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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51章

【4】

這個發現太出乎意料了,怎麼可能?出是生活反應,難道死者還真的是跌落橋下的?難道我們之前的分析推斷全部錯誤?

林法醫傻在那裡,我也傻在那裡,就這樣傻傻地站了幾分鐘,我是真的沒了主意,於是下解剖服,給師父撥通了電話:「師父,我遇見問題了。」

「考試還能請教老師嗎?」師父在電話那頭用調侃的語氣說道。

我知道師父只是和我開開玩笑,他一向主張人命大過天,絕對不可能因為這是對我的考試,而置一起命案於不顧。所以我沒有理會師父的玩笑,繼續問道:「簡單點兒說,我認為這個案子的死者是被人殺害以後,被拋下3米高的橋下的,仰面著地。但是為什麼死者的椎管裡會有?」

師父在那邊沉默了一會兒,說:「你有充分的依據證明死者是被殺害以後從高的嗎?」

我的大腦又迅速地轉了一圈,接著說:「有充分的依據!」

「死者死亡幾天了?」師父說。

「到今天,快3天了。」

師父笑道:「要懂得堅持自己的觀點。抓大放小知道嗎?法醫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

「可是,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案件質的判斷就有問題,我心裡就不得勁兒。」

「解決得了。」師父的話鋒一轉,「高墜導致脊椎損傷,不是看椎管有沒有。第一要看脊椎有沒有骨折。」

「沒有骨折。」

「第二要看脊髓有沒有損傷。」師父說。

「嗯,看脊髓嗎?」我一邊說,一邊打著手勢,讓實習法醫把死者椎管剪開。

被剪開了,呈現出一條雪白的脊髓,完整、乾淨、沒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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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撲通跳的心終於又重新平靜下來。

「脊髓沒有出損傷。」我說,「哈哈,師父,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脊髓沒有損傷而椎管會有呢?」

「因為腐敗,牽拉椎管的神經和小管,導致小管的破裂,所以才會在椎管發現出。簡單說,就是腐敗造的。」

這排除了一切可以駁斥我觀點的問題。掛了師父的電話,我信心滿滿,昂首地和林法醫一起坐上車。

「師兄,我們掌握了這麼多關鍵的線索片段,現在要去專案組把這些線索片段串聯起來。」我高興地說。

晚上8點,我顧不上吃飯,和林法醫一起走進專案組會議室。會議室裡,偵查員和警同志都在等待我們的到來。

警同志趕回家吃飯吧。」我進了門就急著說,「是兇殺。」

我肯定的態度引起了專案組的一片嘈雜。

大隊長顯然已經做足了心理準備,說:「能肯定嗎?」

「能肯定。」我坐了下來,喝了口水,說,「我們長話短說,我從檢驗況開始說起。」

「死者死於顱腦損傷,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我剛說完,會議室又是一片竊竊私語,看來死亡時間的推斷,讓偵查員們也開始相信這真的不是一起普通的通事故。

「依據之一,死者的頸部有的損傷,托車形不了。」我說,「依據之二,死者的頭上四創口,是兩個不同方向作用力形托車一次形不了。依據之三,死者的脊椎沒有損傷,不符合高墜後後背著地應形的損傷。依據之四,死者的會部沒有損傷。」

檢的時候,我注意到了這個細節,但是沒有和林法醫說,所以林法醫也很詫異:「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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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死者是騎托車跌落翻滾,會部應該有挫傷。」我說完,全場都在點頭。

據以上四點依據。」我接著說,「況充分表明,死者是先被別人掐頸固定在牆壁上,然後用鈍打擊頭部致死。」

我停頓了一下,大隊長覺意猶未盡:「這就完了?」

「當然沒有完。」我笑著說,「現在我來說現場況。依據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橋北頭東側,死者家住橋北面,而當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經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從家裡出來是由北往南騎,經過小橋跌落的話,按照駕駛車輛靠右行駛的慣例,死者駕車應該沿橋的西側行駛,即使跌落也應該是跌落在橋北頭西側。即便是死者逆向行駛,我在現場也說了,由於速度能,死者不可能著橋頭跌落,應該衝出去一段距離,死者的這個位置應該是從橋頭北側東頭位置垂直跌落。」

大家繼續點頭。

「再說托車。」我又喝了口水,「依據之六,托車雖然於在檔狀態,但是大燈於關閉狀態。既然吳明路是在凌晨1點手不見五指的時候死亡的,怎麼可能不開車燈騎車到現場?他總不可能是在跌落的瞬間關閉了大燈吧?但如果是兇手駕駛托車運到現場,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關燈駕駛就解釋得過去。」

「對!而且我們通過著檢驗,判斷死者傷的時候,上於直立位,如果是跌落橋下則不可能。這是依據之七。」前面的兩個依據我之前沒有,直接在專案會上通報,說得林法醫熱沸騰,忍不住話說出了我的第七點依據。

我笑著點了點頭,繼續說:「據上面的七個依據,我認為死者是在睡眠狀態中被人驚醒,然後被人掐固定上後打擊頭部致死。死者死亡後,兇手給死者穿了服,運送到發案現場,偽造了一個通事故的現場。殺人現場應該是在死者家裡,既然兇手能和平地進現場,那麼死者的妻子就不了干係。不知道我上述的七個依據夠不夠。當然,還有很多算不上依據的可疑之,比如胡麗麗當天晚上過於巧合地不在場,比如死者失蹤以後他們家的裝潢工作仍在進行,比如說死者鄰居家三條狗中有兩條會的狗案發前突然神失蹤,比如說死者應該是在夜間睡眠時間遇襲,胡麗麗卻說第二天早晨回家後見家中的被子是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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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如此簡單快捷而且有理有據地判明了案件的質,大隊長顯得非常高興:「這麼多依據足夠了!不過,我想知道,胡麗麗為什麼會去殺的老公?有什麼作案機呢?」

「我聽他們鄰居說,吳明路和胡麗麗曾經有過劇烈的爭吵,因為胡麗麗可能與裝潢工有,吳明路最近在和胡麗麗談離婚。」我說。

「就因為這個殺人?」大隊長額頭,說,「夫妻吵架而已,用作殺人機,好像有一些牽強啊。」

「開始我也覺得牽強,所以也和鄰居私下流了一下。」我說,「據說,他們那片房子要拆遷,吳明路的祖傳宅子也拆,拆遷款是70萬元!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吳明路和胡麗麗離婚了,因為是婚前財產,這70萬元胡麗麗拿不到一分錢,但是如果吳明路死了,據繼承法,胡麗麗理應繼承這70萬元拆遷款。一個人有了新歡,又面臨這一輩子也掙不到的巨款,所以了殺機,這還牽強嗎?」

大隊長對我的分析也表示了認可,說:「有道理!不過,有證據嗎?」

「如果可以確定兇案現場是在死者家中,就是指控胡麗麗是同案犯的有力證據。因為死者傷會出,胡麗麗不僅無視家中有的事實,還謊稱第二天早晨被子是疊好的。」我說,「不過,有個難點,就是死者家的牆壁在死者失蹤後又刷了,不確定能不能找到死者確實死在自己家中的證據。」

「你是說,死者家中應該有,只是現在可能找不到了,對嗎?」大隊長說。

「兇手殺了人,急於將牆上的刷掉,下一步,我們剷去新刷的膠漆,不知道有沒有希發現浸染到牆壁跡。」我說,「另外,狗的事也應該引起重視,畢竟不會有那麼多巧合,鄰居家的狗養了這麼多年沒人,死者死前一天被,恰巧被的是會的狗。這確實很可疑。所以下一步,要派一組人搜查裝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狗的工和藥品。」

第二天一早,我和幾名偵查員到了胡麗麗家。

心裡有了底,我們的眼神也就充滿了冷峻。當胡麗麗看到我們氣勢洶洶地走到家門口,冷冷地審視的時候,居然撲通一聲跪了下來。「我都代,我都代,不是我殺的吳明路,能不能不判我死刑?」胡麗麗哭喊道。

沒有想到案件偵破會進展得這麼順利,在胡麗麗被押上警車的時候,我和林法醫也開始了在吳明路臥室尋找跡的行。法網恢恢,疏而不跡真的讓我們找到了。

捷報頻傳,負責搜查裝潢工的家的偵查員和技員們也獲得了戰果,裝潢工的托車後備箱中真的放著一套狗的繩索,上面還依稀黏附著幾

獲取了這麼多間接證據,而且這些證據可以形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鏈,所以審訊工作進展得也很順利。在鐵證面前,裝潢工也沒能扛住多久,很快就代了他胡麗麗唆使殺人毀跡的犯罪事實。

原來胡麗麗和吳明路的一直不錯,直到胡麗麗認識了裝潢工趙某。為了能有更多歡聚的時間,胡麗麗提出了請趙某來家裝潢,以獲取更多拆遷款的建議。這個建議很快被吳明路採納了,但是趙某和胡麗麗的也很快被吳明路察覺。吳明路對妻子的行為到憤怒,並表示一定要離婚。想到馬上到手的70萬元拆遷款就要不翼而飛,胡麗麗便心痛不已,於是找趙某謀殺害吳明路。

25日晚,胡麗麗藉故回娘家,走之前將家門鑰匙放在門框上面。26日凌晨,趙某潛到吳明路家,用胡麗麗放在門框上面的鑰匙開門進屋。本來趙某是想趁吳明路睡的機會殺害他,未曾想,他黑走路的時候不慎倒了放在客廳的酒瓶。吳明路突然驚醒,發現趙某並與其進行一番打鬥,孱弱的吳明路敗下陣來。趙某殺害吳明路後,為吳明路穿上外和鞋子,駕駛吳明路的托車把運到小橋旁,心偽造了一個吳明路駕駛托車跌落橋下的通事故現場。

26日早晨,胡麗麗回家後發現家中牆壁有大量跡,立即慌了神,趕喊來趙某共同打掃了現場,為了掩蓋牆壁上的跡,他們在已經刷過膠漆的牆壁上又刷了一層。當他們看到理吳明路死亡現場的時候,心裡還在暗自慶幸計畫功了,未曾想,僅過了24個小時,他們就戴上手銬腳鐐,在鐵欄後面等待著法律對他們的嚴懲。

回到省城,我先去醫院看師父。師父的已經好了很多,聽力也基本恢復。向師父匯報完案件的基本況後,我心沮喪地說:「這麼多命案,原因無外乎一個一個財,如果每個人都能制慾、控制貪念,踏踏實實地過日子,就沒有兇案了,那樣的世界,多好啊!」

師父從枕頭下面拿出了一個信封,笑著說:「別那麼多慨了,沒用的,來點兒實惠的吧。趕擺場子,請弟兄們吃飯。」說完把信封扔給了我。

打開一看,一個綠的小本本,上面有我的照片,還有一行字:授予秦明主檢法醫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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