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語廊,是聖保羅大教堂建築的奇妙之。
名字的由來是,你面對拱廊一端牆壁輕聲說的話,會清楚地傳到對面的牆壁。
方心佩震驚地看著對一端的程敬軒,耳邊不斷傳來他的耳語︰“永不相負、永不相負!”
覺得嚨口,像是哽了一塊什麼似的。
想要回答,卻語淚先流汊。
永不相負……
這句話,承載了多大的決心!
從不敢奢朕。
午夜夢回,得到他一個溫的凝視,就已經覺得滿足。
可是,他在聖保羅教堂的耳語廊,對說︰“永不相負。”
莊嚴的教堂,讓對程敬軒的這句誓言,信任無。
相信,至在這一刻,程敬軒是真誠的。
淚眼朦朧地看過去,程敬軒的嘆息聲約約。
然後,他向走來。
方心佩微微仰首,看著的神向走來。
“唉,我說了這麼多的心理話,卻沒有得到哪怕一個字的回應。”程敬軒無奈地說。
“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方心佩低頭,不等他張開雙臂,撲進他的懷里。
“哪怕回一句也好啊!”程敬軒抱怨。
他這個主意,難道不夠浪漫嗎?
主角應該狂喜地沖向他,然後說一句什麼。
可是方心佩卻傻傻地呆在牆壁的這一頭,連一個字都沒有說。
他有點挫敗了。
不過,方心佩難得的投懷送抱,還是讓他“老懷大”。
好吧,這樣的別出心裁,總算沒有無于衷。
程敬軒心理稍稍平衡。
“謝謝你這樣說。”方心佩在他的耳邊低語。
“佩佩,等著我把你明正娶回去。”程敬軒恨恨地攬住的腰肢。
“沒有必要。”方心佩搖頭,“只要你邊沒有別的人,我可以不在乎名份的。”
“不,我會給你。”程敬軒認真地說,“走,我們對著祭壇……”
“我相信你的誠意。”方心佩聲打斷了他的話,“只要心中有彼此,不用對著祭臺許下諾言。因為,它早已經在我們的心中。”
程敬軒地擁住,渾然不覺周圍的注目禮。
也許,在教堂里,他們的這個作,是不合時宜的。
但是有什麼關系呢?
從沒有一刻,程敬軒覺得自己的心靠得和方心佩這樣的近過。
離開聖保羅大教堂的時候,已經是下午。
兩人互視一眼,忽然莞爾。
不知不覺間,竟然錯過了午餐。
“倫敦城是商業中心,有很多簡餐店,不會耽誤你太久的時間。”程敬軒笑著安。
方心佩臉紅︰“都是你在教堂上……”
雖然嗔怪,可是臉上卻漫著笑容。
隨著兩朵紅霞,一直飄到程敬軒的心里。
他希,能夠永遠保有的笑容。
“下午可以去倫敦塔,也是游人興趣的地方。不過,說實在的,它九百多年的歷史中,大部分的時間,是令人恐懼的。”程敬軒指著地圖上的標記說。
“為什麼?不是一座橋嗎?”方心佩咬著三明治問。
“你說的橋,倫敦塔橋,竣工于維多利亞時代。小尖頂的塔樓和餃接天橋支撐著整個架構,一會兒我們會經過,可以站在天橋上看河上的風。”
“哦,那倫敦塔是什麼?”
“簡單地說,是監獄。除了數幸運者的生活環境相對舒適一些,大部分人都無法活著出來,在飽折磨以後,就在陶爾希爾附近被死。”
方心佩奇怪地問︰“一所監獄,也會為游人必到之地?”
“人們主要是對塔中的寶和收藏興趣,有十頂王冠被收藏在那里。當然,最近制造的王冠並沒有收藏在倫敦塔,它是查爾斯王子被封為威爾士親王時制造的,目前收藏在卡地夫的威爾士博館里。”
“那倒是值得一看。”方心佩喃喃低語。
“除了王冠,還有其它一睦寶,比如金制的空心球,十字權杖和寶劍。”
“那我們快走吧。”方心佩用紅茶過下里的三明治,“現在已經不早了,我還想順路去倫敦博館!”
“倫敦有兩座博館非去不可,大英博館和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館,倫敦博館倒是未必需要到此一游。”
“看時間吧,如果來得及,我們就去游一游。”方心佩站起來拽住程敬軒的胳膊,臉上滿是笑意。
對于這樣的笑容,程敬軒覺得自己沒有拒絕的底氣。
所以,認命地站起來︰“好吧,去倫敦塔。”
時間有點,所以倫敦博館只是在大門外停留了一會兒。
因為他們趕到門口的時候,博館已經停止售票。
“真不敬業,閉館時間這麼早……”方心佩抱怨。
“英國人比法國人要好一點,星期天還能開館。法國人一到周日,全民休息,你要買塊面包,都要提前買回家。”
“有這麼夸張嗎?”方心佩失笑。
“下次帶你去黎,你就能領教了。”程敬軒嘆息。
黎……
方心佩臉上出了向往的神。
霞里,的-,近乎半明。
程敬軒想也不想︰“佩佩,我們干脆直接從倫敦飛黎吧!”
“那怎麼行?”方心佩搖頭,“我覺得單是一個英國,都不夠呢!”
“我的意思是說,再請幾天假。”程敬軒笑著說。
方心佩搖頭︰“不行,我的年假只有十天。”
“沒關系,再接著請事假。要不,病假也行,我讓人替你打病假條。”
“就算我能走得開,可是你呢?”方心佩嘆息。
“我?”程敬軒不甘心地說,“遠程也可以作的。”
“你的工作哪里有這麼輕松啊……”
方心佩搖了搖頭。
“我可以的。”程敬軒只想去圓方心佩的夢。
“別勉強自己。”方心佩握住他的手,斜倚在他的膛,“能有這樣的十天,我已經很滿足。努力了這麼久,爭取了這麼多,怎麼可以輕言放棄?”
程敬軒沉默,緩緩地把擁住。
“佩佩,以後我會帶你去黎,去埃及,去羅馬,去你想去的地方。”他喃喃地說。
“好,哪怕我們兩個年紀大了,我也會等你實踐你的諾言。”方心佩聲說。
“我不會食言。”程敬軒低頭,吻住的額角。
遲疑了一會兒,沒有再繼續下去。
“倫敦是個時尚的大都市,雖然倫敦時裝周沒有黎時裝周、米蘭時裝周和紐約時裝周的名氣大,但畢竟也躋四大時裝周之一,許多品牌還是值得買的。”
方心佩搖頭︰“我對服的牌子,並沒有特別的鐘。”
“既然來了,現在晚餐時間又有點早,不如去逛逛。”
“我真的不喜歡逛街,哪怕是倫敦的街。”方心佩攤了攤手,“事實上,以我的薪酬水平,還無法穿路易?威登之類的牌子。”
“可是我……”
“也許,我一輩子都不可能心安理得地用你的錢買華服裳。”方心佩苦笑著搖頭,“從小的教育讓我知道自尊自,有時候走極端,可是沒法改變。”
“好吧,我不勉強你。”程敬軒無奈地放棄勸說,“雖然以你的薪水,偶爾買兩件也算不上什麼。”
“要看各人的消費理念,我不會把一個月的薪水去買一件名牌服裝或者一個名牌包袋。”方心佩搖頭,“讓我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不要試著改變我。你的層次,我一時半會走不進去。”
“好吧,那我們去聽歌劇。”程敬軒只能投其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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