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孩邊,掏出一百塊放在面前的飯盒裡。孩懨懨的低著頭,猛然看見一百塊大鈔飄進飯盒裡,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果不其然,驚訝的擡起頭,恰好與他四目相對。
他故意裝作一副關切的神,言又止的凝視了一會兒,靦腆的走開了。
他知道自己長得不難看,又很會揣人的心思。要不然當年翁紅也不會死心塌地跟他在一起。
他一直拐過街角,走出孩視線之外才停下。然後的監視,一直等到到晚上收拾東西離開。他遠遠的尾隨,清了的臨時住,故意站在街對面,足夠遠,但又能讓發現的地方,裝作不經意的剛好被發現。
他就像一個初的男生忽然遇到心儀的孩那樣,火熱又矜持。孩很快發現了他。從孩反應來看,並不討厭自己,已經開始心了。
本來就是盲目的,沒有貧富,沒有階級,沒有醜俊,只要兩心相悅,它就是世界上最平等的易。
開局順利,他滿意的回家了。第二天,他白天故意沒出現,一張一弛,在孩心裡充分醞釀著期待。之後,在晚上幾乎相同的時間,他又出現在馬路對面。這一次,他大膽的朝孩招招手。
孩就像著了魔一樣,不顧一切的走向他。
他順利的把那個傻乎乎的小乞丐騙上車,心裡都要笑開花了。
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單純,社會底層,極度自卑,關。備這是個條件的人,可以輕易被任何人控制。
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如果你能夠進行嚴謹的邏輯分析,它其實並不難做到。當然,這也是天才和庸人之間的差別。
接下來就輕車路了。間隔了兩年再次作案,心中仍然充滿了激,他原本想過收手,只是想到自己還未曾完工的藝品,心裡難免到惋惜。直到現在他才明白,其實自己無時無刻不在重溫這種刺激的覺。
他開著翁紅的車,把孩帶進小區,進了自己家。他不擔心被監控拍到,他提早已經進行了理,這些稚的東西還能難住他嗎。
車停在樓下,他先觀察一下車外靜,現在是夜晚,小區里人本來就,確定周圍沒有人經過。他才帶孩下車。這個傻乎乎的小姑娘居然沒有覺察到任何異樣。
他把孩帶進家,讓在客廳裡等,自己去廚房準備肢解需要的工。就老老實實坐在沙發上等。他真是替的智商到悲哀。假如不是要必須馬上手,他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選擇這樣的目標。實在是不夠檔次。
之後發生的事就更加可笑,他本來還想著給孩喝點放安眠藥的飲料,沒想到誤打誤撞,走進了臥室,看到牀上翁紅的塊,連聲都沒有,直接嚇昏過去了。這倒省了他不力氣。
他把孩tuo了,用膠帶纏一個團,塞進冰櫃,等到完全凍了,再用鋸子把鋸12份。據拉桿箱的大小,拼積木一樣把塊整齊的碼放在裡面,不多不,剛好利用了全部的空間。他留下了一雙腳。倒不是因爲他覺得孩的腳漂亮,而是要保持他的一貫風格。
然後,他趁著天矇矇亮的時候,把裝滿塊的拉桿箱搬下樓,放進翁紅的轎車後備箱裡,開車上路。把箱子丟棄在他事前選好的朝公園天散花的雕像下。
做完這一切,他就像經歷了一場大考試,題目偏難,時間張,但最終他還是憑藉自己的天賦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唯一憾的是失去了翁紅。這是沒奈何的事,他已經給過機會了,只怪不好好珍惜。
餘下還有點兒收尾工作,肢解後的翁紅還存放在冰櫃裡。他連夜把翁紅的拉到老家倉庫存放,準備兩個月之後再棄。他必須保證一貫的作案風格,不能給警察留一點兒懷疑的可能。
回到家,他簡單收拾了一下,下午打算去單位看看。他要把一切做的天無。他準備好在跟同事們聊天的時候,告訴他們自己的妻子昨晚沒回家,問問他們,妻子有沒有跟那些認識的同事聯繫過。這樣可以很自然的把翁紅失蹤的消息提前散佈出去,便於警方未來調查時有人爲他作證。
他本打算開自己的車去單位,結果發現車怎麼也打不著火。想想單位距離不太遠,索就步行過去,正好溜溜達達順便想想怎麼圓謊,怎麼組織語言。
他故意繞遠去單位,給自己充裕的思考時間。可是,他無論怎麼計劃周全,也無法料到意外發生……
沒法預料的事才意外。
再聰明的人也沒辦法計算打雷下雨,生老病死。
他沒料到,正當他低頭橫穿一條車輛很的小馬路,一輛他都沒看清什麼牌子的轎車,從後以70邁的速度衝過來。他毫無防備的就被撞飛了。
實話實說,70邁的車速也不算特別快,只是把他撞出去幾米遠,他落在地上時意識還是清醒的。
但接下來,真正可怕的來了,肇事司機沒有下車,也沒有開車逃跑。他打方向盤調轉一下車頭,開車從他上碾過去。
他只是在新聞中看到過這樣的慘劇,肇事司機爲了免於罰,乾脆把傷者直接碾死。但他從未想到過,自己有一天也會這麼倒黴,撞上這種素質低下,道德敗壞的人渣。
人渣司機開車從他上碾過去,還覺得不過癮,又倒回來再碾一遍。然後把他這個天才的慘不忍睹的扔在馬路上逃逸了。
他就這樣鬱悶的死了。
聰明的大腦變了一坨爛,帶他天才的智商和驕傲一起腐爛,發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