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桃紅杏李白,迎春滿枝臨風擺,海棠開自在。
正是二月時分,春花滿山漫野,是沉醞了一個季節的熱烈。在荒地中,一座孤墳湮沒在蔓的迎春花下,無碑,卻不冷清。
男人手握馬鞭立于墓前,墨深服,銀白長袍,一個杏紅的香囊靜靜垂在腰間,若有似無地散發著干薔薇花的香味。一匹高大的白馬在不遠吃著草,在更遠的杏花林外,俊秀的年牽著馬靜靜等待著,偶爾往里面投過不安的一瞥。
男人抬起手,似想什麼,卻又僵地放下,眼中浮起復雜難言的神,隨即被濃濃的戾氣所代替。
“人,死是這麼容易的麼?”他微笑,驀然抬手一掌擊向孤墳。一時間之間花搖枝斷,落黃如蝶翻飛。
年遠遠地看見,驚得慌忙跑過來,只是這片刻間,男人已經連連發掌,擊得泥土四濺,削平了大半個墳頭。
“爺……”年想要阻止,卻又不敢。
男人沒有理他,又發了幾掌,直到看見里面已開始腐爛的人尸。沒有棺材,甚至連一葦破席也沒有,只是一破衫,就這樣靜靜地躺在泥土中,無數蟲蟻從上飛快地爬開。
男人手一,已蓄足力量的一掌再也發不出。
“怎麼回事?”他看著人面目全非的臉,問,聲音低啞難聞。
從年的角度可以看到男人不知是因憤怒或是其它而變得赤紅的眼,他不由打了個哆嗦,住心中的寒意,急急解釋:“回爺,是眉……眉林姑娘臨去前的意思。說……”小心翼翼地瞥了眼主子,看其沒有不耐煩,他才又繼續接下去,“說與其拘于棺材草席那一方之地,倒不如與泥土相融,滋養這一地春花,也好沾些。”
沒人再說話,只有微寒的風帶著滿山的花香輕輕拂過尸的表面,讓人竟是聞不到一腐臭。
“還說什麼了?”良久,男人方才低聲問,垂在側的手竟有些抖。
年沒有注意到,仔細想了想,然后搖頭,“回爺,沒了。”
男人結上下了一下,然后突然咧開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沒有……沒有了嗎?你竟是到最后也不……”也不念他一下,哪怕是恨。他將后面的話都咽了下去,等著它爛在肚子里面,然后手中馬鞭驀然揮出,將尸卷出了土坑。
“爺!”年驚呼,撲通一下跪在男人面前,哀求:“爺,爺……眉林姑娘就算再有不是,人死如燈滅,您就讓土……”
如狂般嗜的目令年不由自主斂了聲,長鞭揮出,狠狠在尸上。
“你想付予春花,我偏不許!”
再一鞭,沉悶的響聲中,破布飛揚。
“你想就此安生,我不許!”
惡毒的誓言帶著難以察覺的哽咽,一件銀白的長袍飄落,將沾染著泥土的腐壞尸掩住。男人突然彎腰抱起尸,幾個起落躍上馬背,然后策騎穿過杏花林向云天相接的地方狂奔而去。
二月來,桃花紅了杏花白,油菜花兒遍地開,柳葉似碧裁……
恍惚間,他似乎聽到人在耳邊低唱,如同去歲在那荒僻的山村中般。他靜靜地躺在床上,在院中晾洗,穿破舊的窗紙,如蝶般在他眼前跳躍。
第一章(1)
是四十三,與這里的其他人一樣,沒有名字。不記得來這里之前的事,除了那橫路上擋住馬車的滿枝梨白以及野地里片片的薺菜花。那是整個兒時的記憶。
蘇夏愛傅斯琛,可當她背著他生下他的孩子時,孩子卻被鑒定出不是他的。傅斯琛愛蘇夏,但卻隻能用傷害的方式愛她……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
—離婚前,盛司越說:“讓我跟這個不知廉恥的女人待在一起,我寧願去死!”離婚後,盛司越單膝跪地:“阿尋,沒有你我會死!”
陈燃和林至白在一起两年。 他对她太好,生理期总是会帮她暖小肚子,连她不爱吃的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他们会聊未来,林至白的计划里似乎总是有她。 他的眉眼很温柔,总是笑着跟她讲话,从不冲动与生气。 直到新春,陈燃才知道林至白有个未婚妻,而她的出现只是无聊的调味品
簡介: 春風一度,再見她才知招惹了最不應該的大人物。秦菀乖巧喊了聲“哥哥”,下一秒便被他禁錮虜獲。禁忌的愛在暗處野蠻成長,她寸寸淪陷,卑微入骨,他卻清醒如初,高冷矜貴。成年人的博弈,不見血卻刀刀刺中心髒。剜心認輸,離開後秦菀一心搞事業,偶爾會會高富帥、泡泡小奶狗,日子過得肆意快活,正妙不可言。怎麽一向高冷矜貴的盛先生先急紅了眼?“菀菀,我錯了,跟我回家!”秦菀冷笑:“查無此人,要不你去隔壁白月光家瞅瞅?”盛先生賴上來:“你才是我的白月光,要不讓我進屋,我給你證明!”
盛以安嫁給了云城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男人娶她只是因為她性格乖順,軟弱,而且不多事。他出錢滿足她的物質生活,她出力應付他的家屬長輩。她愛他,所以心甘情愿,忍氣吞聲,可失望終究會攢夠。后來盛以安終于明白,傅承燁于她而言是一雙不合適的鞋,她不能再讓這雙鞋繼續磨破她的腳。盛以安:“傅承燁,我們離婚吧。”男人滿不在乎,爽快同意。然而離婚后,傅承燁撞見某個正在相親的女人,勃然大怒。“盛以安!我們才離婚幾天,你就著急著找下家,當我是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