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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的前妻》第八十三章

一點小傷是不要,不過,也要躺在醫院裡占人家的病牀休息個二三天,當然——如果某人更過份的要求,直到沒有傷疤才能出院,那這個了點小傷的男人,大概寧願自己是重傷。

呢?佟雪歌呢?那人呢?來見我——”,獨立專屬病房,傳來男子的低吼,他已經忍聲忍氣的在醫院裡窩了三天了,除了第一天雪歌還算的陪在醫院裡照顧他,之後,就閒閒回到別墅不再到醫院裡來了。

“是他自己說不要的不是嗎?這點小傷,他完全都不放在眼裡”。

是啊,這點傷他自己都不放在眼裡了,那別人又怎麼會給他放在眼裡,這話,還是讓佟笑禮帶過來的。

除了三餐雪歌親自煮的飯菜之外,連個人影都沒有見著。

現在——

剛剛——

又從佟笑禮的口中得到了更過份的話語。

“抱歉——”,佟笑禮要非常努力才能止住即將衝出口的大笑,老天——就說嘛,唯一能治得住大哥的也只有雪歌了,一句話,就算他再不願也會乖乖的照做,一個男人,能如此容忍一個人,可以想像,這個人在這個男人心目中到底是什麼地位了。“大哥,雪歌代了一遍,所以——不知不轉達”。現在大哥只是大吼而已,他還以爲大哥會直接拆了這家醫院,然後再以沒有地方可以住的理由搬回家去。

代了三遍?”拓拔殘咬牙關,“該死的就一點小傷已經好了,留個疤有什麼不好,那是男人英勇的勳章,有些人想要還要不到”。他上的大傷小傷多不勝數,有些疤痕到底是怎麼來的他都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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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好,讓他除疤。

“大哥,雪歌是在氣你不小心,要是槍再準一點,下一次中的是心臟,你連除疤的機會都沒有了”。佟笑禮直搖頭。

大哥有時候還真是如同雪歌所言一般,是個長不大的小孩子呢。

不過——

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好嘛。

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心,我是白癡嗎?傻傻的讓人家——”冷哼一聲,因爲某個小不起他。

“你是故意的——”,佟笑禮提醒。

拓拔殘黑沉的俊臉微微一僵,而後,轉頭,狠狠的瞪著佟笑禮,這個跟在他邊十幾年的男人,好吧——“你不會吃裡外吧”。危險的靠上前去。

“當然不會——”,聽裡外對他而言也沒啥好,他又何必呢,現在這樣就好,“大哥,你可別忘了,那個人不是別人,是雪歌,以的聰慧,哪裡會不知道其中原委嘛,你不惜自己這是最大的問題所在,不過——大哥,你先別抓狂,就我和子南來看,這可是一件好事啊,要是以前,你就算心臟被轟了好幾個大孔,雪歌也不會有半點在意的,現在很在意,就算你只是一點點小傷,我和子南認爲,大哥就算在醫院再躺上個一年半載也是值得的”。洋洋灑灑一大堆的率論調。

前半部分拓拔殘還聽得進去,到了後半部分,他就越說越不像話了,什麼做再躺上一年半載也是值得的?

再躺個一年半載他就死了人。

那個時候,誰還有空去管什麼值不值得的問題。

“你沒有告訴,我要回公司理這件事嗎?”

“有,不過雪歌也說了,這件事已經拖了好幾年,不在乎急在一時,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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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來——

哼——

“安理呢?你爲什麼不帶他來”。他的兒子,他已經兩天沒有見到他的兒子了,拓拔殘臭著一張臉,盯著佟笑禮,彷彿在指責某人,這一切都是某人的錯。

看著拓拔殘這個樣子,佟笑禮可是哭笑不得。

雪歌不放人,他能怎麼樣?

搶了安理抱來醫院。

纔不——

大哥還能忍,就讓他忍著吧。

是越來越過份了——”,不再瞪著佟笑禮,拓拔殘一扯被子,下了地,換下醫院可惡的“制服”,著上黑襯衫,黑長加上黑皮鞋,頭髮是黑的,臉是黑的,他可是從頭都黑到尾,“車鑰匙給我,你留下來辦完手續再回去”。

不由分說,拿了鑰匙,拓拔殘便把佟笑禮留在醫院,他大爺,先行一步回家去了。

。。。。。。。。。。。。。。。。。。。。。。。。。。。。。。。。。。。。。。。。。。。。。

拓拔家

小馬初見雪歌的那一瞬間差點沒有的落下淚來,轉眼,他看到小安理,差點沒有高興的落下淚來。

不過,男兒有淚不輕彈嘛,有淚,他也給它往心裡流去。

分隔了好幾年,現在,該補齊的東西都補齊了。

拓拔家屋前的草坪上,小安理抱著小狗狗就是不肯放,這是佟笑禮養的,小安理與它是一見如故。

不過——

除了小狗狗,小安理還記一個人哦。

“媽媽——爸爸爲什麼還不回來”。擡起小臉,安理又問,這已經是今天的第八次了。

小傢伙念念不忘是好幾天沒有見過面的爸爸了。

雪歌的視線從書本移到兒子小小的臉蛋上。

“過一會就會回來了,安理不要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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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聽到媽媽的回答,小安理心安的很,乖乖的跟小狗狗玩兒,等著爸爸回來。爸爸是疼安理的人哦,所以——安理也要關心爸爸。

因爲媽媽說,安理是媽媽的孩子,所以媽媽要關心安理。所以,安理是媽媽的孩子,所以安理也要關心媽媽。

爸爸和媽媽是一樣的,所以,他也要關心爸爸。

聽小馬叔叔說這裡纔是安理真正的家呢,他還不明白什麼真正的家,以前的家也是家啊,有外公,有外婆還有新來的舉韶舅舅。

不過——

他也喜歡這裡,這裡每一個人都對他好好。

“夫人,午餐的材料已經準備好了,是先準備大哥的那一份嗎?”小馬匆匆而來,恭敬的站在雪歌邊,如此詢問。

擡眸,雪歌輕笑。

“小馬,跟你說過多次了,我已經不是夫人了”。他就是改不了口。

小馬臉一陣通紅,“對不起,還是改不了口”,習慣了嘛,就是再隔個三五十年,怕是也同樣的改不了口。

微微搖頭,雪歌仍是失笑,“好吧,也不勉強你,食材放著好了,也不需要再特別準備他的食”。料想,笑禮去跟他一說,那個彆扭的男人一定會衝回家裡來。

哈——

也難以想像拓拔殘除疤的樣子。

前幾天匆匆回到南部,從醫院到拓拔家之後才拔電話報平安,那邊,張伯和張媽放了心,也不急著讓回來。

畢竟是的“前夫”有事,曾經有著親關係的人呢。

“雪歌,這一次會在南部呆多久”。張舉韶接過電話後,如此問。

雪歌微微一怔。

片刻之後,纔回道,“還不清楚,回去之前,我會給家裡打電話的,舉韶,好好照顧爸媽”。

“我會的,我們都很想安理”和你,“如果沒什麼事,就快點回來哦”。

“嗯——”。

快點回去嗎?

經過這一次,再度的踏上南部的土地就算真的回到了花其鎮,怕是也不能呆長吧,拓拔殘會許嗎?

默然失笑,這種事,連去求證都省了,他,自然是不許的。

眼,凝著書,一行行字,記錄著一個個彩的故事,此時,卻不了雪歌的眼,的思緒,飄得遠遠。

拓拔殘是不同了。

他爲了安理而變。

也爲了而變。

是的,現在的拓拔殘,早就不是幾年前的那個霸道,兇殘且無冷酷的男人,他雖然有時候格不大好,像個小孩子一般的鬧彆扭,那,也是因爲——

住在他的家裡,想的太多——

有些事,也越來越清晰。

他,是在乎的。

估且不論,這個問題太沉重,世間有太多的和睦夫妻,安安平平的過了一輩子,都無法將喜歡,依這類的,轉化爲

,在乎他嗎?

或許吧——也可以說是一定的,但是,不如他來得多。他的緒會時常的因而波,而且,是得相當厲害的那一種。

——

到的影響有限。

這或許跟曾經的生活,和如今的格極有關係。

就是這樣一個人啊,能強求嗎?就是心中有些什麼,理智的格也不會做出如同拓拔殘一般瘋狂的事來。

那個男人,吃醋了,吃舉韶的醋,所以,想方設法的想把帶回南部,最後,卻用了最不高明的手法。

男人——

有時候明,有時候,卻有點傻。

這樣的他——

或許,更能人的眼吧。

是誰。

。。。。。。。。。。。。。。。。。。。。。。。。。。。。。。。。。。。。。。。。。。。

跑車如風一般,以著極致的速度進車道,自響應的門,開了之後,衝進拓拔家,然後,剎車聲,刺了屋所有人的耳。

“大哥——”。

“把車停好”。

“是”。

呢?”。

暫時充當泊車小弟的兄弟不解的看著這位高高在上的大哥,是誰?

“大哥說的是?——”腦中靈一閃,“是大嫂嗎?就在那邊的草坪上”。手一指,那一方,雪歌和安理,還有一隻狗——

丟下人,拓拔殘直接往那邊衝去。

泊車小弟萬分慶幸。

幸好幸好,自己的腦袋瓜子還不算笨,連大哥好此高深莫測的話也能答得出來,而且是正確答案哦——

哈哈——

看來,他的未來也是無可限量的呢。

速度很快——因爲他的很長。

他的車速更快——因爲他不要命。

直到拓拔殘靠近,才發現,有三雙眼睛直直的盯著他,連小小的移一下都不曾。雪歌的明眸,安理的可眼眸,還有,笑禮養的那隻狗的狗眼——

“安理,想不想爸爸——”,原本還沉沉的俊臉,此時此刻,不但見不到半點,反而是晴空萬里,笑得就像一個好爸爸一樣,朝著小安理出雙手,期待著兒子能飛撲進他的懷裡,父子親

“想——”,點著小腦袋,安理回道。卻沒有飛奔向前的意思。因爲,雪歌把安理拉到了邊。

然後,完全無視他的存在,“小馬,讓安嫂過來一下——”,安嫂是拓拔家的僕人,現在的另一項任務是有些時候,要小小的照顧一下小安理。

不一會,安嫂出來了,牽著小安理的手進屋去吃東西去了。

拓拔殘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兒子被人帶走,雪歌擡眸,看著直立著的高大男人,他的格健碩,不過,他似乎永遠都不需要健,天知道他是如何保持的。

“不過來坐嗎?你可是病人”。凝著他的眼,閃著笑意。

“病人——”。拓拔殘一個大步,在雪歌邊坐下,眼中的笑,格外的刺眼,好吧——他當然知道這個人正在嘲笑他呢。“現在已經康復出院了”。他悶悶的道,這一切還不都是因爲

否則的話,他跟醫院一點邊都沾不上,更不要說是病人了。

“笑禮呢?”。那車,是笑禮的,車回來了,車的主人卻不見了。

“在醫院——”

“好吧,既然你也從醫院跑回家裡來了,咱們就剛纔的事好好的談一談”。平靜的小臉,清澈的眼眸,瞧著拓拔殘是一陣的鬱悶,剛纔的事?剛纔有什麼事好談的?他剛纔有做什麼過份的事嗎?

沒有——

那——就不怕談了。

“什麼事?”。開口有些不願,畢竟他可是個大男人。

現在,卻在氣勢上矮了一截。

“開快車——在你兒子面前——你覺得四歲的孩子有沒有能力有樣學樣?”。聲問道,活像在徵詢他的意見一般。

拓拔殘臉上的表一僵。

剛纔的事,原來是指這一樁——

“安理還小——”。

“足夠大了”。

“他才四歲——”他在據理力爭。

“他早就上稚園了,而且,在班上極爲活躍,從他將園裡的事帶回家裡,足夠證明,他的學習能力很強”。

強到,就是他這個當人家老爸的也該自慚形愧。

他的兒子,是個小天才。

“那——”。

“所以,當爸爸的,請樹立一個好榜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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