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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2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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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我們的警車並沒有把我們直接帶去現場,而是來到了市公安局。

專案組正在進行案研討會,我們走進專案組大門的時候,也沒有過多的寒暄,直接走到會議桌旁坐下。王傑局長和陳強支隊長見我們走了進來,示意現場勘查人員把幻燈片恢復到頭一張,重新匯報一遍。顯然,這場研討會剛剛開始不久。從偵查員們疲憊的神也可以推斷,從昨天晚上發案到現在,大家一直都沒有闔眼。

確實,即便是有頭緒的案件,為了第一時間紮實證據,也不可能給偵查員們留睡覺的時間。

案件是發生在昨天晚上九點,在青鄉市的一個老小區,一棟六層樓的三樓。住在案發現場樓上的住戶晚間下班回家,經過現場的時候,發現大門下方門裡,往外滲著跡。當時這人就被嚇蒙了,再仔細一看,樓梯上有不滴落狀的跡,於是趕報了警。

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的時候,門滲出的似乎又多了一些。民警不由分說,踹開了大門,發現這套房屋的一家三口中的兩口——母親和兒被殺死在客廳裡,河。

幻燈片顯示出整個中心現場,也就是客廳的全景圖。

「客廳的擺放很簡單,一個電視櫃、一臺空調、一組沙發、一張餐桌和幾把椅子。」青鄉市公安局刑科所的張功所長介紹道,「被害人主要的被侵害地點是在那一組沙發上。」

這一組沙發的「貴妃靠」上,躺著一個年輕,大概三十歲。上著沒有異常,但是下是赤的。的棉和外下來,整齊地放在沙發「貴妃靠」一旁,褪下一條,掛在另一條的腳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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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像是強啊。」大寶說,「服那麼整齊地下來,那麼整齊地放在旁邊。」

「大寶和我們不謀而合啊。」張功神一笑,說,「死者是頸部左側中了一刀,是切割創,一刀直接劃破了死者於萌軒的左側頸靜脈。」

「切割?」我問道。

「是的,很肯定是切割創。」青鄉市公安局法醫,也是大寶以前的同事,孫偉說,「有拖刀的痕跡,刀很鋒利。從我們仔細觀察來看,創口的周圍像是有試切創。可是試切創多見於自殺,難道兇手是因為害怕才會留下試切創?」

我示意孫偉把死者頸部的照片放大。

「這不是試切創。」我說,「試切創一般都會在創口的起始端,多半是自殺的人不敢輕易下手而導致的。這些創口旁邊集的小切創並不位於創口的起始端,而是和創口平行。我認為,這是威創。威,直接割頸。」

孫偉使勁點頭,說:「秦科長說得有道理。一來我們實在不好用試切創來解釋這些損傷;二來死者上還有其他的威傷。」

投影幕布上顯示了一張死者的照片,死者上上有幾個小,應該是刀尖形的。服下方,死者的腹部也有幾細小的裂口,應該是被刀尖威、頂住而形的。

「威?」大寶問。

我搖搖頭,說:「當然也不能排除是自願發生關係,因為畢竟得很整齊。第一現場沒問題吧?」

孫偉點點頭,說:「從我們的勘驗來看,有跡的地方,只有現場客廳,其他地方都完全沒。而且,於萌軒所躺位置的牆壁上有大量的噴濺狀跡,可以判斷,就是在這個貴妃靠上被割頸的,而且割頸後直接喪失行能力,就沒彈過了。另一名死者周圍也有大量噴濺狀跡,說明兇手在殺死另一個人後,也沒有移,而是直接離開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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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死者呢?死因如何?」陳詩羽的聲音有些啞。最看不得小孩子被害,一見這樣的案件,就全程緒低落、咬牙切齒。

「死者趙於樂,五歲,,死在餐桌旁邊,中十八刀。」張功也有些沮喪。

「十八刀?誰這麼殘忍!」大寶道。

照片切換到餐桌腳下那個可憐的小孩。潔白的外套幾乎已經完全被浸染了。從接下來的幾張檢照片可以看出,趙於樂的頭部、部、腹部遭了多次銳刺擊,導致全多組織、多管的破裂。這種急,可以讓一個五歲的孩子在一分鐘之死亡。

「現場沒有什麼痕跡證嗎?」林濤問。

功搖搖頭,說:「其實客廳地面的條件還是蠻好的,但是大部分區域都被跡浸染。也就是說,即便是兇手留下了足跡,也被後來流出來的覆蓋了。」

「其他房間呢?」我問。

功說:「其他房間沒有任何翻的跡象,地面我們都看了,但是腳印雜,實在無法甄別出有沒有外人的足跡。」

「案件質呢?」我問。

「沒有侵財跡象,又沒有任何社會矛盾關係,只有侵的跡象。」張功說,「而且作發生得不猛烈,又沒有提取到斑,最關鍵的是,法醫檢的時候,在於萌軒大側發現了一小片亮晶晶的區域,初步看應該是避孕套外的油漬。由此,我們初步判斷兇手是戴套了,現場得整齊,所以,我們分析有沒有可能是在生活過程中,發生口角,然後激殺人。」

「沒有社會矛盾關係是什麼意思?」我問。

陳支隊話道:「經過了一夜的調查,死者沒有任何婚外的跡象,也沒有什麼有矛盾的人。這樣說吧,在一家兒園裡當會計,收不低,但是接的人很。加之格較為向,每天都是兒園、家裡兩點一線,幾乎沒有社會矛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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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說:「而且,我們通過現場勘查,可以確定現場門窗都是完好的,不可能有人非法侵。唯一的可能,就是敲門室或者開門室的。也就是說必須是人或者有鑰匙的人。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下午六點半左右,也是剛剛下班回家後不久,從現場廚房的況看,還沒有開始做飯。這個時候能進的,會是誰呢?既然沒有關係複雜的矛盾人員,又不可能在這個時候來,那又會是誰呢?」

「我知道了,你們說的頭緒,就是指的丈夫?」我點點頭說,「門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門或者開門室吧?尾隨,趁其開門的時候衝也是可以的。」

「這個絕對不可能。」陳支隊說,「因為兩名死者一起回家上樓的時候,正好迎面見了二樓的住戶。二樓的住戶和們有一些遠親的關係,所以平時走也比較多。這個調查點不會錯,也就是說,昨天下午六點鐘,兩名死者上樓,正好見二樓住戶下樓。如果有尾隨的人,自然會被二樓住戶看到。然而,並沒有。所以我們可以大膽地排除尾隨進。」

「看起來,你們已經把的丈夫控制住了?」我問。

陳支隊點點頭,依舊愁容滿面,說:「其實我們心都確認是丈夫干的。」

「有什麼依據呢?」我心存疑竇。

陳支隊說:「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保護現場,然後從市局調集了跡追蹤犬。畢竟樓道里有滴落的跡,兇手手上和兇上也應該沾有大量的跡嘛。果真,警犬跟著跡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這是很好的證據。」林濤說,「不過,丈夫不和們住在一起?」

「是這樣的。死者丈夫在市電力公司上班。嗯,怎麼說呢,就是國家的一個蛀蟲吧。」陳支隊說,「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單位點個卯,就會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裡去喝酒。天天都於醉酒狀態。因為死者對他這一點不滿,就要懲罰懲罰他。在半個月前,死者要求丈夫趙輝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裡住。因為趙輝的父母也都是電力公司,以前供電局的老職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這個小區,距離案發現場也就隔著幾棟樓。父母去世後,房子就一直空著。趙輝住到老房子後,不但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我們去他家裡勘查的時候,發現地面上全是二兩裝的二鍋頭的瓶子,滿滿一屋子。」

「這應該就是病理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點點頭。

陳支隊接著說:「警犬追到趙輝居住的一樓門口的時候,正好見了趕來趙輝家出警的另一隊警員。一問,說是趙輝在兩個小時前,也就是七點鐘左右的時候,剛剛報案說,自己在家裡被人搶劫了。這隊警員剛給趙輝做完筆錄準備離開。」

「啊?」大寶說,「他正好在這個當口也被人搶了?」

「賊喊抓賊的事也不見。」王傑局長開口說。

大寶點了點頭。

陳支隊說:「我們當時就覺得不對。跡是直到趙輝家的,中間都沒打彎兒。然後趙輝還正好在死者被害半個小時後報警說自己被搶劫了,而據技部門提供的報,人作案的可能又那麼大,最後加之趙輝對整個『被搶劫』的經過本就說不清楚,所以我們二話不說,就直接把趙輝帶回來了。經過對趙輝家現場勘查,我們在客廳裡發現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醫說的殺人兇差不多,然後提取了匕首上的跡和趙輝家裡的幾滴滴落狀跡送檢。昨天晚間,DNA結果出來,匕首和趙輝家裡的跡都屬於死者於萌軒、趙於樂的。」

「那豈不是證據確鑿?」大寶問。

我擺擺手,讓大寶不要輕易下結論,說:「這個趙輝敘述的被搶劫的經過是什麼?」

「他說,一個蒙面男人,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著匕首來到家裡,讓他給錢。」陳支隊說,「趙輝正在喝酒,藉著酒勁和蒙面男人發生了激烈的搏鬥。雖然趙輝的肩膀被攮了一刀,但是最終趙輝還是奪下了對方的刀子。然後對方就倉皇逃竄了。」

「現場有幾滴滴落的跡,並不多。」孫偉一邊放著對趙輝進行人著檢查的照片,一邊說,「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備檢驗足跡的條件,但肯定沒有足跡。」

「這就是你們困的原因。」我說,「死者六點半死亡,趙輝七點就報案。半個小時,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電話,但是不一定有時間把上的,還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乾淨。我們說了,殺人現場,查不出足跡是因為足跡被後來流出來的跡覆蓋了。然而,兇手的上、鞋底一定會有大量的跡。如果是趙輝干的,他的家裡也應該有足跡。」

「有道理啊!」大寶恍然大悟,「這個案子有問題。」

「即便是這樣,我們心還是確認是趙輝所為,因為他的表現太反常了。」王傑局長說,「一進來就哆哆嗦嗦的。會不會是他中途拋棄了鞋子,然後回到家中換掉?」

「王局長說的這種可能也是存在的。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為病理醉酒,所以才讓你們覺得反常。」我說,「我倒是覺得還真不一定是趙輝所為。你看啊,一來,這個小孩子是他的親生兒,即便他是激殺人殺了於萌軒,但也沒有必要殺害自己的兒啊!即便是殺人殺紅了眼,要滅口,也不至於捅那麼多刀啊!二來,如果是趙輝所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發上過生活的時候發生矛盾而殺人。這個時間點是發生生活的時間點嗎?很顯然,死者的兒也在客廳或者房間,至兒是有可能看到這些的。夫妻過生活的時候,誰不避著子?孩子五歲了,也懂一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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