響,只在意緒。

 “我不高興。”明霜聲音悶悶的,“聽那麼罵你。”

 “江槐,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可以說你。”在江槐手心蹭了蹭,睫蹭到他手心。

 ……

 等他們終于到達臨江餐廳時,已經差不多十點了,晚餐活生生變了夜宵。

 明霜嘆了口氣,想著今天到底還是把江槐拉著陪一起熬夜了。

 風吹了過來,遠是能看到檀州江,江水滾滾,隨風往遠飄去,餐廳切換了背景音樂,小提琴手是個看起來二十多歲的年輕姑娘,是一首歌曲,曲風纏綿又干凈。

 “我媽媽以前很喜歡這首歌。”

 “姐姐,我可以和你合唱一段麼?”放下刀叉,跑到了提琴手邊,“你給我伴奏。”

 孩子長得漂亮干凈,聲音很甜,這個餐廳的預約費用不菲,孩子愣了愣,餐廳經理急急跑了過來,看了明霜的卡后,立馬同意了。

 明霜拿到了話筒,朝他眨了眨眼,比了個型。

 “好好聽”

 這是他第一次聽唱歌,聲線清甜,唱著這首纏綿的小歌。

 “你說會歸來,在月霄那邊等我,春風變作夏雨,秋霜覆為冬雪。”

 “一年又一年。”

 “誰知道,一等那麼多年。”

 “很多很多的思念,結云,化為雨。”

 “明天你會歸來嗎?明天是晴,明天是雨?”

 ……

 實在太適合唱歌,十八歲的,一把好嗓子,唱著遮擋歌曲,整個餐廳的目都被吸引。江槐站在暗,筆修長,眸子一直看著,似乎想把的模樣完全收到自己眼底。

 “好聽嗎?”唱完后,明霜回到座位。

 江槐給拉開椅子,“好聽。”

 “你不會說點更好聽的?”明霜有點不高興了,被他握住了手,那雙清冷漂亮的黑眸直直凝著,“很好聽。”

 明霜耳朵莫名有些燒,甩開江槐的手,“還高材生,你這是什麼語文?”

 輕聲說,“這是我媽媽最喜歡的歌。”

 《月歸》也曾經是明立誠和喻殷的定歌曲。喻殷是小鎮來的姑娘,一路靠自己考來了京城,當年,喻殷二十歲,在校園歌手大賽上唱了著這首歌,被臺下的明立誠一眼看到。

 當年,他們或許也是真的相過。

 明霜很悲觀,世界上并不長久,不如把對對方最好的回憶保存在這一剎那間就好,會永遠記得十八歲的江槐,一切都褪后也是如此,何必一直這麼維系下去,以后為一對相看兩厭的怨偶呢。

 離開后,江槐遲早也會忘了

 孩長長發在風中飄揚,年把的發掖在耳后,作很溫

 “之后去哪里玩呢。”明霜靠著他,把手機里的圖片給江槐一張張看,“想去哪里?”

 明霜的畢業旅行里,給他留下了位置。

 “高原可以嗎?”明霜說,“你不會高反吧,到時候路都走不,需要我來背。”

 ……

 江槐和一樣,生在平原長在平原。

 “我沒那麼差。”年終于說,聲音很淡,也不看,看著遠方。

 明霜忍不住笑,一勾他的手指,聲音染著說不出的曖昧,“哥哥,那你來證明給我看啊。”

 年耳尖覆上薄紅,握著的手克制不住用了點力。

 明霜哈哈大笑起來,被晚風吹,顯得狡黠又清麗。知道他臉皮薄且清冷矜持,在這種事上,就是還不了,只能的欺負。

 天空那麼高遠,海洋那麼廣闊,想親自去探索,去翻過最險峻的高山,去所有未被人及的地方。

 兩人就這麼走著,到了明霜宅邸附近,夜晚靜悄悄的,越來越晚,但是兩人誰都沒提回去的事

 “小時候,我經常和徐天柏他們出去玩。”明霜指著前方一個兒公園。

 這個兒公園很簡陋,和這片富人區格格不,周圍滿是樟樹,有些荒蕪了,天已晚,沒有一個人,只聽到書上約的蟬鳴。

 明霜拉著他過去,眸底滿是懷念。

 指著蹺蹺板,“以前徐天柏和我一起玩這個,后來就不行了,他發胖了,太重了,有兩個我這麼重。”

 還有秋千,那時候,陸措經常在背后推著

 “銹得好厲害。”明霜看著秋千,恍然才意識到,長大原來是一個這麼快的過程。

 明霜年有很多人陪著,熱熱鬧鬧,喧囂地長大。

 江槐只是聽著,聽著那些生命里不曾有他的部分。之后有他就好了,明霜會待在他邊,一直到很久之后,他也化為一縷游魂。

 “那時候,我們都是背著大人出來的。”明霜說,“江槐,你小時候有沒有上過什麼輔導班?”

 江槐搖頭。

 “果然補課沒用。”明霜嘀咕,“我們都被家里報了許多各種各樣的課后班。”

 不想被送去學跳舞,翹課跑出來的,明立誠從很小的時候,開始試圖規勸,讓變得更加像一個孩子。明霜不愿意,長大后,喜歡打扮,也是因為自己喜歡而已,不是因為別的任何人,沒有人可以控制,讓為什麼樣的人。

 “其實我也不討厭跳舞。”明霜說,“但是我爸要我去,我就非不想去了。

 “你小時候是怎麼樣的呢,江槐。”

 半晌,他說,“沒有什麼特別的。”

 一直一個人。

 小時候,他沒有朋友,長大了,似乎也沒有,他的人生是荒蕪冰冷的黑白二,往來熙攘皆是過客。

 兩人離開了兒公園,繼續往前走。

 江槐凝著遠的天幕,神靜靜的,“我記得最多的,是天。”

 一天,從早到傍晚的天空,一個人在門口,看著天上浮郁的流云,從這邊流到那邊,天慢慢地黯了,從白變到紅,再黑下去,越來越晚,很快,一天就過去了,于嫣有時會出來他吃飯,有時不會。

 不會的時候。他就安靜地蹲在家門口,看著遠,萬家炊煙燈火,一點點亮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與過往。

 就像明霜,這輩子也永遠不會忘記,喻殷合上眼睛的那個雨夜。

 “江槐,你以后不要這樣了。”明霜輕輕挲著他手腕的傷痕,“要對自己很好,很好。”

 “已經很好了。”他輕輕握住的手,不讓那里。

 他不希把自己丑陋的這一面給看,永遠不想。

 他所求不多,這輩子,可以一直陪在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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