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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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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我們找到了兩名死者的死因,整個專案組的同志都興高采烈。一大早就來到了專案會議室,等待我們的會議通報。

我們四個人依次落座,我抬眼看了看大家的眼神,清了清嗓子,說:「這樣吧,我先來介紹一下我們這次的發現。」

「聽說死因已經確證?」彭科長說。

我點點頭,說:「首先說說史三,原來我們就已經確定史三是刀砍傷致失休克死亡,這個結論沒有問題,我們這次更進一步確定了史三並沒有重要管損傷,他的死亡是有一個過程的。」

這個問題並沒有激起大家的興趣,大家仍抬著頭希盡快往下聽。

我接著說:「至於史大,我們昨天的檢,發現死者患有冠狀脈粥樣化,就立即把死者的心臟送到省廳,我們的方科長連夜對死者的心臟進行了法醫組織病理學檢驗,經過檢驗,確定死者的冠狀脈裡有一個較大的栓子,這個栓子平時是黏附在冠狀脈壁上的,作附壁栓,它並不影響史大的日常活。在緒激、驚嚇等因素的影響後,管劇烈收,這個栓就把整個冠狀脈都給堵死了。冠狀脈是給心臟供應、氧分的管,一旦堵死,就會出現心梗死,從而導致猝死。史大就是這樣死亡的。」

「嚇死的?」彭科長問了一個昨天韓亮問過的問題。

我點點頭,接著說:「至於史二的死因,著實讓我們費了一番功夫。我們這次檢,在死者的囊後側發現了一個小腫。既然已經排除了損傷、窒息、中毒和疾病等死因,那麼,我們認為這個小腫就是導致史二死亡的原因。男的睪丸到外力作用後,因為神經佈,所以可能導致神經源休克,從而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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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話.就是卵子被踢到了?」一名偵查員話道,「這種事經常有,但是也不至於死人啊!」

我笑著說:「確實,百分之九十九點九都不會死人,但是並不能說絕對不會死人。因為個差異以及機能等方面的原因,有很多死亡就是偶然的。史二的死亡可以說就是意外的,並不是所有人睪丸力都會死的。」

說完,我看了看林濤,用眼神示意他介紹痕跡檢驗況。

林濤看到了我的眼神,接著我的話茬兒說:「和個差異什麼的比起來,痕跡檢驗就更注重必然。比如,有人進一個泥地,就必然會留下足跡。這個現場的地面,一旦進後,就必然會留下足跡,但是,並沒有第四人的足跡,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現場其實本就沒有第四人。」

「明確了三名死者的死因,我也願意相信這是一起『自產自銷』的案件。」彭科長說,「其實『案件,後續工作更加麻煩,因為我們必須有充分的依據提供給檢察部門,用以銷案。」

「那我接著說我這邊的況。」林濤說,「除了現場地面,淺的床單和被子上,也僅僅找到了一種足跡,據比對結果,確定這幾枚足跡都是來自史二的球鞋。」

「這很正常。」彭科長說,「畢竟現場中,史二是站到了床上,在史三的上。外面還下著雨,誰的腳上都黏附了泥漿,上了床肯定會留下足跡。」

「我強調的,是唯一。」林濤說,「床上只有史二的足跡,這是唯一的。沒有其他人踩上床。也就是說,我們認為是史二趁史三睡,上床騎在他上,用就地取材的刀砍死了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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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是有別人沒上床就砍人呢?」彭科長說。

「不會。"林濤說,「我們別忘記還有刀的存在,刀是順著床沿和牆壁的夾掉到了床下。秦科長之前測量了床沿和牆壁夾的寬度,也就比刀柄的直徑大一些。一米五的大床,別人是很難在不上床的況下,確地把刀扔進床裡的。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史二在砍完人後,因為自己失去意識,拿刀的手正好在床之間,手上的刀也就正好從床掉下。」

「當然,印證這個觀點的依據還有很多。」我補充道,「第一,如果是史二保護史三,那麼史二必然也會傷,然而並沒有。第二,史三部、頸部的損傷非常集,說明他是於固定位被砍傷。一個青壯年,在遭遇砍擊的時候,為什麼不反抗?肯定是因為他的活限,無法移。為什麼活限?很有可能是史二住了他。第三,史三的上臂抵抗傷,都在肘部後側和上臂後側,這不是正常抵抗傷應該在的位置,而是提示史三在被砍的時候,用手護頭,自然就暴了肘部後側和上臂後側。這個問題進一步證明了死者是無法移位的,另外,還能證明史三遇襲的時候,位就是仰臥位。現在我們再看現場的噴濺狀跡,也印證了史三是原始位置遇襲。好,這時候我們再看看史二的著,他的外套前襟都是浸染跡,是因為他俯臥在史三上,所以浸染了。但噴濺狀跡也有,存在於他的服前擺和鞋子上,這說明什麼問題?」

「說明噴濺的時候,他就於騎的位置。」一名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因為沒有大管的破裂,史三的跡肯定是被砍的時候才會立即噴濺,按理說,應該向他的四周噴濺,目前我們看起來,頭部和側面的牆壁有噴濺,而史三的下上卻沒有噴濺,這說明他的下遮擋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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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史二的遮擋住了。」那名偵查員又說。

「這個證據完全可以證實,史三在被砍的時候,有人坐在他上,而這個人,就應該是上有噴濺的史二。」我說。

「那史二是怎麼死的?」偵查員問。

我說:「史二的死亡是一個意外。我們常見的睪丸損傷,是在睪丸的下面或者前面,這個大家都可以想像出來吧,有人踢到睪丸,力的一般都是這兩個面。而睪丸的後面因為有大的保護,所以一般不會力。但是史二的睪丸損傷恰恰就是在後面。」

「我明白了。」還是那名偵查員話道,「只有大分開,睪丸的後面才會傷。」

我點點頭,笑著說:「你很聰明啊!就是這樣。結合現場況來看,史二正是因為騎在史三的上,所以雙分開了。被砍擊的史三自然是要掙扎的,這一掙扎,腳一蹬,自然就有可能用膝蓋頂到史二的睪丸後側。」

「然後史二就死亡了?」彭科長問。

我點點頭,說:「一旦不湊巧,外力作用到了睪丸,就會有劇烈的疼痛和神經刺激.一旦發生神經源休克,人就會很快喪失意識,甚至死亡。史二睪丸部位的出不多.也證明了這一點。他很快就死了,所以也不會出太多,不會出現睪丸外傷後產生巨大腫的況。」

「他和史三同時死了?」偵查員問。

「不,史二比史三死得更早。」我說。

「何以見得?」彭科長說。

我說:「林濤對被單的痕跡檢驗,有一個線索。你們看大屏幕,可以看到圖中的被單上有很多豎條狀的拭痕跡,你們猜,是怎麼形的?」

「這個就不知道了。」那名偵查員盯著屏幕發呆。

我說:「這是胳膊後側形拭狀跡,因為史三的胳膊後面傷出,當他用胳膊使勁,作用於床單,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從史二的迫中掙出來,求救。當然,這絕對不僅僅是猜想,因為史二服上的跡也證明了這一點。」

我打開史二穿著的藍大褂的照片,說:「你們看,這件服的肩膀上,有一個很明顯的跡,仔細數數,是五條印記,這是一個手指印。史二自己可弄不到肩膀上這樣的痕跡,史大的手上並沒有跡,所以,這是滿手是的史三留下的。也就是說,史三不僅自己使勁要掙史二的迫,還用手推了在他上失去意識的史二。很可惜,當時的史三失過多,疼痛也過度刺激,所以他沒有能力掙求救。因為不斷失,他逐漸失去意識,死亡。」

「這很有證明力。」彭科長說,「進一步印證了,史三傷後,是史二在他上這一論斷。」

「是啊。」我說,「也輔證了史三的死亡是有一個過程的,而史二的死亡是立即發生的。」

「那麼,史大是事後跑進來看到這一幕,嚇死了?」彭科長問。

「不。」我說,「案發當時,史大就在現場。他臉上的噴濺跡可以證明。我猜,他是來當和事佬兒的,而不是來參與殺人的。因為,第一,史三沒有約束傷,所以並沒有其他人幫助史二約束他;第二,如果他是來殺人的,當然要有心理準備,不至於緒過於激發心臟疾病突發死亡;第三,據現場的足跡況來看,史大走到離床兩米的地方,就沒有再往前行進了。所以,我認為史大是跟隨史二來到了史三家裡,進門後,看見兩人在床上扭打,待他走近後,看到史二用刀砍到了史三上,隨之而來的,是一熱乎乎、黏糊糊的噴在了他臉上.這是他始料不及的,所以才會因為驚嚇而死亡。」

「綜合秦科長上面的推斷,現場基本還原了。」林濤說,「史二因為矛盾,到史三家裡尋仇,走進屋後,看到史三正在睡,於是就手拿了一把菜刀,騎到史三上就砍。此時史大跟隨而來,到眼前場景因驚嚇而猝死。在史二砍擊史三的時候,史三掙扎,膝蓋頂到了史二的睪丸,導致史二迅速喪失意識而死亡。此時史三已經中二十多刀,但是還有意識,想擺迫逃離求救。可惜,他力不從心,最終因為失而死亡。」

「可是,調查中,沒有人聽見呼救哦。」偵查員說。

我說:「第一,當時已經晚上10點多,在農村,大家都已睡。第二,現場周圍並沒有鄰居,最近的鄰居也在一兩百米開外。第三,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呼救,為了應急,有很多案件,被害人都忘記呼救。第四,本案過程看起來複雜,其實整個實施過程並不很長,等到史三清醒過來想呼救的時候,已經無力大了。」

「也就是說,本案已經有充分依據證明是一起『自產自銷』,加之有意外事件摻雜的殺人案件了。」彭科長說,「史二是殺人兇手,而史三出於自衛,且睪丸損傷致死有一定的偶然,可以評判為正當防衛。史大的死亡則是純粹的意外事件。」

「可以銷案了。」林濤滿足地說。

彭科長說:「最後一個問題如果能解決,就更好了。那就是,調查顯示,兄弟三人平時來往不多,也沒有發現突出的矛盾關係,殺人機會是什麼呢?」

「這個我就不敢說了。」我說,「很多形矛盾也可以引發殺人,很多案件都是破獲後才發現殺人機的。這個案件,所有當事人都死亡了,怕是真相永遠都無法浮出水面了。」

「這個老史家也怪慘的,就這樣絕後了?」大寶還是個很傳統的男人。

「好像不一定絕後。」一名偵查員說。

「哦?」所有人都轉向偵查員,等著他繼續說。

偵查員說:「我們在羈押史二的老婆方進行詢問的時候,娘家的人要求帶回去,說是懷孕了。」

「懷孕了?」彭科長說,「可是這個問題,你們之前並沒有說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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