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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265章

「啊?碎?」陳詩羽說,「那太誇張了吧!」

看到陳詩羽驚愕的表,林濤有些自豪。

¨一點兒也不誇張。」我被陳詩羽的表逗樂了,說,「自殺是什麼?自殺是相對於他殺、意外而說的。在法醫學中,他殺、意外、自殺被稱為死亡方式,就是指機所發生的死亡,是由別人所致,還是由自己所致的,或者是一些意外因素導致的。『碎』又是什麼呢?碎其實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大家普遍理解的,被人分解後拋棄、藏匿,『碎』在這裡作為詞;另一種,如果警方發現的不是一,而是幾塊塊,也被某些人稱為『碎』,『碎』在這裡作為名詞。

「你是在這裡和我講文學嗎?」陳詩羽瞟了一眼天花板。

我笑著說:「首先,我們把『碎』當詞來看。自殺、意外死亡的死者,有可能在死後被人碎嗎?我記得以前和你們說過一個案例。從前有個有婦之夫在外地當,和當地一子姘居。子多次要求其離婚未果,傷心至極,在男子住自殺。男子怕,遂將肢解後拋棄、藏匿。在這個案件中,自殺仍作為死亡方式存在,而碎則是一種匿手段。在警方明確死因後,只能追究男子毀壞的刑事責任,而不能把『殺人』罪名強加給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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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故事,倒是說服我了。」陳詩羽說。

「我還沒有說完呢。」我接著說,「其次,我們仍把『碎』當詞看。在法醫學實踐中,很多自殺、意外死亡的死者,選擇的或者到的致死外力作用,是會將碎裂的。沒有人敢說,自殺的人就一定要選擇留全的方式,或者意外死亡的人一定會留下全。在炸、高墜、通事故、生產事故、自然災害或利用一些產生巨大機械外力的機進行自殺等很多非正常死亡事件中,都會在致死因素施加的過程中發生碎裂。比如從數百米高空墜落,這樣的況會留全幸運。」

「想想就有些骨悚然。」陳詩羽說,「真不知道這些自殺的人是怎麼想的。」

我攤攤手,說:「我剛才說了,別人的心理活,咱們永遠也猜不到。我們只有接著科普。最後,我們把『碎』當名詞看。法醫在勘查非正常死亡事件時,經常會發現只有塊,沒有完整的。但是如果一發現塊就確定死亡方式是他殺,那就太簡單了。豈不是誰都能來當法醫了?比如投河自殺的被船隻螺旋槳打碎,江河邊城市公安機關法醫最常見的『碎』就是這種。當然,在匿位置高墜,尤其是墜落中接的人,通常也會被報警人當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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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也是犯了想當然的錯誤了。」陳詩羽說。

「如果不是實踐的磨煉,這種想當然的錯誤誰都會犯。」我說,「所以,老百姓對警方就一些案件的死亡方式判斷不能理解,也是有可原的。我們警察要做的,不僅僅是嚴謹、科學、客觀地判斷死亡方式,更要把我們做的工作、做出結論的理由,原原本本地告知死者家屬。我相信,大部分死者家屬還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每起案件都要事先判斷死亡方式嗎?是不是太複雜了?」韓亮問。

我說:「事先判斷是必需的,但是未必有你想像的那麼複雜。很多案件,都是一眼可以看穿死亡方式的。比如掐死、扼死、捂死,就不可能自己形。比如一些搏鬥明顯的現場,也可以判斷不是自殺或者意外。

「最難的,就是用一些奇特方式自殺的案件吧。」韓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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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點頭,說:「我剛才說了,有的人用多種方式自殺,容易引起質疑。還有的人,用一些極端方式自殺,也容易引起質疑。比如有些人反綁自己的雙手去投河、上吊等等。還有一些意外,也容易引起質疑。比如窒息。有些人用半窒息的狀態來獲取,一不小心作失誤,就把自己勒死了。」

「窒息也能獲取?」韓亮問道,「這我還真不知道。」

我見陳詩羽面頰染上一片緋紅,及時終止了話題,說:「韓亮,師父給你一個榮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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