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恐怖靈異 夜不語詭異檔案 第183章 日落格林蘭(上)

《夜不語詭異檔案》第183章 日落格林蘭(上)

當夕的最後一慘紅,淡淡的染在格陵蘭那一無際的冰原時,楊俊飛正舒適的坐在雪人酒吧寬大溫暖的氈椅上,打著橋牌。天籟小說

這個酒吧在離號稱最北極的城市─採金者市,約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鎮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雖然說它是丹屬地,但是因爲這裡實在太過貧瘠荒涼了,再加上前一陣子採金者市周邊的金礦已經所剩無幾,移民也開始大量的流散了。

當然,相對的,這裡的人氣更加日漸清淡起來。

雪人酒吧是在採金熱時開業的,平時還兼營食宿業務,而主人則是個微胖的丹麥人。

楊俊飛三天前來時,就喜歡上了這裡安逸恬靜的氣氛。

自己可以獨個兒一邊手拿著高腳杯喝著杜松子酒,一邊著厚厚的玻璃窗外晶瑩的純潔大地,沒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畫腳,要求自己調查這個、監視那個。

嘿,也可以個懶腰了!

“達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旁那個正用眼睛死死盯著玻璃窗上厚厚冰層的西方人。

“天!”那個達克的西方人,誇張的用手捂著頭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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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飛笑了笑道:“也不錯嘛,你就勉爲其難的陪我喝個通宵好了。”

達克眼睛一亮,卻滿臉爲難的樣子,苦惱的說:“我妻子一向不喜歡我喝酒,而且我還參加了戒酒聯誼會……”

“沒關係,貴夫人現在應該還留在家裡平安的準備晚餐吧。況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聯誼會這幾天也會放假。

“嘿,放著這麼大好的機會,不痛快的喝上幾杯的話,太對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說我不說,又會有誰知道呢?”

聽著楊俊飛的詭辯,這個達克竟然像揀到寶一般邊忠厚的笑,邊不住的點頭,最後終於忍不住說出了大實話。

“可是……我還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麼……”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楊俊飛當然不會讓到羊溜掉,“我跟你說啊,胃病這種東西……”

他賣力的替旁的西方人,做進一步的洗腦工作。他的眼睛依舊犀利有韻,一副恨鐵不鋼的可恨神,可是卻毫沒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實人喝酒的慚愧。

酒,是他的最,但總是一個人喝時,的確會讓人寂寞的。於是巧在他到寂寞的時候,遇到他的倒黴鬼就產生了。

就在他手腳並用、大張旗鼓、口若懸河的從法國大革命,再次講到酒對胃的好時,達克明顯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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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他,幾乎完全相信了酒這種東西─特別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科尼藩酒,是治療胃病的唯一良藥。

也就在他正猶豫著是不是先來一杯潘趣尾酒的時候,酒吧的門突然被打開了。

楊俊飛不悅的轉過頭,看了一眼那個出很大的噪音、打斷自己偉大演講的人。

沒想到的是,那個剛進門的人,也正打量著自己。

來人也是個東方人,是人。

雖然穿著厚厚的羽絨服顯得有些臃腫,不過還是遮蓋不住高瘦的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烏黑頭,頓時灑了下來。

由於開門時那聲突然的巨響,酒吧裡所有人的視線不由都聚集在了上,當拉下頭巾出自己的臉時,整個喧鬧的房間頓時安靜了下來。

驚豔!這是所有人的第一個覺。

這個東方人大約只有二十多歲,卻帶著讓人窒息的

也許是看慣了男人們臉上的驚訝,微微的衝所有人笑了笑,徑自走到楊俊飛對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對面坐了下來,一邊用黑白分明的目注視著他,一邊在出淡淡的笑意。

“我認識妳嗎?麗的小姐。”

雖然楊俊飛有一不好的預,但還是禮貌的用商業語氣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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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這句話,竟然惹得這位眼圈紅起來,以一種不可思議和悲痛絕相糅合的語氣起來:“天哪!你!你竟然忘記了我!”

“難道……我們在某個地方見過?”楊俊飛很鎮定的撓撓腦袋,然後又很有把握的說道:“不可能,像妳這樣的大人,我怎麼可能見了還會忘掉……”

這個人用雙眼吃驚的盯著他,許久,突然的用手捂著臉哭起來,像是到了莫大的打擊。

一邊泣著,一邊說:“你忘了嗎?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麼?”這種戲劇化的展,讓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鏡。

楊俊飛愣了愣,喃喃道:“我什麼時候多了一個未婚妻了!我,我怎麼不知道?”

這個自稱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厲害了,那種楚楚可憐的樣子,說有多人就有多人,惹得幾個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輕人熱沸騰、義憤填膺的走過來,想輕微的罰一下這位胡塗的未婚夫。

本來還想繼續裝胡塗下去的楊俊飛,自愧不如的看著這位純演技派的,明白再這樣下去,自己寶貴的假期又會泡湯掉,只好心不甘不願的將拉到了房裡。

“楊俊飛。男,三十一歲。二十歲時,開始就讀於國麻薩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學理系,並連續兩年得到最高獎學金。

“可是這樣優秀的他,卻在大三時因爲某件事突然申請退學。嘻嘻,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學院裡流傳甚廣,被引以爲學院的十大不可思議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著楊俊飛晴不定的臉,一邊扳著手指,一邊如數家珍的說著某人的歷史。

正想盤問來歷的楊俊飛,被一陣搶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牀沿上問:“妳還知道什麼?”

紫雪用手撐住頭,可的衝他吐了吐舌頭:“二十三歲時,這個男人在紐約開了一家名『念冰的偵探社。

“雖然這家偵探社的名字有些類似於酒吧,但是它的社長卻不是像嬉皮那樣含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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