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聽蘿驚訝的不是滿滿一桌飯菜,而是這一桌,都是喜歡吃的。
恍然驚覺過來,原來肖來娣并不是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只是肖來娣并不在乎,也不會為了做,而已。
就連生日都沒有過這樣的待遇,也一直以為,肖來娣是不知道的喜好的。
原來……不是啊。
覺得自己好傻。
是啊,在同一屋檐下一起生活了十七年,怎麼會不知道喜歡吃什麼呢。從來沒有為做過,只是因為不想、因為不重要、也因為沒必要。
一開始被要求買菜的時候,還以為可以買自己喜歡吃的,但是不過一次而已,就被程洪昌和肖來娣罵了。因為他們的喜好不同,喜歡吃的,他們不喜歡,他們才不會為了將就。所以每天買什麼,肖來娣都會跟講一,講得多了,程聽蘿自然也就懂了,每天都會麻木地去采購他們喜歡吃的食,只有很偶爾,才能買點自己喜歡吃的。
程聽蘿咬了下,拂去所有的緒,坐下吃飯。
是啊,這是在這里吃的最后一頓飯了。
他們一起吃飯吃了十七年,以后,就要換一批家人,和另外的一批人一起吃飯了。
這一頓飯吃得尤其沉默。
肖來娣沒有話,只是低頭吃飯,程洪昌也是。
不知道他們是因為難過,還是就是單純的沒話說。
程聽蘿難得吃了一頓自己喜歡吃的飯,雖然這并不是什麼奢侈的事,但是是一件極為難得的事。多吃了點,吃完一碗后,又盛了一碗。
肖來娣看著的作,問了句:“做得還行吧?”
程聽蘿頓了下,“嗯,好吃。”
“那多吃點吧,把盤子清空,別又剩了。這應該也是你最后一次吃我做的飯了。”肖來娣稔地代著,到最后,竟是有些慨。
看著從那麼小一只,到現在比還高,肖來娣心口忽然有點酸脹。
和程洪昌都不高,程洪昌才一米六九,將近一米七的樣子,從前就有很多人說,他們可真會生,兩口子都不高,卻能生出個長這麼高的閨。
不單是高,還有長相。這孩子從小就漂亮得跟個洋娃娃似的,一抱出去,誰都要稀罕一下。程小哲生出來就沒半點這待遇了,姐弟倆長得沒一點相似,程小哲就是一普普通通的長相,擱人群里一點也不顯眼。
肖來娣嘆了口氣,“去了人家家里,手腳勤快些,也別跟個悶葫蘆似的,多跟人說點話,把他們哄高興了,他們手指頭里出來的都夠你一輩子花的。”
程聽蘿悶不吭聲地聽,卻一句也沒往心里去。并不贊同肖來娣的思想,更不贊同的許多觀念,以及由那些觀念而衍生出來的教育。
喔,個中有幾句還是聽得的——那到底是陌生人家,去了那里以后,會獨立一些,該做的事都會做,盡量不去勞煩別人。
等聽完了,程聽蘿還是沒能等到想等到的話。
比如關心現在的緒與想法,比如告訴如果過得不好就回來,比如告訴他們會想的……
都沒有。
低著眸問說:“你們下午都談了什麼?你們……這麼容易答應了嗎?”
程洪昌開了瓶啤酒在喝,他沉默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
是肖來娣回答的:“抱錯了孩子,那就換回來,但他們說還沒和另一個孩子商量,所以最后是個什麼況,還得等等再說。”
“那個孩子同意,就回來。那要是不同意呢?”程聽蘿犀利地捕捉到關鍵點,總覺得事沒有這麼簡單,程洪昌和肖來娣沒那麼好說話,不可能被算計還悶不做聲。
肖來娣真是低估了這孩子的聰明。小小年紀,就已經得像個小大人,不知道的還以為混了多年社會呢,這麼明。
訕訕地摳了下手:“要是不同意,他們家會給我們二十萬作為補償……”
要是不同意,那就兩個孩子都由溫家養。至于他們養程聽蘿的這十七年,溫家會用二十萬作為補償。
程聽蘿從小就省事省心,養本沒花那麼多錢,這筆賬他們賺了至一半。
而且那是個閨,又不是小子,他們從小時候就嫌棄是個賠錢貨。賠錢貨賠錢貨,只會賠錢的貨。這個包袱能不要,就不要了唄……能換來二十萬,干什麼不同意?
再說了,他們那里多的是孩早早的就嫁出去了,換上一筆嫁妝來給家里的兄弟買房娶老婆。人家的姑娘那嫁妝都沒二十萬多,他們就當做把程聽蘿高價嫁出去就是了。回頭回了村里,別人問起來,他們說是用二十萬賣了,人家都要羨慕的哩。
程聽蘿心里浮現了兩個字……果然。
冷笑了聲,算是看破。不止是看破眼前的兩人,還看破了另一家人。
他們怕是本就沒打算把另一個孩子換回來,這才會把退路都商量好了吧?程家舍得走,溫家卻是不舍得溫蘊走。
之前想過的最好的結果是,既然錯軌,那就各自回到各自正確的軌道上。但是現在一看,可能只有一個人在這麼想。溫家想要兩全其,既保全從小養到大的孩子,又能將親生的孩子接回——他們兩個都想要!
說什麼商量,大抵都是推諉之詞,畢竟,他們說的是問溫蘊的意見,可溫蘊又不傻,會同意離開從小長到大、富裕又正常的家,來到程家這個又窮又奇葩的家庭。
先把接過去,再慢慢商量著這件事,拖著拖著,這事兒就過去了。
程聽蘿的心墜墜地沉下,只能說,還好還沒有對他們投太多的。一些希,就能一些失吧。
怎麼能奢求溫家真如想象的一般好,一切事都如想象的軌跡進行呢?
這個世界,哪有那麼多的好。
想要的,哪有那麼容易得到。
程聽蘿睇了眼肖來娣,嘲諷地勾了下角:“你們很高興吧?”
或許二十萬在這個城市里并不算多,但是在縣,是很大的一筆錢。那里消費水平低,足夠他們瀟瀟灑灑地花上許多年了。
肖來娣微愣,臉更加不自然。
“你得諒我們,我們賺錢不容易,你爸一個人賺錢四張吃飯,擔子都要把我們垮了。你這孩子從小就不懂事……”
“我不懂事?”程聽蘿像是聽到了最大的笑話,冷笑著說:“程小哲到現在還什麼都不會,但我在他這麼大的時候已經可以幫你做多事了?家里的家務我從小做到大,一到周末你更是全都丟給我,你知道我每次看著別人去玩有多羨慕嗎?可是你從來不管這個,你只在乎你能不能做一點,我能不能多做一點。別人家的孩子從小就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只有我,所有的服不是穿了很久就是你去別人家又要了些別人不要的來給我穿。別人家都在心孩子的績,只有我不僅不用你們心,還給你們拿了不知道多回獎學金。一樁樁一件件,到你里還是我從小就不懂事,那你告訴我,我得怎麼做才算懂事?”
不肖回答,程聽蘿自己就接上了話:“我不懂事在我沒有天天幫你帶孩子,用在學習上的力比用在家里的多。不懂事在我和很多村里的孩不一樣,讀了太多書,讀到現在還在讀,沒有輟學打工,也沒有嫁人給你們要一份彩禮,我沒有認命,沒有為你們希我為的‘扶弟魔’……我說的對不對?”
很顯然,對于他們早已了解到了徹的地步。
他們希為什麼樣的人,很清楚。從他們一直在給灌輸的思想就可見一斑,但從來沒有認同過那些思想,拒絕之意明顯,所以他們都覺得不懂事。不止是程洪昌和肖來娣,還有老家的一些親戚也是如此。
是一個和他們理想中的兒格格不的孩子,也是一個他們覺得很不懂事的孩子。
肖來娣從鼻子里發出輕哼聲,“知道就好。我們對你已經夠好的了,你就是豬油蒙了心,看不明白我們的好。我小時候哪有你這福氣,有的吃有的喝,還能讀到高中。”
程聽蘿不想再和說下去,志不同不相為謀,多說無益,不過是給自己添堵而已。
原本多留一晚,是想給他們一晚上,看看他們會不會有什麼想和說。但現在看來,這一晚本沒有意義。
吃過飯后,這個家依舊如常,沒有什麼特別的事,如果非要說有什麼特別的,那就是程小哲連散步也不去,格外的黏程聽蘿。連程洪昌都沒想到,哄了幾次也不去后他便作罷,坐沙發上玩手機去了。
程聽蘿是準備回房間寫作業的,但難得給了程小哲二十分鐘,陪他玩了一會。
陪程小哲玩完回房間后,一個人待了一會,坐在書桌前,托著腮思考著今天的事。
兜兜轉轉一圈,到頭來,仍是孤獨。
窗戶大開,月華瀉進,仰頭看了半晌。
程聽蘿忽然接到一個Q.Q電話。
——是季清洄。
微愣,不知道這個時間點,他給打電話做什麼。
接通以后,程聽蘿試探地喊了聲他的名字:“季清洄?”
果然是季清洄的聲音,清凌凌的,“在家嗎?”
程聽蘿不明所以地回答:“在。”
“下來一趟?”
“干什麼?”
“今天拿去對答案的一本習題冊忘了還你,今晚不是布置了好幾頁要做麼。”
這個點了,程聽蘿還沒發現……
微窘,連忙說:“好,我馬上下來。我們在哪里會面?”
季清洄報了個超市的名字。
程聽蘿拿了手機和鑰匙就跑出去了,像一陣風一樣。
不知道為什麼這麼著急,著急之中暗藏著一份道不明的激。
——大抵是因為在這座房子里已經被得不上氣,而現在在外面等著的人,能讓到一輕松吧。
人前腳一走,后腳肖來娣就和程洪昌嘀咕:“也不知道出去干什麼,看上去那麼高興。”
“管他呢。”程洪昌玩著手機,頭也沒抬。
肖來娣試圖和他談談這個事:“你說,他們家要把這個要回去,那另一個給不給回來?”
“給不給,不給正好。反正給回來后最好的結果也是讓嫁出去,拿點彩禮錢。到時候彩禮還不一定有二十萬。他們要是喜歡就都給他們了,把錢給老子就行。”程洪昌隨意得很,一點也沒把這個事放在心上。
養了十七年的兒他都沒什麼覺,更何況是一個連面都沒見過的。還能指他給謀劃不?
肖來娣眼里閃過一暗。
早該想到的。
程洪昌怎麼可能有多在意。
可難不就這樣被溫家都給要去了?
兩個孩子呢,他們怎麼都要啊?
家里這麼多活計,那以后不就都得一個人來干了?
一想到這,肖來娣就有些眼前發黑。
雖然整天嫌棄程聽蘿那死妮子沒用,但是還是能幫忙搭把手的,真計較起來,確實是省了不事。
以前鄰居家那個婆娘不知道有多羨慕這孩子,說是有這孩子,就跟福一樣。在其中的時候不覺得,等這時候了才開始覺出點好來。
程洪昌覷了一眼:“你別給老子犯渾,二十萬,夠咱在家蓋個房,或者在鎮上買一套,以后也好給兒子娶媳婦用。一個丫頭片子有什麼值得惦記的?”
肖來娣摳了摳手,低眉順眼道:“我曉得,用不著你講。”
是啊,那可是二十萬吶。
喬遇穿了本沒寫完的言情小說,系統說她得依據書中世界發生的故事把它續寫完成。更文界面一打開,上面有倆電腦管家似的懸浮球,一個寫著“讀者滿意度”,另一個寫著“ooc度”。喬遇:這是啥?系統:是你的命。穿成男女主同班同學的喬遇從此疲於奔命,但尋找素材的進展總是不太順利。想寫男女主前後座甜甜蜜蜜的校園生活,結果喬遇的座位莫名其妙夾在兩人中間,男主還不跟她換。喬遇十分迷茫,只能在文裡寫:愛是想觸碰又縮回的手,適當的距離讓他們更親密。想寫男女主旅遊的情感進展,結果整趟旅途男女主都分開行動,她倒是和女主白天出門晚上泡溫泉行程滿滿。最後知道的只有女主的身材挺不錯,還不敢往文裡寫。整篇文進展頗慢大篇心理描寫,兩個圓球數值很穩定,評論區也一片叫好誇她是細膩情感型寫手。只有喬遇知道自己是根本沒東西可寫,抱著頭苦惱地小聲喃喃自語:“怎麼進展這麼慢……”正在給她投喂水果乾的林傾動作一頓,扣著喬遇的後腦就親了上去。片刻後她才放開喬遇,平日鹿般清澈的眼眸深邃若夜,對她柔柔一笑:“這下還慢嗎?”喬遇完全當機,腦中走馬燈似的出現更文界面的兩個圓球,以及文章分類上十分清晰的“言情”二字。完、完蛋了!言情被她寫成百合了!她這條命今天是要交代在這了! *1v1,遲鈍陽光純良大狗(喬遇,攻)x外熱內冷腹黑小白花(林傾,受) *沙雕校園文,確立關系會比較晚,邏輯可能經不起推敲各位就當看個熱鬧吧(*男主大助攻,戲份挺多*諸君,我愛曖昧期 我寫的文走向和我想的不一樣 立意:不向命運屈服,打破桎梏活出自我
三中轉校來了個小女孩兒,永遠穿著大一號的連帽衛衣和牛仔褲,一張小臉藏得嚴嚴實實。 大家都以為她丑得嚇人,哪成想一朝露了臉,卻是個驚為天人的美人胚子。 很快小美人就全校聞名,盛傳顏值能橫掃大半娛樂圈。正值騷動期的男生們忍不住各種議論—— “嚯,那就是新來的蘇邈邈吧?” “跟個瓷娃娃似的,皮膚白得能掐出水!” “小臉真漂亮,眼睛往我這兒一看,我感覺自己腿都軟了!” 男生們聊得熱火朝天,不知道誰注意到了墻角懶散站著的少年。 “彥哥,你見那小美人沒?” 有人發笑,“彥哥哪能看上那種沒發育的小姑娘,他的前女友們可都是36D的水蛇腰,一個比一個騷。” 商彥沒說話,漫不經心地瞥一眼,輕嗤了聲。 幾個月后。 當著全班學生的面,商彥把驚住的小美人困在了課桌和身體之間。 他低下頭,嗅著女孩兒頸間的香,勾起一個痞氣的笑—— “你親我一下,我放你出去。” “……” “兩下,我把命給你。” ——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只知你。 【占有欲強“流氓”大魔王x病弱安靜“怪胎”小美人】 “我有千般不馴,只為你妥協。”——商彥 【注】 1.彥哥學習超棒(除了語文),潔身自好(除了邈邈) 2.邈邈先天性心臟病,后期會做手術 3.但這是超甜的文,不甜你們打我 4.前期涉及部分計算機比賽,后期涉及數據分析團隊創立,系架空私設,謝絕ky
蘇念穿書成了狗血瑪麗小說里男二的惡毒老婆 面對身價千億,每天在800平米的別墅醒來,身邊無數傭人伺候,卻沒有愛情的人生。 穿越過來的蘇念,當即對著老天重重的磕了三個響頭。 從此替原主過上了「悲慘」 人生。 只不過一不小心養的天才崽崽搞死了原男女主。 當蘇念以為就這麼過「悲慘」 日子過下去之後,結果一下子就重生到了原點, 看著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的白蓮花女主。 蘇念嘆了口氣,沒事,只要再生出崽崽就可以再次躺贏。 接著她為了生出天才崽崽,就開始拚命的討好便宜老公。 但是蘇念做夢就想不到她的便宜老公厲北琛居然有了讀心術 等揣上崽崽的時候,她才意識到不對勁了,上輩子早死的便宜老公怎麼不出事了? ? * 當厲北琛生病,蘇念衣不解帶的照顧 厲北琛還沒有來得及感動就聽到蘇念的心聲【唉,厲北城就是大冤種舔狗,我只不過跟女主說他這個病要傳染,女主就跑了】 當蘇念在女主面前發表長篇大論愛情宣言,感動周圍一票人的時候 厲北琛聽到蘇念的心聲【還有多久才走完這個劇情,別耽誤我去857的時間! 】 當蘇念和女主一起哭的時候 厲北琛聽到的心聲是【幸好我在來之前用洋蔥塗眼睛了,跟我比誰能哭! 我卷死你! 】 厲北琛:……
林白榆從小到大順風順水,受的傷都會很快消失,就連感冒也不例外。 直到十七歲,她做了一個夢。 夢里的她和現實世界相反,不僅沒錢,還被當成賺錢工具,最后甚至瞎了。 就連救她的反派也沒好下場。 · 隋欽活在黑暗里,白天上學,晚上打工,偶爾還要干架,生活一成不變。 除了身上總是莫名多出來的傷口和病痛。 直到一個眉心染紅痣的少女闖進他的生活,“隋欽,現在輪到我救你了。” 隋欽冷笑,以為自己是菩薩嗎? · 沒想到,所有人眼里的白月光,成為了隋欽不可言說的秘密。 “小菩薩,你要怎麼寵我?” · 很久以前,隋欽向菩薩許了個愿。 “求你歲歲平安,即使世界顛倒。” · 白榆是星星的別稱,所以林白榆的小名叫星星。 高考后,林白榆問:“阿欽,你想學什麼?” 隋欽:“想看一輩子星星。” 后來,天文臺發布了一顆由他發現并命名為“林白榆星”的新行星,永載天文史。 萬眾矚目時,隋欽在社交軟件上寫下一句話: “獻給我的夫人,以及所有凝視宇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