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祝檸這兩天無聊得離譜,云初仿佛變了個人,聊天不懟了,倒是學會了敷衍,也不找出去玩,連親自去找竟還不答應,害突然有點不習慣。
直到凌晨深夜,被云初幾個電話喋喋不休地騙了出來——
“祝檸,喝酒嗎?”
“我有點不開心,你出來陪陪我!陪我喝酒!”
“別睡了!你朋友不開心了,你睡得著嗎?反正我睡不著!”
“我就在暗逸里待著,準備待到明天早上,你來不來!或者明天來給我收尸也行!”
祝檸:……?
祝檸不明白一個人怎麼可以作這樣,聽語氣里帶著些許醉意,說話都不太利索,終是不放心地打車去了暗逸。
“暗逸”是景城一家高端會員制酒吧,著名的夜生活勝地。
凌晨一點,正是熱鬧的時候,舞臺上有今年最火的地下樂團在搖滾駐唱,燈迷離,五十的鐳燈照得人眼花。
祝檸趕到時,云初正坐在角落的吧臺前,一手托腮,失魂落魄地盯著桌上的一個……生日蛋糕。
任誰看了都是有病的程度。
的側還有個男人。
這男人見過幾回,走近看不難認出他就是云初口中常說的“弟弟”——梁嶼,一個混球二世祖。
同是天涯淪落人。
祝檸在跟他對視的第一秒,幾乎就肯定了他必定也是被云初電話“擾”出來的,走過去坐下的同時,遞了個同的眼神給他。
梁嶼手指在吧臺上輕敲了兩下,見過來,打了聲招呼:“你好。”
還沒說話,云初就乖乖地拿刀切好,推了一小塊蛋糕到跟前:“來,請你吃。”
“有病?”祝檸一陣失語,緩了一下才道,“你怎麼了?大晚上的,在酒吧吃蛋糕,好奇葩啊!”
“哪里奇葩了?”云初臉上染著醉酒后的緋紅,亮晶晶的眼睛里有幾分迷離的醉意,一板一眼地說,“這家酒吧沒有規定不能外帶食進來啊,哦,只說了不能帶酒水飲料。”說完,又補充一句,“奇葩的是你。”
祝檸越想越覺得奇怪,但不太清楚發生了什麼。
其實,云初有時候也不是什麼話都跟說,尤其是家里的事,不太樂于告訴外人。
梁嶼說:“昨天是媽媽的生日,這蛋糕是給媽媽慶祝的。”
“哦。”祝檸點點頭,有點明白了,瞥云初一眼,“要不我們找個地兒吃個飯吧?或者去別待吧,這里太吵了。”
云初搖頭:“不吃飯。”
祝檸看臉不對,心疼地問道:“你吃飯了嗎?”
“吃了。”云初拍了拍自己肚子,篤定地說,“剛在家吃的。”
祝檸小小地白一眼:“我怎麼不信呢?”
跟梁嶼商量了一下,打算帶云初離開。
梁嶼同意了,想著這個蛋糕得收好一起帶走,不然酒醒了發現落在酒吧肯定鬧翻天。
于是,他讓祝檸看著云初,去找服務員給了點小費,讓他們幫忙重新包裝一下。
就在梁嶼離開那幾分鐘的當口。
后突然傳來一陣吵鬧,一個紋著花臂的男人指著一個十幾歲的孩兒輸出各種臟言穢語,低低的哭聲夾雜在燈紅酒綠中,令人難以忽視。
“不就你一下嗎?至于這表?不知道還以為強了你……”
“……”
“臭/婊/子,來這里上班還想著立牌坊呢?也不看你配不配,爺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氣!”
“……”
祝檸瞧了一眼,想著應該是個剛當酒陪沒多久的生,看上去還是個未年,周遭人冷漠得沒有一個人幫忙。
嘆了口氣,朝四周掃了眼,不遠瞧見個正陪客人閑談的酒保,叮囑云初不要跑之后,快速走過去找他幫忙。
當喊到了酒保,轉返回時,花臂男了生一掌,生力氣小得險些摔在地上。
隨后,眼睜睜看著站在花臂男背后的云初不怕死地從隔壁桌拿了個酒瓶走過去,就這麼……往那人頭上一砸。
“嘭!”
現場恐慌一片。
花臂男頭上流出了,怒火攻心地轉,抬手想揍。
正巧,梁嶼回來抓住那人,剛準備跑的云初見狀回來又狠狠地踹了他幾腳,還專挑全最脆弱的地方踹。
男人雖紋著花臂,卻個頭沒有梁嶼高,輕而易舉地被控制住,臉都丟盡了。
還被云初這麼一踹,下半得直接蜷在了地上求饒。
“打架了!打架了!”
附近有人起哄喊了幾句,不知道誰報了警,沒幾分鐘警車開了過來。
花臂男看見警察,哭唧唧地躺在地上耍賴,指著云初和梁嶼氣沖沖地控訴:“警察叔叔,這是什麼道理,你看這對狗男,就因為我看著比男朋友帥,將我打這樣?有天理嗎?”
云初:“……?”
目睹全程的祝檸罵了回去:“明明是你欺負這位生,人家看不下去幫了一把,什麼看你太帥揍你一頓,你……照照鏡子吧。”
花臂男:“你又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因為太帥被揍了一頓,怎麼想都難以置信。
幸好酒吧里有監控,還有被祝檸喊過來的酒保做了個目擊證人,來龍去脈很快就理清了。
花臂男先被送去醫院檢查。
云初和梁嶼被抓進了派出所做筆錄,順便被教育了一頓,大概就是告訴他們非必要況,不能以暴制暴,且見他們才十九、二十歲的年紀,下令要家長來贖才能離開。
梁嶼無奈地報了自家電話號碼,半小時后就來人了,臭罵一頓給他提溜了回去。
只有云初一個人孤零零地坐在長椅上,怎麼也不肯報電話。
警察心想是怕被家人訓話,鬧進派出所也不是什麼彩的事兒,好心勸:“小姑娘,看看時間,已經快三點了。現在沒有公車、地鐵可以回去,打車不安全,家人來接也是為了你的安全,別怕啊。”
“……”
“而且你將人打傷了,還得一下醫療費不是?那人傷得不輕啊,尤其是……算了,不說了。”
“……”
云初沒搭理他,大有一種大不了天亮了再走的打算。
警察小哥隔半個小時不厭其煩地來問一句,最后實在忍不住,要查家庭號碼打給父母。
云初急得翻手機,隨便給了一串號碼。
小哥笑著說:“早點給不就好了,這里有什麼好待的。被爸媽說幾句怎麼了?回家怎麼也比這里強,再說你理事的方式確實有點沖。”
“……”
云初抱膝而坐,依舊是一言不發,完全將他當了明人。
小哥猜應該是跟家里鬧矛盾了,拿起辦公桌上的座機,按給的號碼撥通了過去,電話里接的不知是什麼人,他意味深長地瞥了一眼云初。
打完電話,小哥對他的值班同伴小聲說:“這孩家里有錢的,電話居然是管家接的。”
“正常。”同伴喝了口水,見慣不怪,“剛男朋友被接走的時候,開的車也不便宜啊,應該是賓利吧?這得多錢一輛?”
小哥:“你我就別想了。”
云初對那串號碼背后的人并不抱什麼希,不覺得真的會有人親自過來接,方才只是不想讓警察打電話給云高朗而強塞過去的罷了。
困乏地抱著膝蓋坐了一會兒,閉著眼睛,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漸漸沉夢鄉。
在夢境中,有人問:當一個家徹底沒了你存在的必要,你會怎麼辦?
云初不知道。
很羨慕別人一家三口和樂融融的生活,也羨慕云礫生病有云高朗一整天陪著,這可是從來沒有過的待遇。
有人說太貪心了,云初不懂。
只是想要一個家而已,為何卻比登天還難。
不知不覺中,一陣不輕不重的腳步聲在耳邊響起。
片刻后,云初被醒。
猛然睜開眼睛,朦朦朧朧中好像看見了一個人。
室明亮的燈下,陸祁年只穿了件單薄的純襯衫,領口的扣子難得懶散地被解開了兩顆,出里面廓分明的鎖骨,背脊直,又冷又淡。
他遞給警察小哥一張銀行卡,接著右手拿起筆,在一張表上簽字。
云初怔怔地看著男人完淡然的側臉,有些不由自主地出神。
警察小哥不知跟陸祁年說了句什麼,見他眉頭微皺,旋即角了,理好一切,連抬腳走過來都不愿,直接站在原地無聲地看著。
見盯著自己出神,失了耐心地說:“走不走?”
云初撇了撇,無趣地打了個哈欠,起跟著他離開。
雖然不明白他為什麼會來這兒,最后也沒有問出口,但那個電話號碼是陸爺爺給的,想能約約猜到。
后,警察小哥盯著男人清瘦拔的背影,恍然大悟地說:“我說為什麼覺得眼,竟然是陸祁年的未婚妻,那剛剛那個就不是男朋友了。”
“陸祁年是誰?”
“你傻啊?鄴楓集團的總裁!打游戲,多看點新聞吧!”
“你逃不掉的。”他對她的愛,偏執成魔,無藥可救。被他關在別墅三年,洛桑每天想著逃跑,和他吵架,到漸漸不再吵鬧,不再說話,每日睡醒吃好三餐繼續睡覺。直到有一天,割脈作死自己,從鬼門關里被他拉回來。“除了離開我,你想要什麼我都給你。”傅時寒真的慌了,怕她永遠離開了自己。他帶她出門,陪她逛街,看電影,旅游,甚至放她一個人回學校讀書。“桑寶,理我一下好不好?”傅時寒低沉沙啞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洛桑抬頭看了他一眼,就真的理了他一下。“桑寶,要不要出去玩?”“不玩。”“桑寶,你跟那個男人稍微保持一下距離好不好?”“不……好。”“桑寶,最近你身邊怎麼多了好幾個男的?”洛桑︰“………”——將你畫地為獄,也願為奪你盈盈一笑,解開對你的捆綁。
餘歆檬愛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卻被他親手挖了腎,丟進了監獄三年。三年的折磨,一千多個日夜,把她對他的愛消磨殆盡。再次見麵,他紅了眼,她卻微笑著說:“先生,我們認識嗎?”她想遠遠的躲開他,他卻死皮賴臉的纏上了她。 …
昔日玄學大佬顧暮然醒來發現,自己成了顧家的替嫁千金。 顧家不忍自己親生女兒嫁入錢家,便想起了之前被自己拋棄的養女。 顧家真千金身體出現問題,顧家認為:是養女命中帶煞,連累她女兒。 父母便將主意再次打在她身上:“既然你和你妹妹腎臟匹配度合適,那就把你的腎臟給她一個,反正也不會死。” 顧暮然:姑奶奶的東西,可不是誰想碰就能碰的。 前世她玄學之力天下無人能敵,曾被封國師護佑一國天下蒼生,上達天聽,就算皇帝見她也得恭恭敬敬的。 她豈容這些亂七八糟的人在她麵前瞎蹦躂。 …… 某日,顧暮然給自己算了一卦。 卦象顯示,今天晚上會有一個機緣。 第一次見他,男人身上深厚的功德值就讓顧暮然心動。 “運氣真好,找到了長期飯票。” …… 他是受人尊崇的醫神,一身醫術出神入化,千金難約求醫問診。 她神算天賦無人知深淺,一眼知天命,一言測福凶,卦卦皆難求。 後來,無數大家族在知曉玄學大佬和醫神是朋友,為求一符紙,直接找上醫神。 醫神:“陸太太忙著呢。”
本書章節錯亂,請大家在站內搜索《錯嫁纏婚:首富老公乖乖寵我!》觀看最新章節~ 洛微是為了父親的公司才會嫁給了傅沉淵,在她的印象中這個男人根本就是一個不喜歡女人的豪門總裁,原本以為兩個人的婚姻不過是一個形式,可是沒想到后來這個男人開始慢慢轉變對她的態度!洛微就不明白了傅沉淵這般出爾反爾不覺得有違他高冷總裁的形象嗎?而且這個人對她如此的專情不會真的對她情根深種了吧!
戚玥追了顧淮四年,床上追到床下,追成了整個娛樂圈的笑話。 所有都以為戚玥離不開顧淮,連顧淮自己也什麽認為,所以他根本沒想到,這個他向來不放在眼裏的女人,有一天會先一腳踹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