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蘭帶著兩個孩子在書局里四轉悠,偶爾還拿起幾本書翻一翻,連蒙帶猜的也大概認識,一旁的栓子看的十分驚奇:“娘,你識字?”李若蘭立刻將書放下,干笑兩聲,“沒,沒,怎麼會呢,娘就是看看,看看。”
“我看娘是想認字吧,我也想認字。”張薇薇替李若蘭解釋道。
上一世,張薇薇在時期,機緣巧合下見過一個書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反正就是很好看,可以說是集合了對一個男子的所有向往。
那時候就在想,到底是什麼樣的子才能與之相配,低頭看看自己糙不堪的手和打著補丁的布服,自嘲地笑了笑,反正肯定不可能是自己。
頓時佝僂起子,默默離開,將這份慕藏在心底最深。
隨著年齡的增長,也長大親,那個書生的容貌已經模糊不堪,但當時自己的自卑以及對讀書人的向往,始終揮散不去。
清楚的知道,終其一生,只能這樣了,勞作、生老、病死。
“薇薇想認字啊,告訴娘,為什麼想認字呢?”李若蘭聽到這話,很興趣。
“我就是覺得讀書人好厲害,我也想變厲害,娘,孩子是不是不能認字啊?”張薇薇壯著膽子問道。
上一世的薇薇,雖然飽蹉跎,懦弱不堪,但依然單純地保留著對好生活的向往,心深還是那個涉世未深的小孩。
重新活過一遭,又有疼的爹爹和娘親,不想再像以前一樣渾渾噩噩,也想驗一把全新的人生。
“當然不是了,孩子當然可以認字了,薇薇想認字的話,等回家就讓爹爹教,娘跟你一起學,好不好啊?”李若蘭溫地說道。
“嗯——”張薇薇重重地點頭,抿笑了。卑微地想著,等認字之后,是不是就會擁有一個不一樣的人生,不用在沒有選擇的況下,嫁給那個對打罵的相公,大概也許可能會幸福的吧。
專心暢想未來的薇薇,冷不丁被抱了起來,扛在肩膀上,驚呼一聲,低頭一看,竟然是爹爹,“哎呀!爹,你嚇到我了,快把我放下來。”
“哈哈,爹爹今天開心,帶你去買好吃的!走嘍——”說罷,牽起李若蘭和栓子,一家人走出書局,張薇薇忍著意,讓爹爹抱了一會,就掙扎著下來,張清遠也不在意,可能兒想自己逛吧。
得知張清遠抄書賺了足足三百文,李若蘭挑挑眉,還高呢,怪不得都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呢,在價這麼低的古代,抄書的收可以用不菲來形容了。
而在張清遠告訴若蘭剛才拿到原寫話本的一兩銀子潤筆費后,李若蘭眼睛亮了,話本?不就是小說?這個自己啊,看來在古代活下去沒啥問題了。
不過還是得看看有什麼可以做的小生意,畢竟自己不會打絡子,萬一餡不好代啊。
可剛才看了一圈,這古代集市很是繁華,能想到的買賣基本上都有人做了,看來是自己想的簡單了,還以為在古代生存很容易呢,古人的智慧真是不可小覷。
一個月前張恒發現自己一天的時間多出了24個小時,與此同時他也被卷入到一場危險的游戲中…… 無限流,輕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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