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十二年前,他救她一命,為了報恩,她決定以身相許,偷生他的寶寶! 誰知睡錯了人,竟和他親大哥一夜錯情。 都說負負得正,她卻是錯錯得對。 N年後,她攜天才萌寶回國,萌寶一心給她找個粗大腿抱,結果第一天母子兩人就被大總裁抵在牆角——「拐跑我的兒子,必須再給我生一個」
白天,聞輕一身OL黑白職業套裝,去給總裁送咖啡:“商總,請慢享用。辦公桌後的商應寒,直接無視她。這都坐懷不亂?就在聞輕還想把腰扭得更妖嬈一點,人事部來通知她被開除了。聞輕:……晚上,聞輕穿着寬大連體睡衣,即使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還是逃不掉。她一腳踹過去:“不是開除我?”他握住她的腳踝將她拉過來,問的是:“腳疼嗎?”聞輕氣不過:“我已經被開除了。剛說完,就聽到他剋制卻又咬牙切齒的聲音:“有膽子再穿成那樣去公司試試? [恃美行兇大小姐x明悶暗騷大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