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跟著你了,我正好也走這條路而已。”夕大眼睛一瞪,賭氣地道。
“這裏是西區。”沈清瀾提醒。
“額。”夕語塞,是要去東區的呀。
“那個,大姐姐,你跟我一起唄。”夕還是想跟沈清瀾一起,不知是不是不打不相識,對沈清瀾很有好。
“不需要,我們不同路。”
“那你去哪裏,我讓我哥送你。”
沈清瀾抬腳就走,後立馬傳來了腳步聲,還有姑娘微微地息聲,再次停下腳步。
“我們真的不同路。”
“我可以讓我哥送你,真的。”夕姑娘執著地看著沈清瀾。
沈清瀾心底無奈,“你為什麽要跟我一起?”
“因為我喜歡你啊。”夕口而出。
沈清瀾已經不想話了,從來不知道自己已經男通吃了。
“哎,大姐姐,我是認真的,我真的很喜歡你,你不想讓我哥送也行,你告訴我你什麽時候回京城,我們一起回去啊。”夕再一次跟上來,也不清到底喜歡沈清瀾什麽,但就是很喜歡。
“我是杭城人,去京城隻是玩。”所以我們不可能同路。
沈清瀾隨口扯了一個謊,雖然不討厭這個姑娘,但是也不願跟一起同行,想要一個安靜的環境。
夕這次終於停下來腳步,“大姐姐,你不是京城人啊。”很憾的口氣,還有一委屈。
“現在我可以走了嗎?”沈清瀾問道。
夕無力地點點頭,就在沈清瀾走了幾步之後,後忽然傳來夕的聲音,“大姐姐,那我在杭城的這幾可以找你玩兒嗎?”
沈清瀾沒有理會,徑直走了,沒有看見後的夕因為沒有得到的回應而黯淡的雙眼。
夕無打采得朝東區走去。
“夕,你怎麽連走路都不專心。”就在夕馬上要撞上一柱子的時候,一道男人的聲音從的頭頂傳來。
夕抬頭,看見是自己的哥哥盛宇,扯扯角,“哥。”
盛宇接過手中的行李,攬著妹妹的肩膀,“是不是坐火車太累了,這麽無打采的?”
夕不話,到了車上,依舊沒有話,與平日裏嘰嘰喳喳的模樣大相徑庭。
盛宇擔憂地看著,順手的額頭,發現溫度正常,微微放下心,這個妹妹從就弱多病,剛出生的時候還差點就養不活了,所以家裏人對總是擔著一份心翼翼。
“夕,你要是累了就睡一會兒,到了地方哥你。”
夕搖搖頭,看著盛宇,“哥,你我是不是很招人討厭?”
“怎麽會呢,你是我們全家的公主,怎麽會讓人討厭。”
“那為什麽那個大姐姐不願意跟我一起走呢?”夕嘟著,一臉的委屈。
“什麽大姐姐?”盛宇被的一頭霧水。
“就是在火車上見的一個大姐姐,坐在我邊,可漂亮了……。”夕拉拉,把跟沈清瀾之間的事竹筒倒豆子般地了一遍。
“哥,我從來沒有這麽喜歡過一個陌生人,但是這個姐姐上的氣息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連用了兩個“好喜歡”可見夕心是真的很喜歡沈清瀾,盡管這種喜歡來的莫名其妙。
盛宇倒是沒有想過妹妹是對口中的那個大姐姐產生了一些不該有的想法,但是對那個不理會妹妹的“大姐姐”也產生了一好奇。
自己的妹妹自己了解,因為從弱,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在醫院裏度過,邊基本沒什麽朋友,後來好一些了開始上學,但是夕子高傲,不喜歡那些因為份而跟玩的人,所以即使外表很開朗,嘮嘮叨叨的,其實心其實很孤獨。
盛宇妹妹的腦袋,“也許人家是真的有事,不方便與我們一起呢,而且都了是杭城人,並不住在京城,我們過幾就會京城,以後也不大可能會遇見。”
話雖然是這麽,但是夕緒一直不高,盛宇想盡了辦法逗開心,也不見夕有半個笑容。
他倒是想幫夕找到這個“大姐姐”,但是這裏畢竟不是南城,他們家在這裏沒有基,這次過來也是為了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更重要的是,夕連人家姓甚名誰都不知道,就是想托朋友去找,都沒有辦法。
結婚三年,黎歌還是完好之身!為了滿足婆婆抱孫子的心願,她將自己打包送給丈夫,想給他個驚喜。沒想到,丈夫給她了個更大的驚喜。看著眼前的驚喜,黎歌咬牙切齒。你不仁,別怪我不義!很快,黎歌找到了新的目標,怎料那個男人不是她想睡就能睡。「傅總!我錯了,我不該……」招惹你!「晚了。」傅司言攬過女人,「你已經懷了我的孩子,你跑不了了。」
三年前,他被下藥,拖了她上床;三年後,他沒認出她來,又拖了她上床;後來,她不敢穿絲襪,他會;她不敢撒嬌,他會;她不敢撩頭發,他會;不管她做什麽,他都覺得是在引他。最後,他不止要她的身,還要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