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放晴了,月亮不知何時悄悄的從雲層中鑽了出來,把銀的芒灑向大地,同時也給一個善良的姑娘帶來了一層銀的環,沒想到姿平平的阿梅,在此時此刻的月下是如此的麗人。
“阿梅~”吳放歌喃喃地喚著。
“嗯……”阿梅應著,垂下眼簾。
兩人越靠越近,越靠越近,可就在脣即將接的一剎那,阿梅忽然把臉扭開了。
“對不起……”吳放歌說。
“沒什麼的。”阿梅笑著,故作輕鬆地說“對了放歌,你有朋友了嗎?”
吳放歌苦笑了一下,手打打開燈,突如其來的燈,讓眼睛一時有些不適應,但同時也讓房的擺設一覽無餘。“你看我現在這樣子,還能奢那些?”他說。
阿梅靠著門,不滿地說:“又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貪財的。”
吳放歌故意又靠上去,一隻手撐在門框上打趣地說:“你不會是想遂自薦吧。”
阿梅下意識地讓了一下,然後說:“不行,我有男朋友了……要不,我給你介紹一個吧,可能不太漂亮,但是居家過日子肯定是沒問題的。”
吳放歌又問:“那……比你怎麼樣啊。”
阿梅立刻說:“比我漂亮!”
吳放歌一聽心就冷了半截,因爲一個人是不會真心誇另一個人比自己漂亮的,如果出現了這種事,那麼被誇的人一定比誇的人長的醜。即便是心地善良的阿梅,也避不過這個規律。
“我看還是算了吧……就我現在這條件……”吳放歌開始打退堂鼓,準備撤退。
“我看你就好的!”阿梅好像突然來了興趣,正應了那句話,人一生兩大事,一是嫁人,二是做。阿梅雖然沒有嫁人,可也算是有了固定的男友,那麼就開始向做的領域發展了。
“你條件一點也不差!”阿梅說:“現在的況是暫時的,過幾個月你就能分配工作了,而且你是國家二等功臣,又比誰差了的?”
吳放歌笑著說:“行了行了,就別提那檔子事兒了,啥功臣不功臣的。現在就一個普通老百姓。”
和阿梅又閒聊了幾句,見天也不早了,就提出送阿梅回家。阿梅說:“用不著了,就我這長相,走夜路安全的很,無財無的。”儘管這麼說,拒絕的也並不是很堅決,所以吳放歌還是送了出來,直到路口有了路燈了纔回來。上牀休息了幾個小時後,又重新起來去菜場上班了。
第二天一早從菜場下班時,順便又去了一趟雜市場,買了點木炭和生石灰——那偏房實在是太冷溼了,不理一下確實沒法兒過冬。可一夜幹下來實在是累了,所以一回到住也就先睡了,準備午後再理房子,可還不到十點就有人敲門,不耐煩的問了一聲,門外的竟是阿瑤。
這下不能怠慢,趕穿戴整齊了開門。
阿瑤笑的問候了,又連說了幾聲‘累死了’然後指著腳下的一個大紙箱說:“延年今天有點事兒,所以託我給你送點東西過來,其他的太重,我搬不了,等以後延年空了讓他自己給你送過來吧。”
吳放歌連忙道謝,只是房間裡既沒椅子也沒板凳的也不好往屋裡讓,好在阿瑤也沒有想進來的意思,匆匆寒暄幾句就告辭走了。
阿瑤一走,吳放歌打開紙箱,卻發現裡面是小半箱的舊服,不冷笑道:“靠,真把我當民工啦。”轉念一想又笑著說:“吳放歌啊,吳放歌,你現在這樣不就是個民工嗎?”
這麼一想,心又好了,把紙箱子搬進屋,往牆角一放,再也不理睬。
由於中途被人打擾,再睡質量就不好了,可是爲了晚上能有力幹活兒,還是強迫著自己睡,但是一過了中午實在不行了,只好起來做飯吃,然後在水管那洗服。水冰滲滲的扎的手疼,這讓他又懷念起重生前最喜歡的那臺全自洗機了。
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阿梅穿著工作服帶著灰桶、牆梯和一個孩子來了,那孩個子和阿梅差不多高,健碩,一頭的頭髮尤其的好,烏黑油亮,但說起長相就不敢恭維了,細眉小眼大臉盤,兩頰還不適時宜地有著兩團腮紅。阿梅介紹說朱雨,是來幫忙的。
朱雨看上去很害,介紹的時候喊了一聲“吳哥”就紅著臉低下了頭,而吳放歌逃跑的心都有了,所說以貌取人不足取,要看人的在,可是如果有機會,在外在一起又有什麼不好呢?長的不夠漂亮,又沒看習慣,當然會先失一分。
人家好心好意地來幫忙拾掇房子,吳放歌當然也不能閒著,阿梅找了個時候悄悄地問他:“喂,咋樣?”
吳放歌裝糊塗說:“啥咋樣?”
阿梅一皺眉頭說:“還有啥?雨唄。”
吳放歌才恍然大悟地說:“不過啊,好的,能幹,勤快。”
阿梅一聽喜笑開,說:“行,我找個時候就和說。”
吳放歌又裝糊塗:“說啥?”
阿梅不解:“說你中意唄,你剛纔好像是這麼說的吧。”
吳放歌知道這個時候再不說,就真得配個醜姑娘了,於是就說:“我是說能幹,可沒哪方面的意思啊。”
阿梅不高興了:“你這人怎麼這樣兒,我昨天回去一說,人家孩子家家的,又不認識你,就主來忙你弄房子……”
吳放歌趕解釋說:“阿梅,這弄房子和談可是兩回事兒啊。”
阿梅說:“放歌,你可有點傷人啊,說實話,是不是嫌人家長的不好看?其實這才耐看嘛,再說了漂亮有什麼用?阿竹阿鬆都漂亮,可你看那倆個哪個敢娶回家嘛。”
吳放歌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你看哈……我現在……實在是無意結婚啥的,男子漢大丈夫事業爲先嘛。”
阿梅說:“可人家孩子都來了,你怎麼說?”
吳放歌心裡屈:又不是我來的,這就是阿梅爲了報復昨晚自己的無禮而下的套兒啊。想著,小心翼翼地說:“呢,是不想了,不過多個朋友,有來有往,相互有個照應是可以的。”
阿梅見吳放歌退了一步,也不好在說什麼,就說:“這還差不多,其實只要你多和往一些時間,自然就知道的好了。”說完,停頓了一會,好像是想起了什麼,臉上忽然掠過一層紅霞,又把聲音低了幾個分貝對吳放歌說:“可是,你要是不想要人家,就別輕易欺負人家啊。這孩兒臉皮薄。”
吳放歌一聽,就知道阿梅又想起昨晚的事來了,馬上點頭答應。
晚飯的時候,吳放歌邀請兩個孩吃飯,阿梅笑著說:“還是算了吧,咱們這是窮幫窮,實在不行你去街口那,給我們一人下碗麪就好了。”於是吳放歌去街口下了三大碗寬麪條兒,三人熱熱乎乎的吃了,又幹了幾個小時,阿梅和朱雨收拾東西回去了,吳放歌照舊送到路口有路燈的地方。阿梅特地囑咐,新刷的房子有味道,實在不行就另找地方將就幾天吧。吳放歌點頭答應,回去後又休息了幾個兩三個小時,纔去菜場上班。
自此之後,每天阿梅和朱雨忙完了自己的活兒,或早或晚就來吳放歌這兒幫忙,房東見有人來侍弄他的房子,怕出事兒,還專門跑過來看,結果卻發現和阿梅是認識的,兩下打了個哈哈,結果還是各幹各的事。不過有時候每晚完工之後,阿梅會藉故早走,單獨留下朱雨和吳放歌兩人,一週後房子弄好了,阿梅乾脆就再也不面了。雖說是好心撮合,且經過幾天的接,吳放歌也確實發現朱雨是個心腸好又勤快的姑娘,只可惜他兩世爲人,鶯歌燕舞的見的太多,對朱雨這種孩子實在是喜歡不起來,弄得在一起說話也不是,不說話晾著人家也不合適,最後乾脆藉口每晚要看點書,寫點文章爲由,自顧看書碼字消遣,可朱雨似乎毫不在意,非但如此,反而空找了幾塊木板木條子,幫吳放歌釘了一個小書桌,那樣式和後來流行的牀上筆記本電腦桌到有幾分神似,這下子不管怎麼說,吳放歌不再用自己的雙加木板當寫字檯了。於是在那段時間的房裡,經常出現這樣一幕溫馨的場景:在一間簡陋的小房間裡,一盆炭火燒的紅紅的,地鋪上坐著一個年輕英俊的男子,在一張小桌上或是凝神看書,或者筆疾書,而一旁一個溫的醜孩,手捧一杯熱茶,是那麼深,那麼深地看著自己的郎。
“天啦!救命啦。”吳放歌的心在吶喊,可是又不知道該如何拒絕這個癡的醜孩,如果朱雨是後來的芙蓉姐一類的人到也好辦了,可偏偏又是個溫善良的丫頭,真是造化弄人,又如何忍心傷害呀。
如果照這種況下一直髮展下去,日久生,那麼重生後的吳放歌娶上一個善良的醜孩的可能也不是沒有的,畢竟人最終還是要講的,可是不久後的一天,一個救星從天而降……或者說是個掃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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