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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出馬仙》第六十九章 仙家天條

 我想了想,覺得這里所說的“哈”,應該是“蛤”,也就是蛤蟆,青蛙。

 青蛙當然也是有靈的,但是修煉仙的,還真不多見。

 我不由想起了小時候發生在老家的一件事,那是我大概十歲那年,有一次跟小伙伴們去河邊逮蛤蟆,遇到一件離奇的事

 住在農村或者家附近有小河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逮蛤蟆是一個不分年代的年樂趣,我們那里都是用木綁上一磨尖了的,三五個就吆喝著去了河邊,然后就在河岸邊和草叢里以及石頭里找蛤蟆。

 一旦被我們發現蛤蟆的蹤跡,躡手躡腳地走過去,眼睛盯著,一下子扎過去,扎得準的,直接穿膛破肚,扎得不準的,就可能扎在上,頭上,總之那個蛤蟆最后的下場就是被我們串一串,拎回家,剝皮下鍋,特別香。

 還有的人比較高級了,他們會弄一種手搖的發電設備,一端也綁在鐵上,然后清晨起來,專門找路邊的小河,還有存水的石頭,帶電的鐵往水里一,只要那附近有蛤蟆,分分鐘就翻了肚皮浮上來,乖乖做了俘虜。

 這個游戲差不多全國各地的小孩子應該都玩過,只不過是方法不同,吃法也不同,有的是水煮,有的是油炸,還有直接烤著吃的。

 但偏偏就在那一年的夏天,我們一起去逮蛤蟆的幾個小伙伴里,有人出事了。

 確切的說,應該是他爸出事了。

 那個小孩什麼我已經忘了,就記得小名是做小石頭,那天逮蛤蟆回家,他晚上睡了一覺之后,就發起了高燒,渾就像長了一種奇怪的皮癬,變得通紅通紅的,不斷的喊,最后自己把皮都抓破了,鮮淋漓的,用了藥也不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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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爸急壞了,四找人想辦法,又各種燒香拜神,折騰了三四天之后,還真的慢慢減輕了癥狀。

 他本以為沒事了,可沒想到,這怪病好像會傳染,他兒子剛好一點,他又起了一的紅皮癬,而且比他兒子更嚴重,都不能,一就猶如剝皮般的疼痛。

 幾天后,他全的皮似乎真的開始慢慢蛻皮,上通紅通紅的,人也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去醫院也沒轍,只能躺在家里等死了。

 這天晚上,小石頭睡覺的時候忽然坐了一個怪夢,夢到一個穿綠服的人,大腦袋寬,氣呼呼地對他說,你們家剝了我的皮,欠了我的命,終于該還了。

 第二天,小石頭把這個夢對家里人說了,家里人也覺得蹊蹺,就去找到一個當地的大仙求救,結果那個大仙一聽就明白了,對他家人說,那個穿綠服的就是一個青蛙,它是當年被小石頭他爸活剝了皮而死的,死后它一靈未泯,修煉了幾十年,仙了,現在是回來報仇的。

 當然,所謂的仙了,只不過就是說那個青蛙得了道,靈,還遠遠稱不上是仙,就已經能夠把人折騰得生死不得。

 那家人一聽嚇壞了,趕忙求大仙救命,那大仙說,救你可以,但是必須答應那只青蛙的要求,否則,必死無疑。

 最后又折騰了一番,那家人聽了大仙的話,在家里給那只青蛙放了個香爐,每天早晚三炷香,虔誠念誦佛號一百零八次,這樣又過了一個多月,小石頭他爸才漸漸好轉。

 又過了三個月后,大仙就告訴他們,不用再燒香念佛了,那只青蛙已經得到超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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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那之后,不但他們家再也不敢捉青蛙逮蛤蟆了,我們那的小孩聽說了這件事之后,也都嚇得不行,所以,我們那的蛤蟆著實是過了幾年好日子。

 現在想想,傷害一只青蛙的因果報應尚且如此,周家殺害幾十條人命的罪過,不可謂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罪惡滔天了。

 這也就是老周家祖上尚有余蔭,庇護后人,否則的話,他們家早就家破人亡,不知道多慘了。

 胡思想了一番,我收起思緒,繼續往下看。

 剛才說到鬼仙里面還有日本的鬼,我想了想,這日本的鬼,無疑就是當年侵略中國的那些,但是,他們居然也能修煉仙?

 不過轉念一想,他們也是橫死鬼,不甘下地獄回,所以要是修煉的話,應該也可以的吧?

 再說了,咱們這邊的曹地府,應該也不會收這些外國鬼吧?

 想到此,我不由腦大開,又是好一番胡思想,過了半天才把差點飄到國外的思緒給拉回來。

 繼續往下看,師父又簡單介紹了一些出馬仙的基本常識,然后接下來的,并沒有先講如何給人看事查病,或者是頂香立堂,而是先將出馬仙的規矩列了出來。

 他說,出馬仙的規矩,就是仙家之中的“天條”,共是六條重罪,十八條輕罪,另外還有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三十六條。

 不知為什麼,看到這里的時候,我的右眼皮突然沒來由的劇烈跳起來。

 我的目在日記里面的文字上緩緩移

 六重罪:

 1. 無辜惱害殺戮常人者雷誅不赦。

 2. 心不正、惡毒之極、修邪法者雷誅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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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化為半人形或人形jian常人者雷誅不赦。

 4. 盜常人氣煉丹以至常人死傷者雷誅不赦。

 5. 依仗法天象興風作浪者雷誅不赦。

 6. 盤踞鄉里作禍村寨無辜散災者雷誅不赦。

 十八輕罪:

 1.信口雌黃誹謗圣賢者折損道行。

 2.假借先圣疑常人者折損道行。

 3.為貪口腹無故殺生者折損道行。

 4.空無因緣降災常人者折損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滅道行。

 6.擅自擾鬧佛道殿堂者護法廢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還有諸如為報私仇的,破壞因果的,妖言世的,破壞人倫的,幫惡人斂財的,任意附的,嫉嫌供奉微的,都屬于十八輕罪。

 但這最低的也都是折損道行,嚴重的道行全毀,不過這還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條重罪,任意哪一條都是雷誅不赦,也就是直接誅殺,形神俱滅。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條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則屬于更詳細的一些規定,若犯,未必折損道行,但對修行不利。

 大抵容,就是規定仙家要戒殺、戒嗔、戒貪、禮敬圣賢,為佛道護法,不許常居煙火之地,不得妨礙常人生活,應以修道正果濟世利人為先,名利放于其后。

 還有,不得隨便顯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煩惱。

 除此之外,還規定了哪些況下,仙家可以出手懲戒、施加手段,還有哪些人可以收為香,哪些人不可以強收。

 可以說,仙家的規矩是非常嚴格,并且很講道理的。

 我不由明白了,為什麼蟒天花沒有經常出來和我通,也沒有干涉我的生活,而是讓我自己好好修行,原來為仙家,和凡人和香之間的規矩還這麼多。

 我本來還想繼續看下去,但看到這里就已經頭昏腦漲,眉心也一陣陣的作痛,趕忙放下,屏息靜氣,盤膝而坐,過了好一陣子才慢慢緩過來。

 看來,這本書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圇吞棗,我還是留著慢慢看吧。

 又過了一會,我閑著沒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師父說賺錢太多不好,那我索就把上富的那筆錢轉給家里,正好家里的房子也該修了,如果我爸他們要是不想修,就拿著那筆錢在縣里買套房,做個小生意,剩下的錢,也足夠他們安晚年了。

 想到這里,我便去了一趟銀行,打算把那一百萬一分不留,全都寄回家里。

 但我萬萬沒想到,這筆錢果然給我惹出了禍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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