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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271章

3

「我現在就安排人四尋找。」朱大隊說。

我點了點頭。既然池塘裡肯定沒有鞋子,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說明這個案子還是有一些疑問的。

現場太廣闊,又不能簡單地判斷案件質,所以現場勘查工作也就到此為止了。應我的要求,朱大隊陪著我們一起朝村裡走去,邊走邊聊著案

村子裡的青壯年男大多外出打工,留下不和孩子。死亡的這四個孩子分別來自四戶人家。雖然沒有三代以緣關係,但是因為住在一排,互為左右鄰居,所以四個孩子經常相伴玩耍。孩子懂事早,了四個孩子中的老大;孩子同時又很謹慎,所以一般不會帶孩子出村。

事發當日下午4點,還有人看見四個孩子在村口的籃球場玩耍,孩子手上還拿著一袋方便麵在干啃。最早發現孩子失蹤的是3歲男孩的母親。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長,並不擔心孩子出去玩耍,3歲的孩子畢竟太小,總會時不時地看一下。4點半的時候.3歲男孩的母親發現孩子不見了。

整個村子也就幾十戶人家,這麼一喊,過半的村民都出來幫助尋找。找到6點,也一直未見孩子的蹤影,於是村民報了警。

「我總覺得這應該不是案件。」朱大隊說,「從經驗來看,一個死亡多個孩子的事件,通常都是意外事件。人心都是長的,再畜生,也不至於一次殺死這麼多孩子。」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畢竟還有合理懷疑沒有排除。」我說。

「你說的懷疑,就是鞋子嗎?丟失的那隻鞋子?」朱大隊說。

我皺著眉頭說:「不僅僅如此。」

「那還能有什麼?」朱大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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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來得及回答,村子已經到了。我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看了看之前設置的測試距離的件。

「四公里!」我說,「我說怎麼走都走不到呢,原來這麼遠。」

「是遠的。」林濤說。

我說:「這又是一個合理懷疑。幾個大一點兒的孩子就不說了,3歲的孩子,走四公里?那是什麼概念?能走得下來嗎?走那麼遠需要多時間?」

「這有意義嗎?」朱大隊說,「事實上,孩子確實在四公里以外溺死了,又不是死後拋。」

「我覺得有意義。」我說,「不過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測,的,還是需要檢驗來確定。」

檢工作現在開始嗎?」林濤有些迫不及待。

我點點頭,說:「出發去殯儀館。」

解剖孩子的,對法醫來說就是一種折磨。朱大隊調來了全縣的法醫,分兩組開始檢驗工作。雖然小小的解剖室裡了七八個人,但是除了撞的聲音,幾乎聽不見其他的聲音。大傢伙兒都在悶不作聲地工作著。

我們依次把孩子們的下來,按次序擺放好,一面進行拍照固定,一面用電吹風吹乾。對於水中,都是需要先弄乾再檢驗的,以期發現一些不容易發現的線索。服吹乾後,並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異常。但是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吹乾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黃外套,但是吹乾以後,外套的背部出現了約的綠

我蹲在地上盯著服看了良久,彷彿更加竹了。

解剖依次進行,兩組解剖分別先從孩和7歲男孩開始。

「常規解剖,孩並沒有明顯的附加損傷。」陳法醫打開了死者的四肢後,在檢驗腹腔的時候說,「沒有抵抗傷,是不是就可以判斷死者是自主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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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搖搖頭,說:「正常人死者可以這樣判斷,但是如果兇手和死者之間力量懸殊的話,可以不造任何抵抗傷。」

說完.我用手刀打開了孩的胃。胃裡有量黏和不方便麵。方便麵捲曲的形狀都還沒有消失,也沒有進十二指腸。

「我記得你和我說過,孩子幾點鐘的時候在吃方便麵來著?」我轉頭問朱大隊。

朱大隊說:「4點整,目擊的村民可以確定時間。」

我點點頭,說:「胃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階段,食還沒有變食糜,還沒有進十二指腸。依照我的經驗,死亡時間也就是末次進餐後一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孩子的死亡時間,是在下午5點鐘左右。」

「嗯,然後呢?」朱大隊還沒有反應過來。

「之前我說過,現場離村口很遠啊。」我說,「四公里的距離,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鐘左右吧!何況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說,4點鐘還在村口,5點鐘到死亡現場,來不及?」朱大隊問。

「肯定來不及。」我說,「還有個3歲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麼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隊問。

我沉了一會兒,說:「走路不行,乘車呢?」

「現場那裡,汽車是過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隊說,「托車、自行車也不可能同時帶上四個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著,盯著朱大隊。

朱大隊一拍腦袋,說:「啊!電車!」

「對。我進村以後,看到很多家都有電車。」我說,「這樣的通工在農村是非常實用的!」

「如果是電車的話,估計四公里的路,十分鐘時間就能到現場。」朱大隊說,「而小孩子們不可能駕駛電車,現場也沒有電車,也就是說,這說不定真的就是—起案件!因為有電車的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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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了點頭,說:「是不是案件,還不好說,但是首先要找到這輛涉案電車才是。」

「這不太好找吧?」朱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挨家挨戶找電車,看能否發現電車有什麼異常。另外,還可以用警犬嘛。」

朱大隊點了點頭,說:「好的,我馬上安排。」

解剖工作繼續進行。

雖然大家都希可以盡快結束對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還是要求大家對孩子的後背部也進行解剖。

在對孩背部進行尸表檢驗的時候,我突然發現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點狀痕跡。我立即拿來酒,對局部進行了拭,點狀痕跡逐漸明顯。

這些痕跡是一個個孤立的、直徑大約在兩毫米的圓形皮下出,約有二三十個。可以看出這些皮下出的排列是有規則的,有些彷彿可以排列行。最關鍵的是,每個皮下出之間的間距是大相等的。

「這應該是簡單的跡吧。」陳法醫說。

我搖搖頭,說:「如果和地面等迫,不該形這麼規則的跡。既然是規則排列,說明死者生前在有相同形態的凸起上被迫了。」

「現場是池塘,周圍也就是玉米地,怎麼會有這麼規則的形態呢?」陳法醫問。

我皺皺眉頭,說:「我猜,會不會和電車有關?」

話音還未落,另一張解剖臺邊的林濤道:「快看!這上也有!」

原來林濤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特徵的痕跡後,立即聯想到其他的,於是走到另一張解剖臺邊觀察。果不其然,在7歲男孩的背部,也發現了類似的痕跡。不過男孩上的痕跡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時想不出原因,我們只有繼續解剖。

7歲男孩和孩的背部肩胛下,都發現了塊狀的出痕跡,但都不是非常明顯。

「有這樣的損傷,能不能斷定死者生前遭過侵害?」陳法醫問。

我說:「還是剛才說的那樣,如果兇手和孩子力對比懸殊,有可能這種約束、損傷不重。但是,畢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鬧形,或者在水的時候掙扎形。很多溺水的,肩胛附近都會有,是掙扎所致。」

「也就是說,現在還是什麼都不能確定?」林濤問。

我點點頭,說:「我覺得還是不好說。如果背部的跡和的出有關係,則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現在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巧合。畢竟,兇手侵害孩子無須用溺死這種不保險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輕易地殺死他們。」

又發現了疑點,我實在放心不下,繼續對孩子的四肢進行瞭解剖觀察,可是並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我又對孩的會部進行了檢查,因為水的緣故,會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讓林濤拍照後,對會部進行了檢查。會部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也是完整的。看來,孩也沒有遭侵害。

解剖完了,心裡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麼多疑點,通過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大量,水肺氣腫,胃也有水草和溺。這是標準的溺死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我道,「小羽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的解剖,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合工作全部完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替的季節,位於山裡的殯儀館,異常冷。

我洗完手,裹起服,走到車裡,發現放在車裡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上林濤和韓亮,頂著夜,一路呼嘯著重新回到現場。

因為還沒有確定案件質,所以刑警大隊並沒有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還有一些技人員正在圍著一輛電車進行勘查。

「什麼況?」我—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著一支菸,一副悠閒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麼?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村裡孩子們的歡迎。」

「怎麼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車後廂欄桿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麼要殺人?」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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