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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互換人生》第39章 第 39 章

 村里沒幾人舍得花錢買報紙,婦主任為了宣傳工作,經常免費給大伙讀報紙。

 攤開報紙賣力把頭條新聞講給大家聽。

 原來前天33路公車有四個攔路悍匪上車搶劫,車里十幾個乘客,愣是沒人敢反抗。講到這里,大家的積極都吊起來了,這個家屬區除了小孩,哪個大人沒坐過33路,這可是關乎大家自安全的大事,每個人都提心吊著膽。

 婦主任賣起了關子,“你們猜后來怎麼著?”

 大伙立刻發散思維,有的猜被搶了。有的猜被打了,有的猜乘客被占便宜了。這些猜測都是他們早些時候聽說的案例。有理有據,并不是胡編造的。

 婦主任見他們猜不出來,笑著揭,“后來有個小而出,把其中一個路匪打死了!”

 這話一出,所有人都不相信,一個小孩能打死一個年的路匪,這怎麼可能?

 “吹的吧?怎麼可能。你要說是個年男人打死對方還差不多。一個小孩……”石□□一個不相信。人的力天生不如男人,更不用說還是個孩子。

 其他人也跟著附和,“就是!這怎麼可能!”

 婦主任見他們不信,把報紙抖出來給他們看,“真的,我不騙你。就是個八歲小孩,小花。當然不是赤手空拳打死對方,而是拿槍。”

 聽說是真槍,大伙還真信了。如果用的是槍,那的確有可能。

 王拍著掌,贊不絕口,“哎喲,這孩子將來了不得。膽子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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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生牛犢不怕虎。要擱我,早就嚇得尿子了。”

 “誰說不是呢。別說開槍,我連拿槍都不敢。”

 大家贊嘆過后,又開始好奇,“一個孩子哪來的槍啊?”

 “就是啊。現在槍可不好弄。”

 和平年代上哪弄槍啊。再說了,這玩意也不便宜啊,哪家大人心這麼大,敢給孩子買真槍玩。

 婦主任解釋,“在路上撿到的,以為是玩槍,沒想到居然是把真槍。”

 眾人恍然大悟,“怪不得敢開槍呢。估計就是嚇唬對方。”

 大家覺得自己找到真相了,要是真槍,這孩子未必敢,畢竟那可是殺人啊。

 “大家以后坐車可得小心著點兒。”

 “是啊。太了。”

 唐在聽到這個故事時,忍不住想到昨天被請到警局錄口供。原來孫當時撿到的是把真槍,得虧沒讓玩,這萬一出點啥事,那可不得了了。唐嘆了口氣,提醒大家,“現在世道啊,尤其晚上,經常有混混打架。有的手里還拿刀砍。”

 大伙嚇得不輕,紛紛問怎麼回事,唐況說了一遍。大家都有點害怕。

 剛剛一直充當形人的陸觀華湊到婦主任邊,向借報紙。

 看到報紙上面沒有他兒的名字,陸觀華長長松了一口氣。

 就在這時,有警車從南邊開了過來,就停在小賣部門口。大伙嚇得不敢,生怕出啥事。

 婦主任也有點害怕,但是領導,別人能躲,不行。大著膽子靠近,“警察同志?你們有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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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首的許警一眼就看到人群里的陸觀華。那麼多婦,只有他一個男人。

 于是許警就從車上拿了一面錦旗,上面寫的是“見義勇為”。

 雖然陸林希是為了保護自家財產才開的槍,但是的確救了其他人。所以當起得“見義勇為”這個稱呼。

 大伙看清錦旗,全都傻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陸觀華沒想到警察這麼高調,一時之間有點擔憂,他拉著警察到旁邊說話,“萬一被那伙人的家屬知道,那我兒豈不是有麻煩?”

 許警見他怕這樣,知道他在擔心什麼,拍拍他肩膀,“放心吧。那四個路匪都是外地人,他們至要坐八年牢,至于他們的家人恨不得跟他們撇清關系,連面都不肯,絕對不會找你兒報復。”

 他們找到當地核查四人份,看到他們的親人,沒一個肯來見人,理由是怕出路費。就連他們的父母都在罵:為什麼死的不是他兒子。做人做到這份上,可見這四個路匪在當地沒惹事。一人作惡,全家跟著遭殃,所有人都指著他們的脊梁骨罵。這年頭本本分分的人還是占大多數。他們的親人早就當他們死了,就連那個死的路匪,家人都不肯給他收尸,讓警察幫忙火化,骨灰隨便撒哪都行。

 他們辦案這麼多年,還是頭一回遇到這麼人神共憤的歹徒。最后警察好說歹說,死者家屬才同意跑一趟把尸領走。聽說人剛剛出了火葬場,骨灰就被扔下水道了,連找快地挖了都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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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觀華得知一切,長長松了一口氣。原來是外地人?那就好。

 許警看了眼屋里,“你兒呢?我們想帶去照相館拍張照片。”

 陸觀華還是不放心,“我是這樣想的。你們想在報紙上宣傳,我也不反對,但是用我兒的照片不合適。畢竟用的是木倉,普通百姓手里可沒木倉。你們可是寫用木倉,不就等于宣傳用木倉嗎?咱們可以……”

 許警知道他在擔心什麼,搖頭失笑,“不是。我們見義勇為需要發錦旗和獎金,上面需要落實到個人,必須有錦旗和照片。不是發到報紙上。只是部資料。”

 陸觀華恍然,原來是這樣,“那沒事。上學去了。下午4點半放學。”

 許警看了眼手表,“也沒多久。我在這兒等吧。”

 街坊四鄰見這幾個警察好像不是來抓人的,好奇心旺盛,湊過來問,“觀華,警察找你啥事啊?”

 陸觀華生怕那四人的家人打擊報復,轉了轉眼珠子,“我兒見義勇為,警察要帶去拍照。”

 還不等街坊四鄰繼續問,許警揚了揚手里的紅包,“還有獎金。”

 此話一出,街坊四鄰立刻聚攏過來,“哎呀,小希了不得,居然還能見義勇為呢。一個孩子怎麼見義勇為的?”

 陸觀華信口胡謅,“星期天我帶去市中心,路過一條巷子時,看到有個混混攔住一個姑娘要錢。姑娘不肯給,混混搶了錢就跑,正好他跑的方向是我兒這邊,腳絆了對方一下,直接把人家摔骨折了。”

 大伙聽得津津有味,忙不迭追問,“后來呢?”

 陸觀華笑道,“后來就把他送到警局了。”

 街坊四鄰議論紛紛,“路匪這麼猖獗?連市中心都有?!”

 “哎呀,我就說這小希長大一定有出息。你瞧被我說中了吧?”

 “小希真勇敢啊。居然敢絆路匪。”

 街坊四鄰通通恭喜陸觀華有這麼個出息的兒。

 作者有話要說:那時候治安特別。報紙上討論的不是路匪該不該打,而是該不該打死。有的地方政府為了鼓勵大家對抗路匪直接在報紙上登:打死路匪屬于見義勇為,政府會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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